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012

1012.启16:1

1012.启16:17.“第七位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空气中”表示在思维的一切事物方面所显现的教会状态。这从“倒小瓶的天使”和“空气”的含义清楚可知:“倒小瓶的天使”是指所显现的教会状态,如前所述;“空气”是指思维,在此是指思维的一切,因为此处描述的是教会的最后状态;因此,当这种状态显现时,经上就说“成了”,也就是完结了。“空气”之所以表示思维,是因为通过空气进行的呼吸对应于理解力的思维,就像心跳对应于意愿的情感一样。肺呼吸对应于思维,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它们的运作是同时和同步的,因为人怎样思考,就怎样呼吸。他若静静地思考,就静静地呼吸;相反,他若强行思考,就强行呼吸。他若在自己里面强烈而内在地思考,就会逐渐控制呼吸,还会屏住呼吸。因此,人会改变他的呼吸状态,以适应他思维的一切状态。原因在于,人有两种生命,即理解力的生命和意愿的生命;身体的一切都对应于心智的这两种生命。因此,一般来说,呼吸的生命对应于理解力的生命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的生命;心跳的生命对应于意愿的生命和由此而来的爱的生命。在圣言中,“灵魂”和“心”就是指这两种生命;在圣言中,经上说“用整个灵魂和整颗心,或用全灵魂和全心”,这句话表示用整个理解力和整个意愿,或用信的一切思维和爱的一切情感。说这些话是为了让人们知道,“空气”表示思维,因为呼吸通过空气进行。

这最后一个小瓶之所以被倒在空气中,是因为人的一切都终止于他的思维。因为一个人在教会,教会的良善和真理,以及爱方面,总之,就是在其属灵、道德和文明生活方面如何,他在思维方面就如何。这一点在灵界尤其明显;当有天使从自己的社群出来,进入不是自己的社群时,他呼吸就会费力,因为他不是出于类似情感来思考。这也是为何当一个地狱灵上升到一个天使社群时,他会呼吸困难,从而陷入痛苦,或陷入幻想和思维的盲目;这清楚表明,一个人如何,他的思维就如何。

(第七诫)

接下来要说一说第七诫,就是“不可杀人”。十诫的所有诫命,和圣言中的一切事物一样,除了至高意义,就是第三层意义外,还涉及两层内义;一层内义近似字义,被称为属灵-道德的意义;另一层意义则较远,被称为属天-属灵的意义。“不可杀人”这条诫命最近似的意义,也就是属灵-道德的意义是,不可恨弟兄或邻舍,因而不可诽谤或诋毁他,或说不可蔑视和羞辱他;因为这样你就会损害和摧毁或扼杀他的好名声和尊敬,这是他在弟兄中间生活的源头,这种生活被称为文明生活。因此,后来他在社会上会活得像一个死人,因为他会被归入卑鄙的恶人之列,没有人与他交往。当这种事是出于敌意、仇恨或报复来做的时,就是谋杀。此外,世上的许多人都将这种生命算作并视为与肉体生命同等重要。在天上的天使面前,摧毁这种生命的人是有罪的,就好像他摧毁了弟兄的肉体生命一样。因为敌意,仇恨和报复呼出谋杀并意愿它;但它们因惧怕法律、抵抗和丧失名声而受到约束和抑制。然而,这三者却是朝向谋杀的努力;每一种努力都像一个行动,因为当惧怕消除时,它就会付诸行动。这些事就是主在马太福音中所教导的:

你们听见有话对古人说,不可杀人;凡杀人的,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贸然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受审判;凡骂弟兄拉加的,难免公会的审断;凡骂弟兄你这蠢货的,难免地狱或欣嫩子谷的火。(马太福音5:21–26)

前面解释这段经文(可参看AE 693, 746f节)。

“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被称为属天-属灵意义的更远意义是,不可夺走人对神的信和爱,从而夺走他的属灵生命,这是谋杀本身,因为人凭这种生命而为人,身体的生命服务于这种生命,如同工具因服务它的主因。此外,道德的谋杀就源于这属灵的谋杀。因此,处于这一个的人也处于那一个;渴望夺走一个人的属灵生命的人若不能夺走它,就会恨他,因为他恨此人的信和爱,因而恨这个人自己。这三者,即属于信和爱的属灵谋杀,属于好名声和尊敬的道德谋杀,以及属于身体的属世谋杀,就像原因和结果那样在一个系列中一个接着一个。


诠释启示录 #28

28.“从死里头生的

28.“从死里头生的”表示天堂里的一切良善都来自祂。这从“头生”的含义清楚可知,当论及主时,“头生”是指天堂里的神性良善,因而是指那里的一切良善。“头生”表示这一点,是因为产生,无论总体还是细节,都表示属灵的产生,也就是良善和真理,或爱和信的产生。因此,“父亲”、“母亲”、“儿子”、“女儿”、“女婿”、“儿媳”、“孙子”表示按顺序产生和被产生的良善和真理(《属天的奥秘》,10490节),因为天堂没有其它出生。正因如此,“头生”不是指头生的或长子,而是指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因为这良善居于首位。由于天堂里的一切良善都从主存在,所以主被称为头生的。祂之所以被称为从死里头生的,是因为当从死里复活时,祂通过与自成孕时就在祂里面的神性合一而将祂的人身变成神性良善。

这就是为何祂被称为“从死里头生的”,并在诗篇论到祂自己说:

我要立祂为长子,高于世上的列王。(诗篇89:27)

从下文会看到祂“高于世上的列王”是什么意思。主离开世界时将祂的人身变成神性良善(参看《属天的奥秘》,3194, 3210, 6864, 7499, 8724, 9199, 10076节);因此,祂从父出来,又回到父那里(AC 3194, 3210节);合一之后,神性真理,也就是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从祂发出(AC 3704, 3712, 3969, 45775704, 7499, 8127, 8241, 9199, 9398, 9407节)。不过,这个奥秘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那里(NJHD 293–295节)有更充分的解释,也可参看那里(NJHD 303–305节)从《属天的奥秘》中引用的章节。神性人身方面的主被称为“头生的”,因为一切良善都是从祂发出的,故在以色列教会,一切头生的都归耶和华为圣;利未人被接受取代以色列一切头生的;因为利未人代表处于仁之良善的教会之人。也正因如此,双份产业被分配给头生的,即长子。这一切都是因为头生的表示来自主的良善,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一切良善所来自的神性人身方面的主自己。事实上,在以色列教会被吩咐的一切都代表属灵和属天的神性事物。

在以色列教会,一切头生的都归耶和华为圣,这一点从以下摩西五经中的经文明显看出来:

凡头生的,就是以色列人中凡打开子宫的,无论是人是牲畜,都要分别为圣归我;都是我的。(出埃及记13:2)

出埃及记:

你要将一切打开子宫的,并将你所拥有的牲畜中一切打开子宫的幼畜(即头生的),都归给耶和华;公的都要属耶和华。(出埃及记13:12)

又:

你要献上你出产的初熟果子和酒的初熟果子,不可迟延。你要将头生的儿子归给我。对你的牛,你的羊,也要这样;七天它可以和它的母亲在一起,第八天你要把它归给我。你们要归我作圣洁的人。(出埃及记22:29–31)

他们之所以还要交出牲畜中头生的,是因为这些也具有代表性;它们因代表而用于燔祭和祭牲。至于各种牲畜在这些服事中代表什么,可参看《属天的奥秘》(18233519, 9280, 10042节)。利未人被接受取代以色列一切头生的(对此,参看民数记3:12, 13, 41, 45; 8:15-20),是因为如前所述,“利未人”代表、因而表示仁之良善,“利未”在至高意义上表示这良善方面的主(参看《属天的奥秘》,3875, 3877, 4497, 4502—4503, 10017节)。双份产业被分给头生的,即长子(申命记21:17),是因为“双份产业”表示爱之良善(《属天的奥秘》,720, 1686, 5194, 842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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