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019

1019.启16:1

1019.启16:19.“那大城裂为三段”表示取自圣言的真理教义的一切都消散了。这从“城”和“裂为三段”的含义清楚可知:“城”是指教义(对此,参看AE 223节);所指的是取自圣言的教义的一切,因为它被称为“大城”;所指的是真理的教义的一切,因为经上补充说“列族的城也都倒塌了”,这句话表示良善的教义的一切;因为教义既论述论及信的真理,也论述论及爱的良善;因此,我们才会说真理的教义和良善的教义。“裂为三段”是指消散。“裂为三段”之所以是指消散,是因为“三”表示全部或一切、完整和完全;当这些分裂时,随之而来的就是消散。“三”表示全部或一切、完整和完全,并论及真理(参看AE 532节)。以西结书(5:2)中“分为三部分”具有相同的含义。

(第八诫)

现在要解释十诫的第八诫,“不可作假见证”。“作假见证”在最接近字面的意义上表示通过诬告邻舍而说邻舍的谎言。但它在内义上表示称公义为不义,称不义为公义,并通过虚假来证实它;而它在至内在的意义上表示歪曲圣言的真理和良善,另一方面表示通过利用谬误、表象、虚构、错误应用的知识、诡辩等等确认教义的虚假来证明这虚假是真理。这些确认本身和由此产生的说服就是假见证,因为它们是假证词。由此可见,此处所指的,不仅是法官面前的假见证,而且还是在屈枉正直中使公义成为不义,使不义成为公义的法官自己,因为他和证人自己一样扮演了假证人的角色。这同样适用于凡使直看似曲,使曲看似直的人,以及凡歪曲圣言的真理,败坏圣言的良善的教会领袖。总之,对真理的一切歪曲,无论这真理是属灵的,还是道德的和文明的,若是出于一颗邪恶的心来做的,就是假见证。


诠释启示录 #104

104.启2:4.“

104.启2:4.“但我反对你,就是你把起初的仁爱离弃了”表示他们没有使诸如属于那些生活在教会之初的人的那种生活成为知识或认知的本质。这从“起初的仁爱”和“离弃那仁爱”的含义清楚可知:“起初的仁爱”是指遵行良善和真理的知识的生活,就是诸如属于那些生活在教会之初的人的那种(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离弃那仁爱”是指没有使它成为知识的本质。因为那些研究或渴望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以为自己会由此得救的人使知识,而非生活成为本质;而事实上,遵行知识的生活才是本质。由于下文论述的是教会和得救的这种本质,所以那里会详述它。仁爱是生活,因为与圣言中主的诫命相一致的一切生活都被称为“仁爱”;因此,践行仁爱就是照这些诫命生活。情况就是如此,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一书关于对邻之爱或仁爱的相关章节(NJHD 84–106节),以及《最后的审判》(33–39节)。“起初的仁爱”在此表示教会起初的生活,因为每个教会都是从仁爱开始的,然后渐渐远离仁爱,转向唯信,或寻求功德的行为。关于这个主题和仁爱,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一书中的说明,即:每个教会都是从仁爱开始的,但随着时间推移却远离了仁爱(AC 494, 501, 1327, 3773, 4689节);从而转向源于邪恶的虚假,最终转向邪恶(AC 1834—1835, 2910, 4683, 4689节);通常转向唯信(AC 1834—1835, 2231, 4683, 8094节);教会的开始和衰落好比日升和日落(AC 1837节);又好比人的幼年和老年(AC 10134节);在良善和真理的知识被植入生活之前,教会不在人里面(AC 3310节);仁爱构成教会(AC 809, 916, 1798—1799, 1844, 1894节);教会的内在就是仁爱(AC 4766, 5826节);如果所有人都出于仁爱被看待,尽管他们在信仰的教义和敬拜的仪式上可能各不相同,那么教会将是一个,不像如今那样是多个(AC 1286, 1316, 1798—1799, 1834—1844, 2385, 2982, 3267, 3451节);对主的敬拜在于仁爱的生活(AC 8254, 8256节);敬拜的品质取决于仁爱的品质(AC 219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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