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024

1024.启16:2

1024.启16:20.“各海岛都逃避了”表示不再有任何信之真理。这从“海岛”的含义清楚可知,“海岛”是指在属世人的真理方面的教会,属世人的真理被称为事实真理或科学真理,以及良善和真理的知识或认知(对此,参看AE 406节),在此它是指信之真理方面的教会,因为被称为信之真理的真理是属世人的真理;“各海岛都逃避了”表示不再有这些真理了。“海岛”之所以表示信之真理方面的教会,是因为海岛是被大海环绕的陆地,“陆地或地”表示教会,“海”表示属于属世人的总体上的认知能力或科学和知识。在圣言中,“海岛”也表示只拥有真理表象的外邦人中间的教会,真理的这些表象就是离真正的真理更远的真理。海岛之所以具有这种含义,是因为海岛与迦南地相距甚远,迦南地是坚实的陆地;迦南地表示处于真正真理的教会。

(总体上的十诫)

十诫被称为十句话或十条诫,因为“十”表示全部或一切;因此,十句话表示概括起来的圣言的一切,因而教会的一切。它们之所以是概括起来的圣言的一切和教会的一切,是因为每条诫命都包含三层内义在里面,每层意义都适合它自己的天堂,而天堂有三层。第一层意义是属灵-道德的意义,这层意义适合第一层或最低层天堂;第二层意义是属天-属灵的意义,这层意义适合第二层或中间天堂;第三层意义是神性-属天的意义,这层意义适合第三层或至内层天堂。包含在圣言中的一切事物,或一切最小细节也有三层内义;因为圣言来自主,主在圣言的至高事物中。它通过三层天堂依次被发送下来,甚至直到地上,因而适合每层天堂;因此,圣言也在每层天堂中,几乎与每位天使一起在它自己的意义中,并被他们天天阅读,或说每层天堂和具体的每位天使都拥有在适合的那层意义上的圣言;还有取自它的讲道,和在地上一样。

因为圣言是从显为太阳,并在天堂显为光的主发出的神性真理本身,因而是神性智慧。神性真理就是被称为圣灵的神性,因为它不仅从主发出,还光照人,并教导他,如论到圣灵所说的。由于圣言在从主下降的过程中,已经适合三层天堂,而三层天堂就像至内层通过居间层或媒介与最外层结合那样结合在一起,圣言的三层意义也是如此,所以很明显,圣言被赐下,是为了通过它,三层天堂可以彼此结合,天堂也可以与人类结合,字义被赐给人类,它是纯属世的,因而是其它三层意义的基础。十诫是概括起来的圣言的一切,这一点仅从前面所描述的这些诫命的三层意义就能看出来。


诠释启示录 #10

10.启1:2.“便

10.启1:2.“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表示那些从心里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人。这从“作见证”、“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的含义清楚可知:“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对此,下文将详述);“圣言”,或神的话语,是指神性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4692, 5075, 9987);“耶稣基督的见证”是指对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承认。“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一点,是因为“见证”表示从心里承认,从心里承认耶稣基督就是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事实上,凡承认主,同时却不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之人都不承认主;因为祂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而不是在它外面;神性在它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因此,思想主的人身或人性,同时却不思想祂的神性,就像是思想一个从其灵魂或生命中抽象出来的人,这不是在思想这个人。

主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它们一起是一个位格,整个基督教界都接受的教义教导了这一点;该教导如下:基督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彼为一,非由于变神为血肉,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位格为一。如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摘自《亚他那修信经》)。由此明显可知,那些将神性分为三个位格的人当想到作为第二个位格的主时,应该一起想到人性和神性这两者;因为信经上说它们是一个位格,它们如灵与身那样为一。因此,不这样想的人不思想主;不以这种方式思想主的人不能思想被称为父之神性的神性,因为主说: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由于“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种承认,所以经上说:

为耶稣作见证的,乃是预言的灵。(启示录19:10)

“预言的灵”是指教义的生命和灵魂。就圣言的内义而言,“灵”表示生命或灵魂,这一点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一书(5222, 9281, 9818节);“预言”表示教义(AC 2534, 7269节);对主的承认是教会中的一切教义的真正生命或灵魂。关于这些事,下文将详述。

“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因为所论述的是属灵事物;若不从心里,没有人能为属灵事物作见证,因为他不从其它源头感知它们是这样。为存在于世上的事物作见证就是从知识,或记忆和思维作见证,因为这个人就是如此看见或听见的;但对属灵事物来说则不然,因为这些充满整个生命并构成它。人的生命主要住在他的灵里面,这灵无非是他的意愿或爱,以及由此而来的他的理解力和信;在圣言中,“心”表示意愿和爱,以及由此而来的理解力和信。由此明显可知为何“作见证”在灵义上表示从心里承认。由于“心”表示爱之良善,唯独这良善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还由于这良善由“约翰”来表示,所以约翰又说他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在别处也是如此:

那看见的人作了见证,他的见证是真的;并且他知道自己所说的是真的,好让你们也信。(约翰福音19:35)

在另一处:

这就是那为这些事作见证,并将这些事写下来的门徒;我们知道他的见证是真的。(约翰福音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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