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13.“就有大声音从天上殿中的宝座上出来,说,成了”表示由主那里从天堂出来的显现,即:结局或完结到了,因而最后的审判即将来临。这从“大声音”、“殿”、“宝座”和“成了”的含义清楚可知:“大声音”是指显现;“殿”是指神性真理方面的天堂,一切显现都通过神性真理实现(参看AE 220, 391c,e, 915节);“宝座”是指在审判方面的主所在的地方(参看AE 253, 267, 462, 477节);“成了”是指结束了,也就是说,不再有任何良善和真理,因而不再有任何教会,因为一切都被摧毁了。这一切清楚表明,“就有大声音从天上殿中的宝座上出来,说,成了”表示由主那里从天堂出来的显现,即:结局或完结到了,因而最后的审判即将来临。这话是在“第七位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空气中”之后说的,“第七位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空气中”表示人思维的一切都背离了天堂,因而不再有教会之人与天堂的任何交流;当这种交流中断时,最后的审判就会到来。因为只要天堂与教会有交流,一切事物都被联系在一起;但当交流灭亡时,这就像当房子下面的地基被除去时,房子就会倒塌一样。然而,那时主会建一座新房子来取代它;房子就是教会。
(关于第七诫续)
由于所有在地狱里的人都恨主,从而恨天堂,因为他们反对良善和真理,所以地狱是谋杀本身,或谋杀的起源。情况就是这样,因为人从主那里通过对良善和真理的接受而为人;因此,摧毁良善和真理就是摧毁人性本身,因而就是杀人。
那些在地狱里的人都是这样,世人还不知道这一点,因为对那些属于地狱,因而死后进入地狱的人来说,表面看上去似乎没有对良善和真理的仇恨,也没有对天堂的仇恨,更没有对主的仇恨。事实上,每个人活在世上时都处于外在;这些外在从小就被教导并学习假冒诚实和礼貌,公义和公平,良善和真理。然而,仇恨却隐藏在他们的灵里,这仇恨与他们生活的邪恶程度相当。由于仇恨在灵里,所以当外在被抛弃时,如死后的情形,它就会爆发出来。
对所有处于良善之人的这种地狱般的仇恨是致命的仇恨,因为它是对主的仇恨。这一点从他们作恶时的快乐看得尤其明显,这种快乐在程度上超过其它一切快乐,因为它是一股火,燃烧着摧毁灵魂的欲望。此外,已经查明,这种快乐不是来自对他们试图摧毁之人的仇恨,而是来自对主自己的仇恨。由于人从主那里而为人,来自主的人性是良善和真理,并且那些在地狱里的人都出于对主的仇恨而急于杀死这人性,也就是杀死良善和真理,所以可推知,地狱是谋杀本身的源头,或说谋杀本身从地狱发出。
77.“就仆倒在祂脚前”表示在神性面前出于内心谦卑的崇拜。这从“仆倒在脚前”的含义清楚可知,“仆倒在脚前”是指出于谦卑的崇拜。它之所以表示内心的谦卑,是因为在神性面前发自内心的谦卑产生这种仆倒。各种情感都在身体上拥有相对应的动作;当人从内层处于情感时,身体就被引向,并且仿佛自动落入这些动作。在一个人面前的谦卑会照着对他的尊重而产生下拜;但它在神性面前会产生完全的仆倒,尤其当一个人认为在能力和智慧方面,神性就是一切,人相对而来说什么都不是,或一切良善都来自神性,从人而来的,无非是邪恶时。当人从心里作出这种承认时,他可以说就从自己里面出来了,从而面伏于地;当他如此从自己里面出来时,也就从自我中移出了,这自我本身完全是邪恶;当自我被移除时,神性就充满他,并把他扶起来;并不是说神性因祂自己渴望这种谦卑,而是因为那时邪恶被移除了;邪恶从人那里被移除到何等程度,神性就流入到何等程度,因为唯独邪恶挡道或反对。关于这种谦卑的例子可参看《宇宙星球》(91节)。
当神性同在,移除人的自我,后来又填充他时,他的状态在本节经文是如此描述的:“我一看见祂,就仆倒在祂脚前,像死了一样。祂用右手按着我,对我说,不要惧怕。”但以理书进一步描述了这种状态:
我举目观看,见有一人身穿细麻衣。祂面貌如闪电的样子,眼目如火把,脚如擦亮的铜那么光亮。唯独我但以理看见这异象,同着我的人没有看见。却有极大的战兢落在他们身上,他们就逃跑。我毫无气力;就面伏在地沉睡了。看哪,有一只手摸我,使我用膝和手掌支持微起,祂说,不要惧怕。(但以理书10:5–12)
当以西结看到基路伯时,他也描述了这种状态,基路伯表示在圣治方面的主:
我一看见耶和华的荣耀,就面伏于地,又听见一位说话的声音。他对我说,人子啊,你立脚站起来,我要和你说话。他对我说话的时候,灵就进入我里面,使我立脚站起,我便听见那对我说话的。(以西结书1:28; 2:1–2; 3:24)
当耶稣在彼得、雅各和约翰面前变了形像时,情况也是如此;对此,马太福音如此记着说:
彼得还说话的时候,看哪,有一朵明亮的云彩遮盖他们;看哪,又有声音从云彩里出来说,这是我的爱子,我所喜悦的;你们要听祂。门徒听见这些话,就面伏于地,极其害怕。耶稣进前来,摸他们说,起来,不要害怕。他们举目不见一人,只见耶稣。(马太福音17:5–8)
从这些经文明显看出,当人处于一种内心谦卑的状态时,主的神性人身与人的同在是何性质,即:他面伏于地,因主的手触摸而立脚起来。显然,神性人身方面的主的同在产生了这些效果,因为在七灯台中间的人子就是如此出现在约翰面前的。人子就是神性人身方面的主(AE 63节)。当主变形像时,祂以同样的方式出现在门徒面前;因此,经上还说:“他们举目不见一人,只见耶稣。”但以理和以西结所看见的,正是神性人身方面的主,这一点从主自己的话明显看出来,即:
没有人在任何时候听见过父的声音,也没有看见祂的形状。(约翰福音5:37; 也要参看约翰福音1:18)
此外,当主在世上时,人们也通过面伏于祂的脚下而敬拜祂(马太福音28:9; 马可福音7:25–26; 路加福音8:41; 17:15–16, 18; 约翰福音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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