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025

1025.“众山也不

1025.“众山也不见了”表示不再有任何爱之良善。这从“山”的含义清楚可知,“山”是指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对此,参看AE 405, 510, 850a节)。“山”之所以表示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是因为“地”表示教会,而在灵界,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天使都住在山地上。因此,“山”表示对主之爱的良善方面的教会。在灵界,这些天使都住在山上,因为他们是内层天使;在灵界,内层事物对应于高层事物,也实际上变成高层事物。这就是为何主因在至内层而被称为“至高者”,经上说祂“住在至高处”。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从下面的概要解释可以进一步看出十诫的这三层意义是何性质:

第一诫,即“除我以外不可拜别神”在属灵-道德的意义上涉及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或任何人为神性;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也就是说不可通过将某种神性事物本身归于自然而拜自然;也不可拜其他任何人,也就是主的任何牧师或任何圣徒。它在属天-属灵的意义上涉及要承认唯一的神,而不是像古人和如今的一些异教徒那样照其品质而承认多神,也不是像如今立了一个创造的神,一个救赎的神和一个光照的神的基督徒那样照各自的作为而承认三个神。

这条诫命在神性-属天的意义上涉及唯独承认并敬拜主,三位一体在祂里面,即:父所指的来自永恒的神性本身;神的儿子所指的生在时间中的神性人身,圣灵所指的从这两者发出的神性。这些是按次序排列的第一诫的三层意义。从以其三重意义来看待的这条诫命清楚可知,它以概括的形式包含和囊括了关于本质上的神性的一切。

第二条诫命,即“不可亵渎神的名”,在其三层意义上包含和囊括了关于品质上的神性的一切,因为“神的名”表示神的品质。在其第一层或首要意义上,神的名是指圣言,取自圣言的教义,以及基于教义的口唇和生活的敬拜;在其第二层意义上,它是指主在地上的国度和主在天上的国度;在其第三层意义,它是指主的神性人身,因为这人身是神性本身的品质。主的神性人身在至高意义上就是神的名(可参看AE 224节)。其余的诫命同样有适合三层天堂的三层内义。主若愿意,我们将在别处论述这些意义。


真实的基督教 #43

43.(5)爱的本质

43.(5)爱的本质就是爱自己以外的其他人,渴望与他们合而为一,并从自己那里使他们幸福,或说从自己那里祝福他们。神的本质由两样事物构成,即:爱和智慧;而祂爱的本质由三件事构成,即:爱自己以外的其他人,渴望与他们合而为一,从祂自己那里使他们蒙福。由于爱和智慧在神里面合一,如前所示,所以这三件事同样构成祂智慧的本质;爱渴望或意愿这三件事,智慧则实施它们。
第一个要素,即爱自己以外的其他人,在神对全人类的爱中得到认识;为了人类,神爱祂所创造的一切,因为它们是方法;爱目的的人也爱方法。宇宙中的所有人和所有事物都在神之外,因为他们是有限的,而神是无限的。然而,神的爱不仅行进并延伸到良善的人和良善的事物,还行进并延伸到邪恶的人和邪恶的事物,因而不仅行进并延伸到天堂里的人和事物,还行进并延伸到地狱里的人和事物,从而不仅行进并延伸到米迦勒和加百列,还行进并延伸到魔鬼和撒但,因为神无处不在,从永恒到永恒都是一样的。祂也说:
祂叫日头升起照善人,也照恶人,降雨给义人,也给不义的人。(马太福音5:45)
但邪恶的人和邪恶的事物仍是邪恶的,原因在于人和物体本身,因为它们不是按神之爱本来的样子和在它们自己里面至内在的样子,或按它自己的品质和内在性质来接受这爱,而是按它们自己的样子或性质来接受,就像荆棘和荨麻接受太阳的热和天上的雨水一样。
神之爱的第二个要素,即渴望与其他人合而为一,在祂与天使天堂、地上的教会,以及那里的每个人,并与进入和构成人和教会的一切良善和真理的结合中被感知到。此外,就本身而言,爱只是一种追求结合的努力;因此,为了实现爱的本质的这个目标,神照自己的形像和样式创造了人,结合通过这种形像和样式是可以实现的。神性之爱不断寻求结合,这一点从主自己的话明显看出来:
祂愿他们都合而为一,祂在他们里面,他们在祂里面,使神的爱在他们里面。(约翰福音17:21-23, 26)
神之爱的第三个要素,即从祂自己那里使其他人蒙福,在永生,即神赐予那些接受祂的爱之人的无尽的祝福、幸福和快乐中得到认识。正如神是爱本身,祂也是祝福本身,因为一切爱都从自身散发出快乐,神性之爱则从自身散发出祝福本身,福分本身和幸福本身,直到永远。因此,神从自己那里使天使和死后的人蒙福;祂通过与他们结合而如此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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