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21.“大巴比伦在神面前被想起”表示到目前为止,所论述的是改革宗的教会及其毁灭;但接下来论述的是天主教的教会及其毁灭。这从“巴比伦”的含义清楚可知,“巴比伦”是指天主教的教会,因为“巴比伦”表示对利用教会的圣物统治天地的爱;这爱主要在天主教徒中间占主导地位。这些话的意思也是说,到目前为止,所论述的是改革宗的教会及其毁灭,这从上下文明显看出来。前文论述了龙和两只兽,描述了改革宗的教会及其毁灭;“七位天使倒七个小瓶”描述了它的毁灭,这可从启16:13清楚看出来。在下文,第17章以“骑在朱红色兽上的淫妇”描述了天主教的教会,第18章则描述了它的毁灭。由此清楚可知,“大巴比伦在神面前被想起”表示到目前为止,所论述的是改革宗的教会及其毁灭,接下来论述的是天主教的教会及其毁灭。
(第九诫)
现在要论述第九诫,即“不可贪恋邻舍的房屋”。有两种爱,一切欲望都从这两种爱中涌出,并源源不断地流出来,就像溪流从它们的源泉流出来一样。这些爱被称为世界之爱和自我之爱。欲望就是不断意愿的爱,因为凡一个人所爱的,他就不断贪恋。但欲望属于对邪恶的爱,而渴望和情感属于对良善的爱。由于世界之爱和自我之爱是一切欲望的源头,而这后两条诫命禁止一切恶欲,所以可推知,第九诫禁止从世界之爱流出的欲望,第十诫禁止从自我之爱流出的欲望。“不可贪恋邻舍的房屋”表示不可贪恋他的财物,一般来说这些财物就是财产和财富,不可通过邪恶的伎俩把它们据为己有。这种欲望属于世界之爱。
196. (2)灵义就在整部圣言和它的每个部分中。看到这一点的最好方式就是通过下面的例子。在启示录,约翰说: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浸满血的衣服,祂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我又看见一位天使站在日头中,大声呼喊说,你们来,聚集来赴大筵席;可以吃君王的肉,千夫长的肉,壮士的肉,马和骑马者的肉,并自由的,为奴的,小的大的,众人的肉。(启示录19:11-18)
除非从圣言的灵义来看,否则没有人能明白这些话的意思。除非知道对应关系,否则没有人能看到灵义,因为所有这些话都是对应,没有一句话是没有意义的。对应学教导了“白马”、“骑在马上的”、“如火焰的眼睛”、“头上的冠冕”、“浸满血的衣服”、天上众军所穿的“白细麻衣”、“站在日头中的天使”、天上的飞鸟来并聚集来赴的“大筵席”,以及它们要吃的“君王和千夫长的肉”,以及其他许多人的肉表示什么。
至于每一个细节在灵义上都表示什么,可参看《揭秘启示录》(820-838节)和《白马》这本小著中的解释;因此,没有必要在此详细解释它们。这些书已经说明,在刚才所引用的这段经文中,经上描述了在圣言方面的主。“如火焰的眼睛”是指祂的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头上的冠冕”和“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是指来自祂的圣言的神性真理,除了主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灵义上的性质。“浸满血的衣服”是指圣言的属世意义,即字义,它已经被施暴。很明显,经上如此描述的,正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名称为神的圣言。”同样清楚的是,所指的是主,因为经上说:“骑在白马上的那一位的名字是万王之王、万主之主。”这里的“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与启示录17:14中的是一样的,在那里,经上说:“羔羊必胜过他们,因为祂是万主之主、万王之王。”
圣言的灵义将在教会结束时被揭开,这一点不仅由论到“白马”和“骑在马上的那一位”的话来表示,而且还由站在日头中的天使邀请所有人来赴的大筵席来表示,他们可以吃君王和千夫长等等的肉;吃这些东西表示将来自主的一切良善都变成人自己的,或说都融入自己。所有这些表述都将没有意义,都是空话,没有生命和灵,除非它们里面有灵义,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一样。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