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025

1025.“众山也不

1025.“众山也不见了”表示不再有任何爱之良善。这从“山”的含义清楚可知,“山”是指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对此,参看AE 405, 510, 850a节)。“山”之所以表示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是因为“地”表示教会,而在灵界,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天使都住在山地上。因此,“山”表示对主之爱的良善方面的教会。在灵界,这些天使都住在山上,因为他们是内层天使;在灵界,内层事物对应于高层事物,也实际上变成高层事物。这就是为何主因在至内层而被称为“至高者”,经上说祂“住在至高处”。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从下面的概要解释可以进一步看出十诫的这三层意义是何性质:

第一诫,即“除我以外不可拜别神”在属灵-道德的意义上涉及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或任何人为神性;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也就是说不可通过将某种神性事物本身归于自然而拜自然;也不可拜其他任何人,也就是主的任何牧师或任何圣徒。它在属天-属灵的意义上涉及要承认唯一的神,而不是像古人和如今的一些异教徒那样照其品质而承认多神,也不是像如今立了一个创造的神,一个救赎的神和一个光照的神的基督徒那样照各自的作为而承认三个神。

这条诫命在神性-属天的意义上涉及唯独承认并敬拜主,三位一体在祂里面,即:父所指的来自永恒的神性本身;神的儿子所指的生在时间中的神性人身,圣灵所指的从这两者发出的神性。这些是按次序排列的第一诫的三层意义。从以其三重意义来看待的这条诫命清楚可知,它以概括的形式包含和囊括了关于本质上的神性的一切。

第二条诫命,即“不可亵渎神的名”,在其三层意义上包含和囊括了关于品质上的神性的一切,因为“神的名”表示神的品质。在其第一层或首要意义上,神的名是指圣言,取自圣言的教义,以及基于教义的口唇和生活的敬拜;在其第二层意义上,它是指主在地上的国度和主在天上的国度;在其第三层意义,它是指主的神性人身,因为这人身是神性本身的品质。主的神性人身在至高意义上就是神的名(可参看AE 224节)。其余的诫命同样有适合三层天堂的三层内义。主若愿意,我们将在别处论述这些意义。


真实的基督教 #604

604.至于新意愿:

604.至于新意愿:它在属灵区域的旧意愿之上,新理解力也是如此,理解力与意愿同在,意愿与理解力同在。在这个属灵区域,它们结合起来,并共同俯视旧的或属世的意愿和理解力,从而安排其中的一切,以便它们服从更高的东西。谁都可以看出,如果人类心智里面只有一个区域,如果邪恶和良善、虚假和真理在那里被聚集在一起并混合,那么一场冲突必然随之而来。这就像豺狼和羔羊、老虎和牛犊、老鹰和鸽子被一起关在一个围栏里。结果将是残酷的屠杀,凶猛而野蛮的动物将温驯而温和的动物撕成碎片。因此才规定,良善及其真理应在较高区域被收聚在一起,好叫它们可以安全居住并击退攻击,还可以通过约束和其它手段征服,然后驱散邪恶及其虚假。这与前面的章节所说的是一样的,即:在重生的人里面,主通过天堂统治世界的事物。人类心智的较高区域或属灵区域是一个微型天堂,而较低区域或属世区域是一个微型世界;因此,古人将人称为微宇宙或小世界,人也可以被称为微天堂或小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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