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025

1025.“众山也不

1025.“众山也不见了”表示不再有任何爱之良善。这从“山”的含义清楚可知,“山”是指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对此,参看AE 405, 510, 850a节)。“山”之所以表示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是因为“地”表示教会,而在灵界,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天使都住在山地上。因此,“山”表示对主之爱的良善方面的教会。在灵界,这些天使都住在山上,因为他们是内层天使;在灵界,内层事物对应于高层事物,也实际上变成高层事物。这就是为何主因在至内层而被称为“至高者”,经上说祂“住在至高处”。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从下面的概要解释可以进一步看出十诫的这三层意义是何性质:

第一诫,即“除我以外不可拜别神”在属灵-道德的意义上涉及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或任何人为神性;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也就是说不可通过将某种神性事物本身归于自然而拜自然;也不可拜其他任何人,也就是主的任何牧师或任何圣徒。它在属天-属灵的意义上涉及要承认唯一的神,而不是像古人和如今的一些异教徒那样照其品质而承认多神,也不是像如今立了一个创造的神,一个救赎的神和一个光照的神的基督徒那样照各自的作为而承认三个神。

这条诫命在神性-属天的意义上涉及唯独承认并敬拜主,三位一体在祂里面,即:父所指的来自永恒的神性本身;神的儿子所指的生在时间中的神性人身,圣灵所指的从这两者发出的神性。这些是按次序排列的第一诫的三层意义。从以其三重意义来看待的这条诫命清楚可知,它以概括的形式包含和囊括了关于本质上的神性的一切。

第二条诫命,即“不可亵渎神的名”,在其三层意义上包含和囊括了关于品质上的神性的一切,因为“神的名”表示神的品质。在其第一层或首要意义上,神的名是指圣言,取自圣言的教义,以及基于教义的口唇和生活的敬拜;在其第二层意义上,它是指主在地上的国度和主在天上的国度;在其第三层意义,它是指主的神性人身,因为这人身是神性本身的品质。主的神性人身在至高意义上就是神的名(可参看AE 224节)。其余的诫命同样有适合三层天堂的三层内义。主若愿意,我们将在别处论述这些意义。


真实的基督教 #585

585.许多学者认为

585.许多学者认为,植物的生长过程,不仅树木,而且所有灌木,都对应于人类的繁衍或成长阶段。因此,关于这个主题,我将以附录的形式补充一些内容。树木和植物王国的其它一切臣民都没有两个性别,即雄性和雌性;相反,那里的一切都是雄性。只有大地或土壤是共同的母亲,因而可以说是雌性;因为它接受所有植物的种子,打开它们,可以说在子宫里怀抱它们,然后滋养它们,把它们生出来,也就是说,把它们带到阳光下,后来给它们穿上衣服并维持或支撑它们。

一旦大地打开种子,种子就从它的根开始,根就像一颗心脏;它从根部输送像血液一样的树液,从而形成一种具有肢体的身体。茎或树干本身就是植物或树木的身体,而枝条及其细枝是它的肢体。它一出生就长出的叶子则充当肺;因为正如没有肺的心脏不产生运动,也不产生感觉,从而不赋予人生命,同样,没有叶子的根也不会使树木或灌木生长。在果实之前的花朵是手段,用来提炼或净化树液,即树的血液,将粗糙的元素与纯净的元素分离,然后形成新的小树干或嫩茎,以允许纯净元素流入花朵的中心。然后,净化的树液通过这树干或嫩茎流入,从而开始逐渐形成果实;这果实可以比作睾丸,种子在它里面成熟或完善。植物的灵魂(或说,植物的多产本质)在每一滴树液中从至内层占据主导地位,它只来自灵界的热。由于这热来自灵界的属灵太阳,所以它只渴望产生,由此渴望创造的延续,或说它的永恒目的或倾向就是产生(新生命),从而确保创造的延续;由于它本质上是产生人的倾向,或说这热以产生新人为它的根本目的,所以凡它产生的东西都与人类有某种相似之处。

没有人会对这种说法感到惊讶,即:植物王国的臣民只是雄性,唯独大地或土壤就像共同的母亲,或就像雌性,这一点可通过蜜蜂当中的某种相似性来说明。根据斯瓦默丹在他的《自然圣经》中报告的观察资料,这些蜜蜂只有一个共同的母亲,整个蜂箱里的所有后代都是从它那里产生的。如果这些小昆虫或小生物只有一个共同的母亲,那么为什么所有植物不应该都是这样呢?

大地是共同的母亲,这一点也可以属灵地说明,并且通过以下事实来说明:在圣言中,“地”表示教会,教会是一个共同的母亲,在圣言中也被称为“母亲”(加拉太书4:26)。“地”表示教会,这一点在《揭秘启示录》(285, 902节)已经说明。此外,大地或土壤能渗透到种子的至内层,甚至渗透到它的多产原则或多产本质,把它提出来并使它循环,因为每一粒土壤或尘土都从它的本质中散发出一种微妙的、具有穿透力的散发物,这种渗透是来自灵界的热的活跃力量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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