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025

1025.“众山也不

1025.“众山也不见了”表示不再有任何爱之良善。这从“山”的含义清楚可知,“山”是指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对此,参看AE 405, 510, 850a节)。“山”之所以表示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是因为“地”表示教会,而在灵界,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天使都住在山地上。因此,“山”表示对主之爱的良善方面的教会。在灵界,这些天使都住在山上,因为他们是内层天使;在灵界,内层事物对应于高层事物,也实际上变成高层事物。这就是为何主因在至内层而被称为“至高者”,经上说祂“住在至高处”。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从下面的概要解释可以进一步看出十诫的这三层意义是何性质:

第一诫,即“除我以外不可拜别神”在属灵-道德的意义上涉及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或任何人为神性;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也就是说不可通过将某种神性事物本身归于自然而拜自然;也不可拜其他任何人,也就是主的任何牧师或任何圣徒。它在属天-属灵的意义上涉及要承认唯一的神,而不是像古人和如今的一些异教徒那样照其品质而承认多神,也不是像如今立了一个创造的神,一个救赎的神和一个光照的神的基督徒那样照各自的作为而承认三个神。

这条诫命在神性-属天的意义上涉及唯独承认并敬拜主,三位一体在祂里面,即:父所指的来自永恒的神性本身;神的儿子所指的生在时间中的神性人身,圣灵所指的从这两者发出的神性。这些是按次序排列的第一诫的三层意义。从以其三重意义来看待的这条诫命清楚可知,它以概括的形式包含和囊括了关于本质上的神性的一切。

第二条诫命,即“不可亵渎神的名”,在其三层意义上包含和囊括了关于品质上的神性的一切,因为“神的名”表示神的品质。在其第一层或首要意义上,神的名是指圣言,取自圣言的教义,以及基于教义的口唇和生活的敬拜;在其第二层意义上,它是指主在地上的国度和主在天上的国度;在其第三层意义,它是指主的神性人身,因为这人身是神性本身的品质。主的神性人身在至高意义上就是神的名(可参看AE 224节)。其余的诫命同样有适合三层天堂的三层内义。主若愿意,我们将在别处论述这些意义。


圣爱与圣智 #114

114.主不仅在天堂

114.主不仅在天堂,而且就是天堂本身。因为构成天使的是爱与智慧,这两者属于天使里面的主;由此可推知,主就是天堂。因为天使之为天使,不是凭他们的自我;他们的自我和世人的一样,也是邪恶。一位天使的自我之所以是邪恶,是因为所有天使都曾为人,这种自我是天使与生俱来的。它只是被移走,并且它被移走到何等程度,天使就在何等程度上将爱与智慧,也就是主接入自己里面。只要稍稍提升自己的理解力,谁都能看出,主能住在天使里面,但只能住在祂的东西里面,也就是住在祂自己的固有本性,即爱与智慧里面,根本不可能住在天使的自我,也就是邪恶里面。正因如此,邪恶被移走到何等程度,主就在何等程度上住在他们里面,他们便在何等程度上成为天使。天堂天使的品质就是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当神性存在于天使里面时,这神性就被称为天使的。由此明显可知,天使之为天使是凭主,而不是凭他们自己。因此,这也适用于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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