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25.“众山也不见了”表示不再有任何爱之良善。这从“山”的含义清楚可知,“山”是指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对此,参看AE 405, 510, 850a节)。“山”之所以表示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是因为“地”表示教会,而在灵界,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天使都住在山地上。因此,“山”表示对主之爱的良善方面的教会。在灵界,这些天使都住在山上,因为他们是内层天使;在灵界,内层事物对应于高层事物,也实际上变成高层事物。这就是为何主因在至内层而被称为“至高者”,经上说祂“住在至高处”。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从下面的概要解释可以进一步看出十诫的这三层意义是何性质:
第一诫,即“除我以外不可拜别神”在属灵-道德的意义上涉及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或任何人为神性;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也就是说不可通过将某种神性事物本身归于自然而拜自然;也不可拜其他任何人,也就是主的任何牧师或任何圣徒。它在属天-属灵的意义上涉及要承认唯一的神,而不是像古人和如今的一些异教徒那样照其品质而承认多神,也不是像如今立了一个创造的神,一个救赎的神和一个光照的神的基督徒那样照各自的作为而承认三个神。
这条诫命在神性-属天的意义上涉及唯独承认并敬拜主,三位一体在祂里面,即:父所指的来自永恒的神性本身;神的儿子所指的生在时间中的神性人身,圣灵所指的从这两者发出的神性。这些是按次序排列的第一诫的三层意义。从以其三重意义来看待的这条诫命清楚可知,它以概括的形式包含和囊括了关于本质上的神性的一切。
第二条诫命,即“不可亵渎神的名”,在其三层意义上包含和囊括了关于品质上的神性的一切,因为“神的名”表示神的品质。在其第一层或首要意义上,神的名是指圣言,取自圣言的教义,以及基于教义的口唇和生活的敬拜;在其第二层意义上,它是指主在地上的国度和主在天上的国度;在其第三层意义,它是指主的神性人身,因为这人身是神性本身的品质。主的神性人身在至高意义上就是神的名(可参看AE 224节)。其余的诫命同样有适合三层天堂的三层内义。主若愿意,我们将在别处论述这些意义。
15.(8)对承认数位神,而不是一位神的人来说,教会根本无法凝聚起来,或与教会有关的事物没有连贯性,又或说教会的原则不复存在。在信仰上承认,并从心里敬拜一位神的人既在地上圣徒的团契中,也在天堂天使的团契中。这些人被称为“团契”,也的确是团契,因为他们在一位神里面,这一位神也在他们里面。此外,他们与整个天使天堂结合,我敢说,与那里的所有人和每一个人结合,因为他们都像一位父亲的孩子和后代,在性情或心智、举止和特征上都很相似,他们由此互相认识。天使天堂照着对良善之爱的所有不同种类而被和谐地排列为各个社群,这些不同种类都指向一种普遍的爱,即对神的爱。所有在信仰上承认,并从心里敬拜一位神,也就是宇宙的创造者,救赎主和重生者的人,都从这爱中出生。
但对那些靠近并敬拜数位神,而不是一位神的人来说,或对那些嘴上宣称一位神,想的却是三位神的人来说,如当今教会中那些将神分成三个位格,声称每个位格都独自为神,并将不属于其他位格的不同品质或属性归给每个位格的人所行的那样,情况就截然不同了。由此不仅导致神的一体性的瓦解,还导致神学本身的瓦解,并进一步导致神学所属的人类心智的瓦解。除了在教会事物上的困惑和不连贯之外,由此还能导致什么结果呢?这就是当今教会的状态,这一点将在本书附录中说明。事实是,将神或神性本质分为三个位格,其中每个位格都独自为神,导致了对神的否认。这就像有人要进入圣殿去敬拜,却在祭坛上看到被描绘为亘古常在者的一位神,被描绘为大祭司的另一位神,和被描绘为飞行风神的第三位神,上面刻着:“这三位是一位神。”或像在那里看到被描绘为一个身体上有三个头,或一个头下面有三个身体之人的一体三位,这将是怪物。如果有人带着这种观念进入天堂,那么他肯定会被速速赶出去,即便他声称这个头或这些头表示本质,这个身体或这些身体表示它不同的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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