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25.“众山也不见了”表示不再有任何爱之良善。这从“山”的含义清楚可知,“山”是指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对此,参看AE 405, 510, 850a节)。“山”之所以表示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是因为“地”表示教会,而在灵界,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天使都住在山地上。因此,“山”表示对主之爱的良善方面的教会。在灵界,这些天使都住在山上,因为他们是内层天使;在灵界,内层事物对应于高层事物,也实际上变成高层事物。这就是为何主因在至内层而被称为“至高者”,经上说祂“住在至高处”。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从下面的概要解释可以进一步看出十诫的这三层意义是何性质:
第一诫,即“除我以外不可拜别神”在属灵-道德的意义上涉及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或任何人为神性;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也就是说不可通过将某种神性事物本身归于自然而拜自然;也不可拜其他任何人,也就是主的任何牧师或任何圣徒。它在属天-属灵的意义上涉及要承认唯一的神,而不是像古人和如今的一些异教徒那样照其品质而承认多神,也不是像如今立了一个创造的神,一个救赎的神和一个光照的神的基督徒那样照各自的作为而承认三个神。
这条诫命在神性-属天的意义上涉及唯独承认并敬拜主,三位一体在祂里面,即:父所指的来自永恒的神性本身;神的儿子所指的生在时间中的神性人身,圣灵所指的从这两者发出的神性。这些是按次序排列的第一诫的三层意义。从以其三重意义来看待的这条诫命清楚可知,它以概括的形式包含和囊括了关于本质上的神性的一切。
第二条诫命,即“不可亵渎神的名”,在其三层意义上包含和囊括了关于品质上的神性的一切,因为“神的名”表示神的品质。在其第一层或首要意义上,神的名是指圣言,取自圣言的教义,以及基于教义的口唇和生活的敬拜;在其第二层意义上,它是指主在地上的国度和主在天上的国度;在其第三层意义,它是指主的神性人身,因为这人身是神性本身的品质。主的神性人身在至高意义上就是神的名(可参看AE 224节)。其余的诫命同样有适合三层天堂的三层内义。主若愿意,我们将在别处论述这些意义。
531.这一点可通过以下对比来说明。悔改之前,人就像一片沙漠,那里有可怕的野兽,龙,各种各样的猫头鹰,蝰蛇和毒蛇,灌木丛中有林中淫荡的灵(ochim,即悲伤的生物或鸱鸮)、沙漠的竖琴(tziim,即沙漠的野兽或猛兽)和跳舞的萨梯(以赛亚书13:21)。但这些生物被人类的工业和劳动逐出后,这片沙漠就被犁成耕地,预备播种了,先种燕麦、豆类和亚麻,然后种大麦和小麦。悔改之前,人也可以比作人类中普遍存在的邪恶。除非恶人依法得到纠正和惩罚,并受鞭刑,甚至处死,否则没有一个城市或国家能维系下去。人就像一个微型社会;除非他以属灵的方式对待自己,就像更大的社会以属世的方式对待恶人一样,否则死后他就会被纠正,并受到惩罚,直到他因害怕处罚而停止作恶,尽管他永远不可能被引领出于对良善的爱而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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