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025

1025.“众山也不

1025.“众山也不见了”表示不再有任何爱之良善。这从“山”的含义清楚可知,“山”是指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对此,参看AE 405, 510, 850a节)。“山”之所以表示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是因为“地”表示教会,而在灵界,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天使都住在山地上。因此,“山”表示对主之爱的良善方面的教会。在灵界,这些天使都住在山上,因为他们是内层天使;在灵界,内层事物对应于高层事物,也实际上变成高层事物。这就是为何主因在至内层而被称为“至高者”,经上说祂“住在至高处”。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从下面的概要解释可以进一步看出十诫的这三层意义是何性质:

第一诫,即“除我以外不可拜别神”在属灵-道德的意义上涉及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或任何人为神性;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也就是说不可通过将某种神性事物本身归于自然而拜自然;也不可拜其他任何人,也就是主的任何牧师或任何圣徒。它在属天-属灵的意义上涉及要承认唯一的神,而不是像古人和如今的一些异教徒那样照其品质而承认多神,也不是像如今立了一个创造的神,一个救赎的神和一个光照的神的基督徒那样照各自的作为而承认三个神。

这条诫命在神性-属天的意义上涉及唯独承认并敬拜主,三位一体在祂里面,即:父所指的来自永恒的神性本身;神的儿子所指的生在时间中的神性人身,圣灵所指的从这两者发出的神性。这些是按次序排列的第一诫的三层意义。从以其三重意义来看待的这条诫命清楚可知,它以概括的形式包含和囊括了关于本质上的神性的一切。

第二条诫命,即“不可亵渎神的名”,在其三层意义上包含和囊括了关于品质上的神性的一切,因为“神的名”表示神的品质。在其第一层或首要意义上,神的名是指圣言,取自圣言的教义,以及基于教义的口唇和生活的敬拜;在其第二层意义上,它是指主在地上的国度和主在天上的国度;在其第三层意义,它是指主的神性人身,因为这人身是神性本身的品质。主的神性人身在至高意义上就是神的名(可参看AE 224节)。其余的诫命同样有适合三层天堂的三层内义。主若愿意,我们将在别处论述这些意义。


真实的基督教 #60

60.神感知、看到和

60.神感知、看到和知道照着秩序发生的一切,甚至直到最小的细节,因为当秩序在最小的细节里面时,它就是普遍的,这些最小的细节合起来就被称为普遍,正如具体细节合起来就被称为总体。包括其最小细节的普遍性就是一件连贯为一体的作品,以至于没有一个部分能被触动和影响,除非对它的某种感觉蔓延至其余所有部分,或说这种感觉流回到其余的部分。这就是宇宙秩序的性质或品质,世上的一切受造物都有与之相似的某种东西,或有它的样式。但这一点要通过取自可见事物的对比或例子来说明。整个人体里面有总体的连接膜和个体部分;膜包裹个体部分,形成如此彻底的连接,以至于它们成为彼此的一部分,或彼此相互依存。这是通过包围身体的每个部分的一种共同的膜实现的;这种膜将个体部分包裹在里面,使它们在一切功能和功用中都行如一体。例如,每块肌肉周围的膜都延伸到单根运动纤维之间,并用自身将它们包裹起来。肝、胰、脾周围的膜也延伸到这些器官里面的内在较小部分;被称为胸膜的肺部周围的膜以同样的方式延伸到肺部的内层,或肺部内的个体部分,就像心包膜延伸到心脏的每一个和一切部分一样;同样,腹膜一般通过与所有脏腑相吻合而进入所有部分。脑膜也是如此,这些膜通过突出的细丝延伸到下面所有的腺体,再通过腺体延伸到所有纤维,又通过这些纤维延伸到身体的所有部分或每一个事物。头部正是以这种方式通过大脑掌控从属于它的一切。引用这些实例,只是为了通过可见事物可以对神如何感知,看到和知道照着秩序发生的一切事,甚至直到最微小的事形成某种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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