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16.“是自从地上有人以来,未尝有过的”表示在教会所在的国家,这种状态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明显或彻底颠倒。这从“未尝有过的地震”和“地上的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未尝有过的地震”是指教会的状态发生了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大的变化,因而明显或彻底颠倒了;“地上的人”是指在那些属于教会,因而在教会所在的国家中的人中间。此处尤其论述了改革宗的教会状态,而巴比伦人的教会将在后面予以论述。教会的状态已经变成了它的对立面,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如今人们不知道什么是良善,什么是真理,甚至不知道什么是爱,什么是信;因为他们将爱称为信,将作为称为信,将良善称为信,将真理称为信;然而,他们根本看不出,将教会的一切都囊括在内的所接受的信是不是信之真理,因为这信只是由不可理解的东西构成。
(关于第七诫续)
由于仇恨是地狱之火,所以很明显,在爱,也就是天堂之火,能流入,并通过来自它自己的光而将生命赋予人之前,它必须移除;这地狱之火决不能移除,除非人知道仇恨来自何处,什么是仇恨,然后离开并躲避它。对邻舍的仇恨经遗传而在每个人里面,因为每个人都生在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中。这就是为何他心怀仇恨,并出于这仇恨向所有不与他构成一体,支持他的人,尤其向那些反对他欲望的人,都大发雷霆。因为没有人能爱自己胜过一切,同时又爱主;也没有人能爱世界胜过一切,同时又爱邻舍;没有人能同时侍奉两个主;他必会轻视和恨恶这一个,尊敬和热爱那一个。仇恨尤其盛行在那些处于对统治所有人的爱之人中间;在其他人中间,它是敌意。
还要说明什么是仇恨。仇恨有一种火在自己里面,这火就是杀人的努力,表现为愤怒。善人似乎有一种对邪恶的仇恨和随之而来的愤怒;但这不是仇恨,而是对邪恶的厌恶;这也不是愤怒,而是对良善的热情,天堂之火从内在隐藏在这热情里面。因为善人厌恶邪恶,似乎向邻舍发怒,是为了可以除去那邪恶,由此关注邻舍的利益。
512.“海的第三部分变成血”表示结果,其中的一切都变成邪恶之虚假。这从“第三部分”、“海”和“血”的含义清楚可知:“第三部分”是指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海”是指属世人(参看AE 511节),故“海的第三部分”表示整个属世人和其中的一切;“血”是指邪恶之虚假(参看AE 329f,g节)。由此可见这节经文的灵义,即:“火烧着的大山扔在海中;海的第三部分变成血”表示当自我之爱进入并占据属世人时,它就会将其中的一切知识或科学都变成邪恶之虚假。
自我之爱是一种纯肉体的爱,源于破旧部分或衰败物质的升腾和发酵,以及从内部在身体中的这些所造成的刺激或快感;需要一种纯净大气的心智的感知官能由此不仅变得迟钝和粗俗,甚至还灭亡。这就是自我之爱的起源,这一点从它与人类排泄物的对应关系可以看出来。因为当那些被这爱腐蚀或引诱的人进入来世时,他们喜欢恶臭或含粪的污物胜过一切,它的恶臭让他们感到愉快,这证明由此产生的臭气以快乐影响他们的嗅觉,就像它以前影响了全身感官一样,全身感官通过内部角质层朝各个方向延伸。仅从这一事实就能看出,自我之爱比其它任何爱都更粗俗,是肮脏肉体的;因此,它夺走一切属灵感知,也就是对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的感知。此外,它关闭属灵心智,将它的住所完全固定在属世和感官人中,而属世和感官人与身体联系最为紧密,与天堂根本没有任何联系。由此发生的事是,凡自我之爱在里面占主导地位的人都是感官的,看不见属于天堂和教会的事物,只在幽暗之中;此外,当他们独自一人,并在自己里面思考时,就弃绝并否认它们。由此可以看出“因火烧着的大山扔在海中,海的第三部分变成血”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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