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025

1025.“众山也不

1025.“众山也不见了”表示不再有任何爱之良善。这从“山”的含义清楚可知,“山”是指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对此,参看AE 405, 510, 850a节)。“山”之所以表示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是因为“地”表示教会,而在灵界,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天使都住在山地上。因此,“山”表示对主之爱的良善方面的教会。在灵界,这些天使都住在山上,因为他们是内层天使;在灵界,内层事物对应于高层事物,也实际上变成高层事物。这就是为何主因在至内层而被称为“至高者”,经上说祂“住在至高处”。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从下面的概要解释可以进一步看出十诫的这三层意义是何性质:

第一诫,即“除我以外不可拜别神”在属灵-道德的意义上涉及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或任何人为神性;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也就是说不可通过将某种神性事物本身归于自然而拜自然;也不可拜其他任何人,也就是主的任何牧师或任何圣徒。它在属天-属灵的意义上涉及要承认唯一的神,而不是像古人和如今的一些异教徒那样照其品质而承认多神,也不是像如今立了一个创造的神,一个救赎的神和一个光照的神的基督徒那样照各自的作为而承认三个神。

这条诫命在神性-属天的意义上涉及唯独承认并敬拜主,三位一体在祂里面,即:父所指的来自永恒的神性本身;神的儿子所指的生在时间中的神性人身,圣灵所指的从这两者发出的神性。这些是按次序排列的第一诫的三层意义。从以其三重意义来看待的这条诫命清楚可知,它以概括的形式包含和囊括了关于本质上的神性的一切。

第二条诫命,即“不可亵渎神的名”,在其三层意义上包含和囊括了关于品质上的神性的一切,因为“神的名”表示神的品质。在其第一层或首要意义上,神的名是指圣言,取自圣言的教义,以及基于教义的口唇和生活的敬拜;在其第二层意义上,它是指主在地上的国度和主在天上的国度;在其第三层意义,它是指主的神性人身,因为这人身是神性本身的品质。主的神性人身在至高意义上就是神的名(可参看AE 224节)。其余的诫命同样有适合三层天堂的三层内义。主若愿意,我们将在别处论述这些意义。


真实的基督教 #482

482.人若没有在属

482.人若没有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也就没有在文明、道德和属世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被称为神学的属灵事物就像身体中的灵魂一样住在人心智的最高区域。它们住在那里,因为那里有主进入人的门(启示录3:20)。它们下面是文明、道德和属世事物,这些事物在人里面从住在它们上面的属灵事物中获得其一切生命。由于生命从最高区域由主那里流入,并且人的生命在于自由思考和意愿,并由此说话和行动的能力,所以可推知,人在政治和属世事务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就来自这个源头,而不是其它源头。人从这种属灵自由中拥有对良善和真理,以及民事上的公义和正直的感知;这种感知就是本质上的理解力本身,或说是理解力的本质。

人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比较像肺里的空气,这些空气照着他思维的一切变化而被吸入、保留和排出;没有这种自由,他将比一个因令人窒息的噩梦、心绞痛或哮喘而呼吸困难的人更糟糕。它还像心脏中的血液;如果这血液供应不足,那么心脏先悸动,然后经过几次抽搐后,就会完全停止跳动。它也可以比作运动中的身体,只要努力持续,它就会保持运动;但运动和努力会同时停止。人的意愿所拥有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也是如此。这两者,即自由和意愿合起来在人里面可以被称为一种活的努力,因为当意愿或意志停止时,行动就停止,当自由停止时,意愿或意志就停止。

如果人被剥夺属灵自由,那么这比较像轮子从机器上被卸下来,风扇从风车上被拆下来,或帆从船上被撤下来。事实上,这甚至就像临终的人呼出最后一口气,或说他在死亡的那一刻交出灵;因为人之灵的生命在于他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当天使们听到有人说,当今教会的许多牧师否认这种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时,他们都哭了;他们称这种否认是疯狂至极,或疯狂之上的疯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