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25.“众山也不见了”表示不再有任何爱之良善。这从“山”的含义清楚可知,“山”是指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对此,参看AE 405, 510, 850a节)。“山”之所以表示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是因为“地”表示教会,而在灵界,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天使都住在山地上。因此,“山”表示对主之爱的良善方面的教会。在灵界,这些天使都住在山上,因为他们是内层天使;在灵界,内层事物对应于高层事物,也实际上变成高层事物。这就是为何主因在至内层而被称为“至高者”,经上说祂“住在至高处”。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从下面的概要解释可以进一步看出十诫的这三层意义是何性质:
第一诫,即“除我以外不可拜别神”在属灵-道德的意义上涉及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或任何人为神性;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也就是说不可通过将某种神性事物本身归于自然而拜自然;也不可拜其他任何人,也就是主的任何牧师或任何圣徒。它在属天-属灵的意义上涉及要承认唯一的神,而不是像古人和如今的一些异教徒那样照其品质而承认多神,也不是像如今立了一个创造的神,一个救赎的神和一个光照的神的基督徒那样照各自的作为而承认三个神。
这条诫命在神性-属天的意义上涉及唯独承认并敬拜主,三位一体在祂里面,即:父所指的来自永恒的神性本身;神的儿子所指的生在时间中的神性人身,圣灵所指的从这两者发出的神性。这些是按次序排列的第一诫的三层意义。从以其三重意义来看待的这条诫命清楚可知,它以概括的形式包含和囊括了关于本质上的神性的一切。
第二条诫命,即“不可亵渎神的名”,在其三层意义上包含和囊括了关于品质上的神性的一切,因为“神的名”表示神的品质。在其第一层或首要意义上,神的名是指圣言,取自圣言的教义,以及基于教义的口唇和生活的敬拜;在其第二层意义上,它是指主在地上的国度和主在天上的国度;在其第三层意义,它是指主的神性人身,因为这人身是神性本身的品质。主的神性人身在至高意义上就是神的名(可参看AE 224节)。其余的诫命同样有适合三层天堂的三层内义。主若愿意,我们将在别处论述这些意义。
24.(5)无论在古代还是在现代,多神的教义完全是因为不理解神性存在。前面(TCR 8节)已经说明,神的一体性从至内层被铭刻在每个人的心智上,因为它位于从神流入人灵魂的一切的中心或中间。然而,它并没有从那里降至人类的理解力,因为人必须通过知识上升才能遇见神,而这些知识是缺乏的。每个人都必须为神预备道路,也就是说,必须为接受神而预备自己;这是通过知识来实现的。迄今为止一直缺乏,能使理解力感知到神是一,独一的神性存在是可能的,并且自然界中的一切事物都来自祂的知识可以概括如下:
① 迄今为止,没有人知道关于灵界,即灵人和天使的住所或家园的任何事,而每个人死后都会进入灵界。
② 人们同样不知道灵界有一轮太阳,这太阳是来自耶和华神的纯粹的爱,耶和华神就在它中间。
③ 从这太阳发出热和光,热本质上是爱,光本质上是智慧。
④ 因此,灵界的一切事物都是属灵的,影响内在人,并构成他的意愿和理解力。
⑤ 耶和华神通过祂的太阳不仅产生灵界及其中无数且实质的一切属灵事物,还产生自然界及其中同样无数且物质的一切属世事物。
⑥ 迄今为止,没有人知道属灵之物与属世之物的区别,甚至不知道属灵之物本质上是什么。
⑦ 也没有人知道,爱与智慧有个三层级,天使天堂照着这三个层级而排列。
⑧ 同样没有人知道,人类心智也被划分为三个层级,以便死后可以被提升到三层天堂当中的一层,这照着它的生活和信仰而发生。
⑨最后,若不从神性存在那里,所有这些事物没有一个能存在;这神性存在本身是它自身,或说是自我存在,因而是首先的,是始,是一切事物的源头。
迄今为止,这些知识一直是缺乏的;然而,正是通过它们,人才可以上升,并认识神性存在。
我们说人会上升;但这句话要这样来理解:他被神提升。因为在获取知识中,人拥有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但当他通过自己的理解力从圣言中为自己获取知识时,他就为神降临并提升他而铺平了道路。人类的理解力通过知识上升,神将这理解力握在手中,并引导它;它好比雅各梦见的梯子的梯阶,这梯子立在地上,梯顶通天,天使们通过梯子上升,而耶和华站在它上面(创世记28:12, 13)。当这些知识缺乏,或人轻视它们时,情况就完全不同了。在这种情况下,理解力的提升可以比作一架梯子从地面抵达宏伟宫殿的第一层窗户,就是人们所住的地方,但没有抵达第二层窗户,就是灵人所住的地方,更没有抵达第三层窗户,就是天使所住的地方。其结果是,人只停留在自然界的大气和物质事物中,这些东西使他的视觉、听觉和嗅觉都受到限制,他从中对天堂,神的存在和本质没有获得其它观念,只获得诸如属于大气和物质的那类观念。当一个人出于这些观念思考时,他无法对神形成判断或结论,即祂是否存在,是一位还是多位;更不用说祂在其存在和本质方面是何性质了。这就是多神信仰的根源,无论在古代还是在现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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