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015

1015.“并有大地

1015.“并有大地震”表示教会的状态完全改变了。这从“地震”的含义清楚可知,“地震”是指教会状态的改变(参看AE 400, 499节);因为“地”表示教会,地震表示状态的改变;它被称为大,是为了表示状态完全改变了。

(关于第七诫续)

由于仇恨,也就是杀人的渴望,是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的对立面,而这两种爱构成与人同在的天堂,所以很明显,仇恨因如此对立而构成与他同在的地狱。地狱之火不是别的,正是仇恨。因此,地狱照着仇恨的质和量而看起来像是在暗红色的火中,照着出于仇恨的报复的质和量而在具有昏暗火焰的火中。由于仇恨和爱彼此截然对立,仇恨因此构成与人同在的地狱,就像爱构成与他同在的天堂一样,所以主如此教导说:

你若在祭坛上献礼物,在那里想起你的弟兄对你不满,就把礼物留在坛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后来献礼物。你同你的对头还在路上,就赶紧向他示好;恐怕你的对头把你送给审判官,审判官把你交付衙役,你就下在监里了。我实在告诉你,非等到你还清最后一分钱,否则你断不能从那里出来。(马太福音5:23–26)

“送给审判官,审判官交付衙役,他就下在监里了”,描述了处于仇恨的人死后的状态,因为他在世时仇恨他的弟兄。“监里”(即监狱)是指地狱,“还清最后一分钱”表示惩罚,这种惩罚被称为永火。


诠释启示录 #551

551.“愿意死,死

551.“愿意死,死却逃避他们”表示他们渴望摧毁属于属灵生命的感知良善的官能,但却是徒劳。这从“死”和“死却逃避他们”的含义清楚可知:“死”在此是指摧毁感知良善的官能(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死却逃避他们”是指他们不能摧毁,因而他们的渴望是徒劳的。“死”在此表示摧毁感知良善的官能,但前面的“死”表示摧毁理解真理的官能,因为每个人都有两种生命,即理解力的生命和意愿的生命;理解力的生命是理解真理的官能,意愿的生命是感知良善的官能;因此,“死”表示这一种或那一种生命的丧失。在第一个例子中,“死”表示理解真理的官能的丧失,在第二个例子中,表示感知良善的官能的丧失,因为前文论述了这两种生命;在圣言中,凡论述真理的地方,也论述良善,这是由于在圣言的每个细节中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对此,参看AE 238, 288b, 484节)。这清楚表明,“死”在此表示剥夺感知良善的官能。这就是为何经上用了两种几乎相同的表达方式,又为何“要求死”论及那些属于理解力的事物,“愿意死”论及那些属于意愿的事物。由于适合人的属灵生命由这两种官能构成,所以这句话也表示他们渴望摧毁属灵生命。此外,感知良善的官能和理解真理的官能一样,也被赐给了每个人,因为真理爱良善,良善爱真理;因此,它们不断渴望结合,并且像意愿与理解力,或情感与思维那样结合。当它们结合时,理解力出于对思考真理的情感而思考真理,然后理解力也看到真理,意愿则感知到它。出于意愿的情感感知真理就是感知良善,因为当人意愿真理,或受它影响时,也就是说,当他爱真理时,真理就变成良善;因此,凡被爱的,都被称为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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