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025

1025.“众山也不

1025.“众山也不见了”表示不再有任何爱之良善。这从“山”的含义清楚可知,“山”是指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对此,参看AE 405, 510, 850a节)。“山”之所以表示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是因为“地”表示教会,而在灵界,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天使都住在山地上。因此,“山”表示对主之爱的良善方面的教会。在灵界,这些天使都住在山上,因为他们是内层天使;在灵界,内层事物对应于高层事物,也实际上变成高层事物。这就是为何主因在至内层而被称为“至高者”,经上说祂“住在至高处”。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从下面的概要解释可以进一步看出十诫的这三层意义是何性质:

第一诫,即“除我以外不可拜别神”在属灵-道德的意义上涉及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或任何人为神性;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也就是说不可通过将某种神性事物本身归于自然而拜自然;也不可拜其他任何人,也就是主的任何牧师或任何圣徒。它在属天-属灵的意义上涉及要承认唯一的神,而不是像古人和如今的一些异教徒那样照其品质而承认多神,也不是像如今立了一个创造的神,一个救赎的神和一个光照的神的基督徒那样照各自的作为而承认三个神。

这条诫命在神性-属天的意义上涉及唯独承认并敬拜主,三位一体在祂里面,即:父所指的来自永恒的神性本身;神的儿子所指的生在时间中的神性人身,圣灵所指的从这两者发出的神性。这些是按次序排列的第一诫的三层意义。从以其三重意义来看待的这条诫命清楚可知,它以概括的形式包含和囊括了关于本质上的神性的一切。

第二条诫命,即“不可亵渎神的名”,在其三层意义上包含和囊括了关于品质上的神性的一切,因为“神的名”表示神的品质。在其第一层或首要意义上,神的名是指圣言,取自圣言的教义,以及基于教义的口唇和生活的敬拜;在其第二层意义上,它是指主在地上的国度和主在天上的国度;在其第三层意义,它是指主的神性人身,因为这人身是神性本身的品质。主的神性人身在至高意义上就是神的名(可参看AE 224节)。其余的诫命同样有适合三层天堂的三层内义。主若愿意,我们将在别处论述这些意义。


真实的基督教 #644

644.基督教会的领

644.基督教会的领袖及其下属将圣言中的归算理解为信仰的归算,基督的功德和公义就铭刻在这信仰上,从而被归于人,因为自尼西亚议会以来的十四个世纪,他们就不想知道其它任何信仰。因此,唯独这种信仰固定在他们的记忆中,从而固定在他们的心智里,就像一个有组织的事物,或他们存在的一部分一样。从那时起,这种信仰就提供了一种像来自夜间之火的光;它因着这光而看起来就像真正的神学本身,或神学真理本身,而在一个相互关联的系列中的其它一切事物都取决于它,如果这个头或支柱被移除,这些事物就会分崩离析。因此,如果他们在阅读圣言时,想到的是其它任何信仰,而不是这种归算的信仰,那么这光,连同他们的整个神学都会熄灭,黑暗将出现,使整个基督教会都消失不见。因此,这种信仰留给了他们,就像树砍伐毁坏时,留在地里的树根的余干,直到七期完成(但以理书4:23)。当这种信仰被攻击时,在当今教会公认的领袖当中,谁不是堵住耳朵,就像塞上棉花一样,以免听到反对它的任何话呢?但我的读者,请张开你的耳朵,阅读圣言,你就会清晰感知到一种与你此前说服自己所相信的不同的信仰和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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