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022

1022.“要把那盛

1022.“要把那盛自己烈怒的酒杯递给她”表示它通过可怕的邪恶之虚假毁灭。这从“杯”的含义清楚可知,“杯”是指来自地狱的虚假,也就是邪恶之虚假(对此,参看AE 960a节);由于表面上看,似乎是神为此发烈怒,所以它被称为“神烈怒的杯”,“烈”是由于虚假,“怒”是由于邪恶。因此,“把那杯递给她”表示毁灭,因为来自地狱的邪恶之虚假毁灭教会的一切良善和真理。“巴比伦”是指教会,这一点从接下来的两章明显看出来。

(第十诫)

不可贪恋(或渴望)邻舍的妻子、仆婢、牛驴。这些是追求人自己的东西的欲望,或说这些欲望延伸到人自己的东西,因为妻子、仆婢、牛驴在他家里;在一个人家里的事物在属灵的内义上表示他自己的东西;也就是说,“妻子”表示对属灵真理和良善的情感;“仆婢”表示服务于属灵之物的对理性真理和良善的情感;“牛驴”表示对属世良善和真理的情感。在圣言中,这些事物就表示这些情感。但由于贪恋和渴望这些情感是指意愿和贪恋或急切地渴望使一个人服从人自己的权柄和权威,所以可推知,对这些情感的欲望是指自我之爱的欲望,也就是对统治的爱的欲望,因为一个人由此使属于邻舍的东西变成他自己的。

由此可见,第九诫的欲望是世界之爱的欲望,第十诫的欲望是自我之爱的欲望。因为如前所述,一切欲望都属于爱;正是爱在贪恋。由于有两种邪恶的爱,即世界之爱和自我之爱,一切欲望都与这两种爱有关,所以可推知,第九诫的欲望与世界之爱有关,第十诫的欲望与自我之爱有关,尤其与对统治的爱有关。一切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都是从这两种爱中流出来的(可参看AE 159, 171, 394, 506, 517, 650d, 950, 951, 973, 982, 1010, 1016节; 《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65–83节)。


诠释启示录 #68

68.“祂的眼睛如同

68.“祂的眼睛如同火焰”表示出于神性之爱的圣治。这从“眼睛”和“火焰”的含义清楚可知:“眼睛”是指理解力(参看AE 37节),论及主时是指同在,因而是指圣治(参看《属天的奥秘》,3869, 10569节),对此,下文会详述;“火焰”在论及主时,是指神性之爱。“火焰”之所以表示神性之爱,是因为主在天堂显为一轮太阳,从祂发出的神性如同光,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如同火光,在中间层或第二层天堂如同明亮的白光。那如此显现的,正是神性之爱本身。因此,在圣言中,“火”和“火焰”表示爱,这一点从《属天的奥秘》一书中的说明清楚看出来,即:在圣言中,“火”表示各层意义上的爱(AC 934, 4906, 5215节)。神圣的天堂之火是神性之爱和属于这爱的一切情感(AC 934, 6314, 6832节)。热有两个来源,一个是世界的太阳,地上的一切事物都凭该太阳而生长;另一个是天堂的太阳,也就是主,天使和世人都从该太阳获得其生命的一切(AC 3338, 5215, 7324节)。爱是生命之火,生命本身实际上由此而来(AC 4906, 5071, 6032, 6314节)。火焰是源于至内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光是源于中间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AC 3222, 6832节);原因在于,光在至内层天堂显为火焰,在中间层天堂显得亮白(AC 9570节;以及《天堂与地狱》,116–140节)。当论及主时,“眼睛”表示圣治,是因为当论及人时,它们表示理解力;神性理解力因是无限的,故是圣治。在以赛亚书,耶和华的“眼或眼目、眼睛”并不表示别的:

耶和华啊,求你侧耳而听;耶和华啊,求你睁眼而看。(以赛亚书37:17)

耶利米书:

我必注目好待他们,领他们归回他们的地,我也要建立他们。(耶利米书24:6)

诗篇:

看哪,耶和华的眼目在那敬畏祂的人身上。(诗篇33:18)

又:

耶和华在祂的圣殿里,祂的眼睛观看,祂的眼皮察验人子。(诗篇11:4)

以及其它地方。至于什么是圣治,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67–27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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