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25.“众山也不见了”表示不再有任何爱之良善。这从“山”的含义清楚可知,“山”是指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对此,参看AE 405, 510, 850a节)。“山”之所以表示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是因为“地”表示教会,而在灵界,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天使都住在山地上。因此,“山”表示对主之爱的良善方面的教会。在灵界,这些天使都住在山上,因为他们是内层天使;在灵界,内层事物对应于高层事物,也实际上变成高层事物。这就是为何主因在至内层而被称为“至高者”,经上说祂“住在至高处”。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从下面的概要解释可以进一步看出十诫的这三层意义是何性质:
第一诫,即“除我以外不可拜别神”在属灵-道德的意义上涉及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或任何人为神性;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也就是说不可通过将某种神性事物本身归于自然而拜自然;也不可拜其他任何人,也就是主的任何牧师或任何圣徒。它在属天-属灵的意义上涉及要承认唯一的神,而不是像古人和如今的一些异教徒那样照其品质而承认多神,也不是像如今立了一个创造的神,一个救赎的神和一个光照的神的基督徒那样照各自的作为而承认三个神。
这条诫命在神性-属天的意义上涉及唯独承认并敬拜主,三位一体在祂里面,即:父所指的来自永恒的神性本身;神的儿子所指的生在时间中的神性人身,圣灵所指的从这两者发出的神性。这些是按次序排列的第一诫的三层意义。从以其三重意义来看待的这条诫命清楚可知,它以概括的形式包含和囊括了关于本质上的神性的一切。
第二条诫命,即“不可亵渎神的名”,在其三层意义上包含和囊括了关于品质上的神性的一切,因为“神的名”表示神的品质。在其第一层或首要意义上,神的名是指圣言,取自圣言的教义,以及基于教义的口唇和生活的敬拜;在其第二层意义上,它是指主在地上的国度和主在天上的国度;在其第三层意义,它是指主的神性人身,因为这人身是神性本身的品质。主的神性人身在至高意义上就是神的名(可参看AE 224节)。其余的诫命同样有适合三层天堂的三层内义。主若愿意,我们将在别处论述这些意义。
598.人经过试探后,就其内在人而言,他在天堂,就其外在人而言,他仍在世界上。因此,通过试探,在人里面就实现了天堂和世界的结合;然后,住在他里面的主按照秩序从天堂来统治他的世界。如果人仍是属世的,相反的情况就会发生;因为那时,他渴望从世界来统治天堂。凡处于来自自我之爱的对统治的爱之人都会变成这个样子,或说具有这种性质。若从内层被检查,这样的人只相信自己,不相信任何神;死后,谁能对其他人行使统治权,或说在权力上胜过其他人,他就视谁为神。这种疯狂在地狱里盛行,甚至发展到这种程度:有些人称自己为圣父神,有些人称自己为圣子神,有些人称自己为圣灵神;在犹太人当中,有些人则称自己为弥赛亚。这清楚表明,如果属世人没有重生,人死后会变成什么样子;因此,如果主没有建立一个教导真正真理的新教会,他在幻想中会变成什么样。这就是主的这些话的意思:
在时代的完结(即当今教会的末了)必有大灾难,从世界的起头直到如今,没有这样的灾难,将来也不会有;若不缩短那些日子,凡肉体都不会得救。(马太福音24:21,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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