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25.“众山也不见了”表示不再有任何爱之良善。这从“山”的含义清楚可知,“山”是指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对此,参看AE 405, 510, 850a节)。“山”之所以表示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是因为“地”表示教会,而在灵界,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天使都住在山地上。因此,“山”表示对主之爱的良善方面的教会。在灵界,这些天使都住在山上,因为他们是内层天使;在灵界,内层事物对应于高层事物,也实际上变成高层事物。这就是为何主因在至内层而被称为“至高者”,经上说祂“住在至高处”。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从下面的概要解释可以进一步看出十诫的这三层意义是何性质:
第一诫,即“除我以外不可拜别神”在属灵-道德的意义上涉及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或任何人为神性;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也就是说不可通过将某种神性事物本身归于自然而拜自然;也不可拜其他任何人,也就是主的任何牧师或任何圣徒。它在属天-属灵的意义上涉及要承认唯一的神,而不是像古人和如今的一些异教徒那样照其品质而承认多神,也不是像如今立了一个创造的神,一个救赎的神和一个光照的神的基督徒那样照各自的作为而承认三个神。
这条诫命在神性-属天的意义上涉及唯独承认并敬拜主,三位一体在祂里面,即:父所指的来自永恒的神性本身;神的儿子所指的生在时间中的神性人身,圣灵所指的从这两者发出的神性。这些是按次序排列的第一诫的三层意义。从以其三重意义来看待的这条诫命清楚可知,它以概括的形式包含和囊括了关于本质上的神性的一切。
第二条诫命,即“不可亵渎神的名”,在其三层意义上包含和囊括了关于品质上的神性的一切,因为“神的名”表示神的品质。在其第一层或首要意义上,神的名是指圣言,取自圣言的教义,以及基于教义的口唇和生活的敬拜;在其第二层意义上,它是指主在地上的国度和主在天上的国度;在其第三层意义,它是指主的神性人身,因为这人身是神性本身的品质。主的神性人身在至高意义上就是神的名(可参看AE 224节)。其余的诫命同样有适合三层天堂的三层内义。主若愿意,我们将在别处论述这些意义。
178.每个教会的信仰都像种子,它的一切教义都源于这种子。它可以比作一棵树的种子,由此长出树的各个部分,甚至直到果实;它也可以比作人的种子或精子,由此生育一代又一代的后代和家族。因此,当知道教会的主要信仰,这主要信仰因其主导的性质而被称为得救的信仰时,也就知道了教会的性质。这一点可通过以下例子来说明。假如信仰是,大自然是宇宙的创造者。由此可推知,宇宙被称为神,大自然是它的本质,以太是至高无上的神,古人称其为朱庇特,空气是女神,古人称其为朱诺,并将她立为朱庇特的妻子;海洋是低于这些的神,根据古人的说法,它可以被称为尼普顿;由于自然的神性直达地心,所以那里也有一个神,根据古人的说法,他可以被称为普鲁托;太阳是众神的宫廷,每当朱庇特召集议会时,他们都在那里会合;此外,火是来自神的生命;因此,鸟类在神里面飞翔,兽在神里面行走,鱼在神里面游弋。由此也可以推知,思维只是以太的修改,就像来自它们的话语是空气的调制一样;爱之情感是阳光进入它们的流注所产生的偶然的状态变化。除此之外还可以推知,死后的生活,连同天堂和地狱,都是神职人员为获得荣耀和财富而虚构的小说,但仍是一个有用的小说,不应该被公开嘲笑,因为它将简单的心智保持在服从统治者的约束中,从而有助于公共利益;而事实上,那些被宗教迷住的人都是梦想家,他们的思维是幻想或幻觉,他们的行为是荒谬的,他们自己是牧师的苦工,或神职人员的听差,因为他们相信他们看不见的东西,看到超出他们理解,或他们心智范畴的东西。相信大自然是宇宙的创造者就包含这些后果,以及更多类似性质的后果,当这信仰被公开,或发展时,它们就从中发出来。说这一切是为了说明,在当今教会的信仰里面有大批虚假,这信仰在内在形式上是对三神的信仰,但在外在形式上是对一神的信仰;从中可以提取出的虚假,与一只蜘蛛的卵囊里的小蜘蛛一样多。凡心智因来自主的光而变得真正理性的人都可以看到这一点;但只要通往这信仰及其分支的大门被这一法令,即理性不可以探究其奥秘,关闭和闩上,那么其它任何心智怎能看到这一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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