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012

1012.启16:1

1012.启16:17.“第七位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空气中”表示在思维的一切事物方面所显现的教会状态。这从“倒小瓶的天使”和“空气”的含义清楚可知:“倒小瓶的天使”是指所显现的教会状态,如前所述;“空气”是指思维,在此是指思维的一切,因为此处描述的是教会的最后状态;因此,当这种状态显现时,经上就说“成了”,也就是完结了。“空气”之所以表示思维,是因为通过空气进行的呼吸对应于理解力的思维,就像心跳对应于意愿的情感一样。肺呼吸对应于思维,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它们的运作是同时和同步的,因为人怎样思考,就怎样呼吸。他若静静地思考,就静静地呼吸;相反,他若强行思考,就强行呼吸。他若在自己里面强烈而内在地思考,就会逐渐控制呼吸,还会屏住呼吸。因此,人会改变他的呼吸状态,以适应他思维的一切状态。原因在于,人有两种生命,即理解力的生命和意愿的生命;身体的一切都对应于心智的这两种生命。因此,一般来说,呼吸的生命对应于理解力的生命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的生命;心跳的生命对应于意愿的生命和由此而来的爱的生命。在圣言中,“灵魂”和“心”就是指这两种生命;在圣言中,经上说“用整个灵魂和整颗心,或用全灵魂和全心”,这句话表示用整个理解力和整个意愿,或用信的一切思维和爱的一切情感。说这些话是为了让人们知道,“空气”表示思维,因为呼吸通过空气进行。

这最后一个小瓶之所以被倒在空气中,是因为人的一切都终止于他的思维。因为一个人在教会,教会的良善和真理,以及爱方面,总之,就是在其属灵、道德和文明生活方面如何,他在思维方面就如何。这一点在灵界尤其明显;当有天使从自己的社群出来,进入不是自己的社群时,他呼吸就会费力,因为他不是出于类似情感来思考。这也是为何当一个地狱灵上升到一个天使社群时,他会呼吸困难,从而陷入痛苦,或陷入幻想和思维的盲目;这清楚表明,一个人如何,他的思维就如何。

(第七诫)

接下来要说一说第七诫,就是“不可杀人”。十诫的所有诫命,和圣言中的一切事物一样,除了至高意义,就是第三层意义外,还涉及两层内义;一层内义近似字义,被称为属灵-道德的意义;另一层意义则较远,被称为属天-属灵的意义。“不可杀人”这条诫命最近似的意义,也就是属灵-道德的意义是,不可恨弟兄或邻舍,因而不可诽谤或诋毁他,或说不可蔑视和羞辱他;因为这样你就会损害和摧毁或扼杀他的好名声和尊敬,这是他在弟兄中间生活的源头,这种生活被称为文明生活。因此,后来他在社会上会活得像一个死人,因为他会被归入卑鄙的恶人之列,没有人与他交往。当这种事是出于敌意、仇恨或报复来做的时,就是谋杀。此外,世上的许多人都将这种生命算作并视为与肉体生命同等重要。在天上的天使面前,摧毁这种生命的人是有罪的,就好像他摧毁了弟兄的肉体生命一样。因为敌意,仇恨和报复呼出谋杀并意愿它;但它们因惧怕法律、抵抗和丧失名声而受到约束和抑制。然而,这三者却是朝向谋杀的努力;每一种努力都像一个行动,因为当惧怕消除时,它就会付诸行动。这些事就是主在马太福音中所教导的:

你们听见有话对古人说,不可杀人;凡杀人的,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贸然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受审判;凡骂弟兄拉加的,难免公会的审断;凡骂弟兄你这蠢货的,难免地狱或欣嫩子谷的火。(马太福音5:21–26)

前面解释这段经文(可参看AE 693, 746f节)。

“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被称为属天-属灵意义的更远意义是,不可夺走人对神的信和爱,从而夺走他的属灵生命,这是谋杀本身,因为人凭这种生命而为人,身体的生命服务于这种生命,如同工具因服务它的主因。此外,道德的谋杀就源于这属灵的谋杀。因此,处于这一个的人也处于那一个;渴望夺走一个人的属灵生命的人若不能夺走它,就会恨他,因为他恨此人的信和爱,因而恨这个人自己。这三者,即属于信和爱的属灵谋杀,属于好名声和尊敬的道德谋杀,以及属于身体的属世谋杀,就像原因和结果那样在一个系列中一个接着一个。


诠释启示录 #41

41.启1:8.“我

41.启1:8.“我是阿拉法和俄梅戛,是始和终”表示祂从初端通过终端掌管一切事物,因而掌管天堂的一切事物,直到永远。这从“阿拉法和俄梅戛”的含义清楚可知,“阿拉法和俄梅戛”是指首先的和末后的,或在初端和终端;在初端和终端的那一位也掌管中间层面,因而掌管一切事物。这些事物论及主的神性人身,是因为它们论及耶稣基督,这两个名字表示祂的神性人身(参看AE 26节)。主由此而在初端和终端。但祂从初端通过终端掌管一切事物,这是一个世人至今尚未察觉的奥秘。因为世人对天堂,以及人的内层所分成的先后层级一无所知;他几乎不知道就肉和骨而言,人就在他的终端。他也感知不到中间层面是如何从初端通过终端被掌管的;然而,为了可以如此掌管一切事物,主进入世界,甚至进入终端,也就是进入肉和骨,以取得人身并荣耀它,也就是使它成为神性。教会从以下事实知道,主披上这样一个人身,并把它与自己一起带入天堂,即:祂没有在坟墓中留下其身体的任何东西,而且祂亲自对祂的门徒说:

你们看我的手,我的脚,是我自己。摸我看看!灵无肉无骨,你们看,我是有的。(路加福音24:39)

因此,主通过这人身而在终端;主甚至使这些事物或终端也成为神性,从而进入从初端通过终端掌管一切事物的神性能力。如果主不这样做,那么这个地球上的人类将在永死中灭亡。但此处不能进一步阐发这个奥秘,因为必须知道许多东西才能形成并获得关于神性从初端通过终端进行管理的观念。然而,从《属天的奥秘》中的一些内容可以在这个主题上获得某种光,如以下内容:内层事物依次流入外在事物,甚至流入最外层的事物,或终端,这些事物也在那里拥有存在和持续存在(AC 634, 6239, 6465, 9216–9217节);关于流注的顺序,内层事物不仅依次流入,还形成同时在终端之物(AC 5897, 6451, 8603, 10099节);因此,一切内层事物都是从初端通过终端联系在一起的(AC 9828节;《天堂与地狱》297节);终端由此才有力量和能力(9824节);“首先的和末后的”也由此表示一切事物(AC 10044, 10329, 10335节)。关于天堂,以及人的内层所分成的先后层级,可参看《天堂与地狱》(38节)。经上还说主是“始和终”,这句话表示祂从永恒到永恒;但这一点无法比前面(AE 23节)解释得更充分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