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12.启16:17.“第七位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空气中”表示在思维的一切事物方面所显现的教会状态。这从“倒小瓶的天使”和“空气”的含义清楚可知:“倒小瓶的天使”是指所显现的教会状态,如前所述;“空气”是指思维,在此是指思维的一切,因为此处描述的是教会的最后状态;因此,当这种状态显现时,经上就说“成了”,也就是完结了。“空气”之所以表示思维,是因为通过空气进行的呼吸对应于理解力的思维,就像心跳对应于意愿的情感一样。肺呼吸对应于思维,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它们的运作是同时和同步的,因为人怎样思考,就怎样呼吸。他若静静地思考,就静静地呼吸;相反,他若强行思考,就强行呼吸。他若在自己里面强烈而内在地思考,就会逐渐控制呼吸,还会屏住呼吸。因此,人会改变他的呼吸状态,以适应他思维的一切状态。原因在于,人有两种生命,即理解力的生命和意愿的生命;身体的一切都对应于心智的这两种生命。因此,一般来说,呼吸的生命对应于理解力的生命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的生命;心跳的生命对应于意愿的生命和由此而来的爱的生命。在圣言中,“灵魂”和“心”就是指这两种生命;在圣言中,经上说“用整个灵魂和整颗心,或用全灵魂和全心”,这句话表示用整个理解力和整个意愿,或用信的一切思维和爱的一切情感。说这些话是为了让人们知道,“空气”表示思维,因为呼吸通过空气进行。
这最后一个小瓶之所以被倒在空气中,是因为人的一切都终止于他的思维。因为一个人在教会,教会的良善和真理,以及爱方面,总之,就是在其属灵、道德和文明生活方面如何,他在思维方面就如何。这一点在灵界尤其明显;当有天使从自己的社群出来,进入不是自己的社群时,他呼吸就会费力,因为他不是出于类似情感来思考。这也是为何当一个地狱灵上升到一个天使社群时,他会呼吸困难,从而陷入痛苦,或陷入幻想和思维的盲目;这清楚表明,一个人如何,他的思维就如何。
(第七诫)
接下来要说一说第七诫,就是“不可杀人”。十诫的所有诫命,和圣言中的一切事物一样,除了至高意义,就是第三层意义外,还涉及两层内义;一层内义近似字义,被称为属灵-道德的意义;另一层意义则较远,被称为属天-属灵的意义。“不可杀人”这条诫命最近似的意义,也就是属灵-道德的意义是,不可恨弟兄或邻舍,因而不可诽谤或诋毁他,或说不可蔑视和羞辱他;因为这样你就会损害和摧毁或扼杀他的好名声和尊敬,这是他在弟兄中间生活的源头,这种生活被称为文明生活。因此,后来他在社会上会活得像一个死人,因为他会被归入卑鄙的恶人之列,没有人与他交往。当这种事是出于敌意、仇恨或报复来做的时,就是谋杀。此外,世上的许多人都将这种生命算作并视为与肉体生命同等重要。在天上的天使面前,摧毁这种生命的人是有罪的,就好像他摧毁了弟兄的肉体生命一样。因为敌意,仇恨和报复呼出谋杀并意愿它;但它们因惧怕法律、抵抗和丧失名声而受到约束和抑制。然而,这三者却是朝向谋杀的努力;每一种努力都像一个行动,因为当惧怕消除时,它就会付诸行动。这些事就是主在马太福音中所教导的:
你们听见有话对古人说,不可杀人;凡杀人的,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贸然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受审判;凡骂弟兄拉加的,难免公会的审断;凡骂弟兄你这蠢货的,难免地狱或欣嫩子谷的火。(马太福音5:21–26)
但“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被称为属天-属灵意义的更远意义是,不可夺走人对神的信和爱,从而夺走他的属灵生命,这是谋杀本身,因为人凭这种生命而为人,身体的生命服务于这种生命,如同工具因服务它的主因。此外,道德的谋杀就源于这属灵的谋杀。因此,处于这一个的人也处于那一个;渴望夺走一个人的属灵生命的人若不能夺走它,就会恨他,因为他恨此人的信和爱,因而恨这个人自己。这三者,即属于信和爱的属灵谋杀,属于好名声和尊敬的道德谋杀,以及属于身体的属世谋杀,就像原因和结果那样在一个系列中一个接着一个。
531.“祸哉!祸哉!祸哉!那些住在地上的人,因为还有三位天使要吹那其余的号声”表示对在教会的末期,因厌恶良善与真理而导致的教会状态的变化,和随之而来的诅咒感到极其哀恸。这从“祸”、“那些住在地上的人”、“还有三位天使要吹的那其余的号声”的含义清楚可知:“祸”是指对厌恶良善和真理,以及随之而来的诅咒的哀恸;由于“祸”说了三次,所以它表示极其哀恸(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那些住在地上的人”是指那些属于教会的人,“地”表示教会(可参看AE 29, 304, 417节)。“还有三位天使要吹的那其余的号声”是指教会状态的变化,因为“吹号的天使”表示来自从天堂而降的流注的变化(参看AE 502节)。“三”表示完整,直到结束之物,这一点可见于下文。由此可见,“祸哉!祸哉!祸哉!那些住在地上的人,因为还有三位天使要吹那其余的号声”表示对在教会的末期,因厌恶良善与真理而导致的教会状态的变化,和随之而来的诅咒感到极其哀恸。
“祸或灾祸”表示对灾难、危险、困难、毁灭的哀恸,这一点可从圣言中提到它的经文清楚看出来;但它在此表示对厌恶良善和真理,以及随之而来的诅咒的哀恸,因为这就是下文论述的主题。由于对良善和真理的厌恶在教会,直到教会的末期,逐渐变得更严重,所以经上说了三次祸,每一次都表示邪恶的严重性逐渐增长。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在那里,经上说:
第一样灾祸过去了;看哪,以后还有两样灾祸要来。(启示录9:12)
后面:
第二样灾祸过去了;看哪,第三样灾祸快到了。(启示录11:14)
在圣言中,“祸或灾祸”表示对各种事件,尤其对摧毁教会的邪恶的哀恸,这一点可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清楚看出来。如在马太福音:
你们这假冒为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马太福音23:13–14, 16, 23, 25, 27, 29)
路加福音:
出卖人子的,那人有祸了!(路加福音22:22)
绊跌的事由他而来的,那人有祸了!(路加福音17:1)
以赛亚书:
那些使房屋连接房屋的人有祸了!(以赛亚书5:8)
那些清晨早起,追寻烈酒的人有祸了!(以赛亚书5:11)
那些牵引罪孽的人有祸了!(以赛亚书5:18)
那些称恶为善的人有祸了!(以赛亚书5:20)
那些在自己眼中有智慧的人有祸了!(以赛亚书5:21)
饮酒的勇士有祸了!(以赛亚书5:22)
也可参看其它许多经文(如以赛亚书3:11; 10:1; 17:12; 18:1; 29:1, 15; 30:1; 31:1; 33:1; 45:9–10等; 耶利米书22:13; 以西结书13:3; 启示录18:16,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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