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25.“众山也不见了”表示不再有任何爱之良善。这从“山”的含义清楚可知,“山”是指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对此,参看AE 405, 510, 850a节)。“山”之所以表示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是因为“地”表示教会,而在灵界,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天使都住在山地上。因此,“山”表示对主之爱的良善方面的教会。在灵界,这些天使都住在山上,因为他们是内层天使;在灵界,内层事物对应于高层事物,也实际上变成高层事物。这就是为何主因在至内层而被称为“至高者”,经上说祂“住在至高处”。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从下面的概要解释可以进一步看出十诫的这三层意义是何性质:
第一诫,即“除我以外不可拜别神”在属灵-道德的意义上涉及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或任何人为神性;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也就是说不可通过将某种神性事物本身归于自然而拜自然;也不可拜其他任何人,也就是主的任何牧师或任何圣徒。它在属天-属灵的意义上涉及要承认唯一的神,而不是像古人和如今的一些异教徒那样照其品质而承认多神,也不是像如今立了一个创造的神,一个救赎的神和一个光照的神的基督徒那样照各自的作为而承认三个神。
这条诫命在神性-属天的意义上涉及唯独承认并敬拜主,三位一体在祂里面,即:父所指的来自永恒的神性本身;神的儿子所指的生在时间中的神性人身,圣灵所指的从这两者发出的神性。这些是按次序排列的第一诫的三层意义。从以其三重意义来看待的这条诫命清楚可知,它以概括的形式包含和囊括了关于本质上的神性的一切。
第二条诫命,即“不可亵渎神的名”,在其三层意义上包含和囊括了关于品质上的神性的一切,因为“神的名”表示神的品质。在其第一层或首要意义上,神的名是指圣言,取自圣言的教义,以及基于教义的口唇和生活的敬拜;在其第二层意义上,它是指主在地上的国度和主在天上的国度;在其第三层意义,它是指主的神性人身,因为这人身是神性本身的品质。主的神性人身在至高意义上就是神的名(可参看AE 224节)。其余的诫命同样有适合三层天堂的三层内义。主若愿意,我们将在别处论述这些意义。
679.凡将结果追溯其原因的人都能知道,一切事物的坚固性都取决于秩序;秩序有许多种类,无论总体还是具体;有一种秩序是最普遍的,在一个连续系列里的总体和具体秩序都依赖于它;这种最普遍的秩序进入其它一切秩序,就像本质本身进入它的形式,它们只以这种方式构成一体。正是这种统一确保了整体的保存,否则整体将分崩离析,不仅重新陷入原始混沌,甚至还化为乌有。如果人体里的每一个事物和一切事物不是以最有区别和最有序的方式来排列,如果它们的共同生命不依赖于一个心脏和两个肺,那么人会怎么样呢?只有混乱,因为那时,胃、肝脏和胰腺、肠系膜和结肠系膜、肾脏和肠道都无法发挥其功能。正是由于它们里面和它们之间的秩序,一切事物和每一个部分在人看来是一体的。
再者,如果人的心智或灵里没有清晰、有区别的秩序,如果它作为一个整体不依赖于意愿和理解力,那么除了混乱和无序的东西外,还会有什么呢?没有这样的秩序,人就像他家里的照片或雕像一样不能思考和意愿。没有来自天堂的最完美、最有序的流注和对它的接受,人会是什么样呢?没有至高无上的普遍性,整体及其各个部分的治理都依赖于它,也就是说,除非它依赖于神,除非一切事物在祂里面并从祂那里存在、生活、行动(使徒行传17:28),那么这种流注会是什么样呢?对属世人来说,这一点可通过无数例子来说明,如以下例子:没有秩序,一个帝国或王国不就成了一群强盗吗?其中一大群人会聚集在一起杀死成千上万的人;最后,其中的少数人会杀死其余的人。没有秩序,一个城市,或一个家庭会是什么样呢?除非某个人在其中行使最高权力,否则一个王国、一座城市或一个家庭会是什么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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