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25.“众山也不见了”表示不再有任何爱之良善。这从“山”的含义清楚可知,“山”是指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对此,参看AE 405, 510, 850a节)。“山”之所以表示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是因为“地”表示教会,而在灵界,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天使都住在山地上。因此,“山”表示对主之爱的良善方面的教会。在灵界,这些天使都住在山上,因为他们是内层天使;在灵界,内层事物对应于高层事物,也实际上变成高层事物。这就是为何主因在至内层而被称为“至高者”,经上说祂“住在至高处”。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从下面的概要解释可以进一步看出十诫的这三层意义是何性质:
第一诫,即“除我以外不可拜别神”在属灵-道德的意义上涉及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或任何人为神性;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也就是说不可通过将某种神性事物本身归于自然而拜自然;也不可拜其他任何人,也就是主的任何牧师或任何圣徒。它在属天-属灵的意义上涉及要承认唯一的神,而不是像古人和如今的一些异教徒那样照其品质而承认多神,也不是像如今立了一个创造的神,一个救赎的神和一个光照的神的基督徒那样照各自的作为而承认三个神。
这条诫命在神性-属天的意义上涉及唯独承认并敬拜主,三位一体在祂里面,即:父所指的来自永恒的神性本身;神的儿子所指的生在时间中的神性人身,圣灵所指的从这两者发出的神性。这些是按次序排列的第一诫的三层意义。从以其三重意义来看待的这条诫命清楚可知,它以概括的形式包含和囊括了关于本质上的神性的一切。
第二条诫命,即“不可亵渎神的名”,在其三层意义上包含和囊括了关于品质上的神性的一切,因为“神的名”表示神的品质。在其第一层或首要意义上,神的名是指圣言,取自圣言的教义,以及基于教义的口唇和生活的敬拜;在其第二层意义上,它是指主在地上的国度和主在天上的国度;在其第三层意义,它是指主的神性人身,因为这人身是神性本身的品质。主的神性人身在至高意义上就是神的名(可参看AE 224节)。其余的诫命同样有适合三层天堂的三层内义。主若愿意,我们将在别处论述这些意义。
186.为更好地理解何为离散层级,其性质如何,它们与连续层级有何不同,以天使天堂为例。天堂分为三层,这些通过高度层级而彼此分离;因此,一层在另一层之下;它们互不相通,只通过流注保持联系;这流注从主发出,依次流经各天堂,直至最低层,而不是反过来。然而,每层天堂本身不是照高度层级,而是照广度层级来划分。住在中间,也就是在中心的天使处于智慧之光;而住在周围,直至边界的天使则处于智慧之荫。智慧就这样递减,直到无知,就像光渐弱,直到变暗,这个过程是连续发生的。
世人也一样。属于其心智的内层被划分为和天堂一样多的层级;这些层级也是一层在另一层之上;因此,属于世人心智的内层是照离散层级,也就是高度层级而划分的。所以,照其智慧的层级,人有可能在最低层级,也有可能在较高层级,甚至可能在最高层级。此外,当他只处在最低层级时,较高层级就被关闭,但会随着他从主接受智慧而被打开。人也有连续层级,也就是广度层级在里面,和天堂一样。人就像天堂,因为就其心智的内层而言,他在处于来自主的爱与智慧的程度内而为一个最小形式的天堂。就其心智的内层而言,一个人便是一个最小形式的天堂,对此,可参看《天堂与地狱》(51-58节)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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