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25.“众山也不见了”表示不再有任何爱之良善。这从“山”的含义清楚可知,“山”是指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对此,参看AE 405, 510, 850a节)。“山”之所以表示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是因为“地”表示教会,而在灵界,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天使都住在山地上。因此,“山”表示对主之爱的良善方面的教会。在灵界,这些天使都住在山上,因为他们是内层天使;在灵界,内层事物对应于高层事物,也实际上变成高层事物。这就是为何主因在至内层而被称为“至高者”,经上说祂“住在至高处”。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从下面的概要解释可以进一步看出十诫的这三层意义是何性质:
第一诫,即“除我以外不可拜别神”在属灵-道德的意义上涉及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或任何人为神性;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也就是说不可通过将某种神性事物本身归于自然而拜自然;也不可拜其他任何人,也就是主的任何牧师或任何圣徒。它在属天-属灵的意义上涉及要承认唯一的神,而不是像古人和如今的一些异教徒那样照其品质而承认多神,也不是像如今立了一个创造的神,一个救赎的神和一个光照的神的基督徒那样照各自的作为而承认三个神。
这条诫命在神性-属天的意义上涉及唯独承认并敬拜主,三位一体在祂里面,即:父所指的来自永恒的神性本身;神的儿子所指的生在时间中的神性人身,圣灵所指的从这两者发出的神性。这些是按次序排列的第一诫的三层意义。从以其三重意义来看待的这条诫命清楚可知,它以概括的形式包含和囊括了关于本质上的神性的一切。
第二条诫命,即“不可亵渎神的名”,在其三层意义上包含和囊括了关于品质上的神性的一切,因为“神的名”表示神的品质。在其第一层或首要意义上,神的名是指圣言,取自圣言的教义,以及基于教义的口唇和生活的敬拜;在其第二层意义上,它是指主在地上的国度和主在天上的国度;在其第三层意义,它是指主的神性人身,因为这人身是神性本身的品质。主的神性人身在至高意义上就是神的名(可参看AE 224节)。其余的诫命同样有适合三层天堂的三层内义。主若愿意,我们将在别处论述这些意义。
582.理性思考一下,请告诉我,如果当今教会的信仰真的继续存在,那么整个人类会是什么样子。这种信仰教导说,人们只有通过十字架受难才能被救赎;那些被赋予主功德的人,不在律法的定罪之下;它还教导说,这种信仰(尽管人完全不知道它是否在自己里面)会赦罪并重生,而在信仰的行为中,就是当它正在被赐予并进入人时,他的合作会玷污或破坏它,同时剥夺他的救赎,因为他由此会把自己的功德与基督的功德混在一起。我再说一遍,理性思考一下,请告诉我,这是否会导致整部圣言被弃绝,而圣言的主要教导是,重生是通过属灵地洗去邪恶和行使仁爱而实现的。那么,作为改造起点的十诫,就跟小商店里卖的用来包香料的纸一样,有什么用呢?宗教不就成了一种哀叹,哀叹自己是个罪人,祈求父神因祂儿子的受难而施怜悯,从而只是嘴唇和肺部的事,不是发自内心的行为的事了吗?救赎不就成了教皇的赦罪,或只不过是一个修道士为了整个会众而自我鞭笞,如有时所做的那样吗?
如果唯独信仰使人重生,悔改和仁爱什么都做不了,那么内在人(即死后活着的人的灵),不就像一座被烧毁的城市,它的废墟形成外在人,或不就像被毛虫和蝗虫荒废的田地或平原吗?一个相信唯信的人在天使看来,就像一个把蛇搂在怀里,试图藏在衣服底下的人,或像一个像羔羊一样与狼共眠的人,或像一个穿着用蜘蛛网编织的睡衣、躺在漂亮的被子下面睡觉的人。死后,当天堂里的所有人都照着他们重生的不同程度来安排,地狱里的所有人都照着他们拒绝重生的不同程度来安排时,对那些持有这种信仰的人来说,生命不就是肉体的生命,因而不就像鱼或螃蟹的生命吗?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