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025

1025.“众山也不

1025.“众山也不见了”表示不再有任何爱之良善。这从“山”的含义清楚可知,“山”是指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对此,参看AE 405, 510, 850a节)。“山”之所以表示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是因为“地”表示教会,而在灵界,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天使都住在山地上。因此,“山”表示对主之爱的良善方面的教会。在灵界,这些天使都住在山上,因为他们是内层天使;在灵界,内层事物对应于高层事物,也实际上变成高层事物。这就是为何主因在至内层而被称为“至高者”,经上说祂“住在至高处”。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从下面的概要解释可以进一步看出十诫的这三层意义是何性质:

第一诫,即“除我以外不可拜别神”在属灵-道德的意义上涉及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或任何人为神性;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也就是说不可通过将某种神性事物本身归于自然而拜自然;也不可拜其他任何人,也就是主的任何牧师或任何圣徒。它在属天-属灵的意义上涉及要承认唯一的神,而不是像古人和如今的一些异教徒那样照其品质而承认多神,也不是像如今立了一个创造的神,一个救赎的神和一个光照的神的基督徒那样照各自的作为而承认三个神。

这条诫命在神性-属天的意义上涉及唯独承认并敬拜主,三位一体在祂里面,即:父所指的来自永恒的神性本身;神的儿子所指的生在时间中的神性人身,圣灵所指的从这两者发出的神性。这些是按次序排列的第一诫的三层意义。从以其三重意义来看待的这条诫命清楚可知,它以概括的形式包含和囊括了关于本质上的神性的一切。

第二条诫命,即“不可亵渎神的名”,在其三层意义上包含和囊括了关于品质上的神性的一切,因为“神的名”表示神的品质。在其第一层或首要意义上,神的名是指圣言,取自圣言的教义,以及基于教义的口唇和生活的敬拜;在其第二层意义上,它是指主在地上的国度和主在天上的国度;在其第三层意义,它是指主的神性人身,因为这人身是神性本身的品质。主的神性人身在至高意义上就是神的名(可参看AE 224节)。其余的诫命同样有适合三层天堂的三层内义。主若愿意,我们将在别处论述这些意义。


真实的基督教 #33

33.(6)一切受造

33.(6)一切受造物都是有限的;无限在有限事物中如在它的容器中,在人里面如在自己的形像里面。一切受造物都是有限的,因为一切事物都通过灵界太阳来自耶和华神,这太阳最近地围绕着祂。灵界太阳是由从祂发出的实质构成的,其本质是爱。整个宇宙,从初至末,都是由这太阳通过它的热和光而被造的。但此处不宜按顺序阐述创造的过程,其概述将留待后文(TCR 76, 78节)。现在重要的是要知道,一个事物是由另一个事物形成的,从而构成层级,灵界有三个层级,自然界则有与它们相对应的三个层级,构成水陆球体的惰性物质同样有三个层级。《圣爱与圣智》一书(1763年出版于阿姆斯特丹)和《灵魂与身体的相互作用》这本小著(1769年出版于伦敦)充分解释了这三个层级的起源和性质。一切在后之物都通过这些层级而成为在先之物的容器,而这些在先之物又是更在先之物的容器,依次类推,直到成为构成天使天堂太阳的原初元素的容器;有限事物以这种方式成为无限的容器。这也符合古人的智慧,他们认为一切事物,无论总体还是细节,都可以被无限分割。人们普遍认为,由于有限不足以容纳无限,所以有限事物不能成为无限的容器。然而,从我关于创造的著作中所说的明显可知,神首先通过从祂发出的实质使祂的无限变得有限。从这些实质中产生了围绕祂的第一个或最近的气场,该气场构成灵界的太阳。然后祂通过灵界太阳形成了剩下的气场,甚至直到由惰性物质构成的最后或最远的气场。祂以这种方式通过层级使世界变得越来越有限。此处给出这种解释,是为了满足人类的理性,因为除非人类理性感知到原因,否则它就永不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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