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12.启16:17.“第七位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空气中”表示在思维的一切事物方面所显现的教会状态。这从“倒小瓶的天使”和“空气”的含义清楚可知:“倒小瓶的天使”是指所显现的教会状态,如前所述;“空气”是指思维,在此是指思维的一切,因为此处描述的是教会的最后状态;因此,当这种状态显现时,经上就说“成了”,也就是完结了。“空气”之所以表示思维,是因为通过空气进行的呼吸对应于理解力的思维,就像心跳对应于意愿的情感一样。肺呼吸对应于思维,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它们的运作是同时和同步的,因为人怎样思考,就怎样呼吸。他若静静地思考,就静静地呼吸;相反,他若强行思考,就强行呼吸。他若在自己里面强烈而内在地思考,就会逐渐控制呼吸,还会屏住呼吸。因此,人会改变他的呼吸状态,以适应他思维的一切状态。原因在于,人有两种生命,即理解力的生命和意愿的生命;身体的一切都对应于心智的这两种生命。因此,一般来说,呼吸的生命对应于理解力的生命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的生命;心跳的生命对应于意愿的生命和由此而来的爱的生命。在圣言中,“灵魂”和“心”就是指这两种生命;在圣言中,经上说“用整个灵魂和整颗心,或用全灵魂和全心”,这句话表示用整个理解力和整个意愿,或用信的一切思维和爱的一切情感。说这些话是为了让人们知道,“空气”表示思维,因为呼吸通过空气进行。
这最后一个小瓶之所以被倒在空气中,是因为人的一切都终止于他的思维。因为一个人在教会,教会的良善和真理,以及爱方面,总之,就是在其属灵、道德和文明生活方面如何,他在思维方面就如何。这一点在灵界尤其明显;当有天使从自己的社群出来,进入不是自己的社群时,他呼吸就会费力,因为他不是出于类似情感来思考。这也是为何当一个地狱灵上升到一个天使社群时,他会呼吸困难,从而陷入痛苦,或陷入幻想和思维的盲目;这清楚表明,一个人如何,他的思维就如何。
(第七诫)
接下来要说一说第七诫,就是“不可杀人”。十诫的所有诫命,和圣言中的一切事物一样,除了至高意义,就是第三层意义外,还涉及两层内义;一层内义近似字义,被称为属灵-道德的意义;另一层意义则较远,被称为属天-属灵的意义。“不可杀人”这条诫命最近似的意义,也就是属灵-道德的意义是,不可恨弟兄或邻舍,因而不可诽谤或诋毁他,或说不可蔑视和羞辱他;因为这样你就会损害和摧毁或扼杀他的好名声和尊敬,这是他在弟兄中间生活的源头,这种生活被称为文明生活。因此,后来他在社会上会活得像一个死人,因为他会被归入卑鄙的恶人之列,没有人与他交往。当这种事是出于敌意、仇恨或报复来做的时,就是谋杀。此外,世上的许多人都将这种生命算作并视为与肉体生命同等重要。在天上的天使面前,摧毁这种生命的人是有罪的,就好像他摧毁了弟兄的肉体生命一样。因为敌意,仇恨和报复呼出谋杀并意愿它;但它们因惧怕法律、抵抗和丧失名声而受到约束和抑制。然而,这三者却是朝向谋杀的努力;每一种努力都像一个行动,因为当惧怕消除时,它就会付诸行动。这些事就是主在马太福音中所教导的:
你们听见有话对古人说,不可杀人;凡杀人的,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贸然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受审判;凡骂弟兄拉加的,难免公会的审断;凡骂弟兄你这蠢货的,难免地狱或欣嫩子谷的火。(马太福音5:21–26)
但“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被称为属天-属灵意义的更远意义是,不可夺走人对神的信和爱,从而夺走他的属灵生命,这是谋杀本身,因为人凭这种生命而为人,身体的生命服务于这种生命,如同工具因服务它的主因。此外,道德的谋杀就源于这属灵的谋杀。因此,处于这一个的人也处于那一个;渴望夺走一个人的属灵生命的人若不能夺走它,就会恨他,因为他恨此人的信和爱,因而恨这个人自己。这三者,即属于信和爱的属灵谋杀,属于好名声和尊敬的道德谋杀,以及属于身体的属世谋杀,就像原因和结果那样在一个系列中一个接着一个。
866.启14:5.“在他们口中找不出诡诈”表示他们厌恶思想并说服人相信虚假。这从“口”和“诡诈”的含义清楚可知:“口”是指思维和由此而来的言语,因而也指说服(对此,可参看AE 580, 782, 794节);“诡诈”是指故意,因而出于意愿的意图去欺骗和误导;因此,故意思想虚假并说服人相信它们,会永远毁灭一个人。“在他们口中找不出诡诈”表示对那些被主引导,或跟随祂的人来说,这些事并不存在。因为主是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神性真理;所有在主里面的人都处于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他们就是那些承认主的神性人身,并实行祂诫命的人。由于思想虚假就是反对神性真理,想要说服人相信它们就是反对神性良善,所以他们厌恶如此行。
至于在圣言中,“诡诈(或欺诈、诡计)”表示什么,这可从提到它的经文清楚看出来,如以下经文;约翰福音:
随着拿但业来到耶稣这里,耶稣指着他说,看哪,这是个真以色列人,他里面没有诡诈。(约翰福音1:47)
一个“以色列人”表示一个处于仁之良善,并由此处于真理的人,因而表示一个处于来自良善的真理之人。跟随主,在口中找不出诡诈的“十四万四千人”也是指这些人;故此处的“诡诈”也具有相同的含义。
西番雅书:
以色列所剩下的人必不作乖僻的事,不说谎言,口中也找不到诡诈的舌头。(西番雅书3:13)
“以色列所剩下的人”,跟“真以色列人”一样,是指那些处于属灵之信的人,因为他们处于仁之良善;“说谎言”表示出于对真理的无知而教导虚假;但“诡诈”表示并非来自对真理的无知,而是来自故意,因而来自欺骗目的的虚假;如恶人的情形。
在以下经文中也是如此:
祂未行强暴,口中也没有诡诈。(以赛亚书53:9)
这话论及主。诗篇:
他要救赎他们的灵魂脱离诡诈和强暴。(诗篇72:14)
弥迦书:
富人充满了强暴,其中的居民也说谎言;至于他们的舌头,诡诈在他们口中。(弥迦书6:12)
西番雅书:
他们将强暴和诡诈充满主人的房屋。(西番雅书1:9)
诗篇:
流人血、行诡诈的人必活不到他们一半的日子。(诗篇55:23)
又:
说谎言的,你必毁灭;好流人血弄诡诈的,都为耶和华所憎恶。(诗篇5:6)
“强暴和血”表示对真理的扭曲和对圣言的歪曲;“诡诈”表示故意如此行。诗篇:
耶和华侧耳听我这不出于诡诈嘴唇的祈祷。(诗篇17:1)
又:
要谨守舌头不出恶言,谨守嘴唇不说诡诈的话。(诗篇34:13)
约伯记:
我的嘴唇若说罪孽,我的舌头若讲诡诈。(约伯记27:4)
诗篇:
耶和华啊,求你救我的灵魂脱离说谎的嘴唇和诡诈的舌头。诡诈的舌头啊,要给你什么呢?要拿什么加给你呢?(诗篇120:2, 3)
又:
你向邪恶张开你的口,用舌头编造诡诈。(诗篇50:19)
又:
恶人的嘴和诡诈人的口,已经张开攻击我;他们用撒谎的舌头对我说话。(诗篇109:2)
又:
你的舌头图谋邪恶,好像锐利的剃刀弄诡诈。(诗篇52:2, 4)
耶利米书:
他们各人嘲弄同伴,不讲真理;他们教舌头学习说谎;你的住处在诡诈中间;他们因行诡诈,不肯认识我。(耶利米书9:5, 6)
他们用来说谎和诡诈的“嘴唇和舌头”表示怀有说服人相信反对真理的虚假,并误导人的意图的思维;嘴唇和舌头,与口具有相同的含义。诗篇:
凡耶和华不算为有罪孽,灵里没有诡诈的,这人是有福的。(诗篇32:2)
又:
他口中的话是罪孽和诡诈,他跟明智和善行已经断绝。(诗篇36:3)
约伯记:
说罪孽,说诡诈。(约伯记13:7)
此处“罪孽”是指邪恶,“诡诈”是指由此而来的虚假。诗篇:
耶和华啊,求你救我脱离诡诈乖僻的人。(诗篇43:1)
又:
就是手洁心清,不把自己的灵魂举向虚妄,起誓不怀诡诈的人。(诗篇24:4)
又:
他们倒想出诡诈的言语害地上的安静人,他们大大张口攻击我。(诗篇35:20, 21)
又:
邪恶在其中间,欺压和诡诈不离她的街道。(诗篇55:11)
又:
你践踏所有背离你律例的人,因为他们的诡诈是谎言。(诗篇119:118)
耶利米书:
这人民背道,耶路撒冷长久偏离,他们守定诡诈,不肯回转;我留心听,听见他们说不正直的话。(耶利米书8:5, 6)
在这些经文中,“诡诈”不是指属世意义上的诡诈,而是指属灵意义上的诡诈;属世意义上的诡诈在于攻击别人的欺诈手段和恶意谎言,而属灵意义上的诡诈是指出于意愿的意图,或出于说虚假并说服人相信它们,由此摧毁灵魂的故意目的的思维。
对于这种目的,耶利米书论到先知说:
说假预言的先知,就是预言自己心中诡诈的先知,心里岂不是这样吗?(耶利米书23:26)
同一先知书:
那些先知向你们预言的,乃是虚假的异象和占卜,并虚无的事,以及他们自己心中的诡诈。(耶利米书14:14)
在灵义上,“先知”表示那些从圣言和教义教导真理的人,因而在抽象意义上表示教义方面的圣言本身。因此,在反面意义上,如在这些经文中,他们表示那些教导虚假的人,因而表示那些歪曲圣言真理的人;“他们心中的诡诈”表示故意如此行。
“诡诈”在灵义上是指出于误导人的欲望而对圣言真理的故意歪曲,这一点明显可见于何西阿书:
以法莲用谎话,以色列家用诡诈围绕我。(何西阿书11:12)
“以法莲”表示对教会真理的理解;“以色列家”表示教会本身;因此,“诡诈”和“谎话”表示出于故意的目的或意图和欲望说服人相信虚假。
同一先知书:
他们变得像欺诈的弓;他们的首领必因舌头的狂怒倒在剑下。(何西阿书7:16)
诗篇:
他们转身离开,如同欺诈的弓。(诗篇78:57)
他们被比作“欺诈的弓”,是因为“弓”表示两种意义上的争战的教义,即与真理争战的虚假的教义,以及与虚假争战的真理的教义;枪和箭表示用来维持争战的虚假或真理。这就是“弓和箭”的含义(可参看AE 357节)。这一切再次清楚表明,“诡诈”是指灵义上的诡诈,灵义上的诡诈是反对圣言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的诡诈,因而是摧毁它们的意愿和欲望。
“诡诈”表示摧毁圣言、教义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因而故意和有意摧毁它们的意愿和欲望,这一点明显可见于耶利米书:
他们窥探着,像捕鸟人蹲着等;他们设下圈套捕捉人;笼子怎样装满雀鸟,他们的屋里也照样充满诡诈。(耶利米书5:26, 27)
摩西五经:
人若蓄意反对他的邻舍,用诡计杀了他,你要把他从我的祭坛那里拿去。(出埃及记21:14)
由于这是如此严重的一个罪,所以耶利米书上说:
怀着诡诈做耶和华的工作的,必受咒诅。(耶利米书48:10)
“诡诈”之所以是如此严重的一个罪行,是因为故意和目的属于意愿;凡属于意愿的,都属于这个人自己,被称为他心中的邪恶。事实上,意愿就是这个人自己;在属于意愿的同意之前的思维不在人里面,而是在他外面;因为流入思维的东西就像从世界流入视觉的物体,其中一些令人愉悦,一些不令人愉悦;令人愉悦的物体进入他生活的快乐,而不令人愉悦的物体则被抛弃。凡流入属于人的理解力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的内在视觉的东西,也是这种情况。它若令人愉悦,就进入意愿,并把自己添加到他的生命中;它若不令人愉悦,就被抛弃。
要知道,所有恶人都有通过虚假摧毁天堂和教会的真理的意图和欲望,因而有这样的意愿。原因在于,他们与地狱结合;地狱灵出于自己的爱之快乐燃烧着摧毁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的欲望,并利用最狡诈的手段如此行,他们巧妙设计这些手段,并以一种奇妙的方式来执行;如果我根据经历描述这些手段,它们会填满许多页。这清楚表明,“诡诈”表示总体上意图通过虚假摧毁真理的一切邪恶。另外,可参看《属天的奥秘》关于诡诈所说的,即:诡诈摧毁属于人里面的属灵和内在生命的一切(AC 9013节);古人视诡诈、欺诈和伪装为滔天罪行(AC 3573节);当被天使观之时,诡诈的人或骗子看上去就像蛇和毒蛇(AC 4533节);圣言中的“蛇”和“毒蛇”就是指这些人(AC 9013节);在圣言中,“毒液”表示诡诈(AC 9013节)。关于对通过诡计暗中欺骗他人者的惩罚(AC 831, 957–960, 1273节);关于他们的地狱(AC 830—831,947, 495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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