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12.启16:17.“第七位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空气中”表示在思维的一切事物方面所显现的教会状态。这从“倒小瓶的天使”和“空气”的含义清楚可知:“倒小瓶的天使”是指所显现的教会状态,如前所述;“空气”是指思维,在此是指思维的一切,因为此处描述的是教会的最后状态;因此,当这种状态显现时,经上就说“成了”,也就是完结了。“空气”之所以表示思维,是因为通过空气进行的呼吸对应于理解力的思维,就像心跳对应于意愿的情感一样。肺呼吸对应于思维,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它们的运作是同时和同步的,因为人怎样思考,就怎样呼吸。他若静静地思考,就静静地呼吸;相反,他若强行思考,就强行呼吸。他若在自己里面强烈而内在地思考,就会逐渐控制呼吸,还会屏住呼吸。因此,人会改变他的呼吸状态,以适应他思维的一切状态。原因在于,人有两种生命,即理解力的生命和意愿的生命;身体的一切都对应于心智的这两种生命。因此,一般来说,呼吸的生命对应于理解力的生命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的生命;心跳的生命对应于意愿的生命和由此而来的爱的生命。在圣言中,“灵魂”和“心”就是指这两种生命;在圣言中,经上说“用整个灵魂和整颗心,或用全灵魂和全心”,这句话表示用整个理解力和整个意愿,或用信的一切思维和爱的一切情感。说这些话是为了让人们知道,“空气”表示思维,因为呼吸通过空气进行。
这最后一个小瓶之所以被倒在空气中,是因为人的一切都终止于他的思维。因为一个人在教会,教会的良善和真理,以及爱方面,总之,就是在其属灵、道德和文明生活方面如何,他在思维方面就如何。这一点在灵界尤其明显;当有天使从自己的社群出来,进入不是自己的社群时,他呼吸就会费力,因为他不是出于类似情感来思考。这也是为何当一个地狱灵上升到一个天使社群时,他会呼吸困难,从而陷入痛苦,或陷入幻想和思维的盲目;这清楚表明,一个人如何,他的思维就如何。
(第七诫)
接下来要说一说第七诫,就是“不可杀人”。十诫的所有诫命,和圣言中的一切事物一样,除了至高意义,就是第三层意义外,还涉及两层内义;一层内义近似字义,被称为属灵-道德的意义;另一层意义则较远,被称为属天-属灵的意义。“不可杀人”这条诫命最近似的意义,也就是属灵-道德的意义是,不可恨弟兄或邻舍,因而不可诽谤或诋毁他,或说不可蔑视和羞辱他;因为这样你就会损害和摧毁或扼杀他的好名声和尊敬,这是他在弟兄中间生活的源头,这种生活被称为文明生活。因此,后来他在社会上会活得像一个死人,因为他会被归入卑鄙的恶人之列,没有人与他交往。当这种事是出于敌意、仇恨或报复来做的时,就是谋杀。此外,世上的许多人都将这种生命算作并视为与肉体生命同等重要。在天上的天使面前,摧毁这种生命的人是有罪的,就好像他摧毁了弟兄的肉体生命一样。因为敌意,仇恨和报复呼出谋杀并意愿它;但它们因惧怕法律、抵抗和丧失名声而受到约束和抑制。然而,这三者却是朝向谋杀的努力;每一种努力都像一个行动,因为当惧怕消除时,它就会付诸行动。这些事就是主在马太福音中所教导的:
你们听见有话对古人说,不可杀人;凡杀人的,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贸然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受审判;凡骂弟兄拉加的,难免公会的审断;凡骂弟兄你这蠢货的,难免地狱或欣嫩子谷的火。(马太福音5:21–26)
前面解释这段经文(可参看AE 693, 746f节)。
但“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被称为属天-属灵意义的更远意义是,不可夺走人对神的信和爱,从而夺走他的属灵生命,这是谋杀本身,因为人凭这种生命而为人,身体的生命服务于这种生命,如同工具因服务它的主因。此外,道德的谋杀就源于这属灵的谋杀。因此,处于这一个的人也处于那一个;渴望夺走一个人的属灵生命的人若不能夺走它,就会恨他,因为他恨此人的信和爱,因而恨这个人自己。这三者,即属于信和爱的属灵谋杀,属于好名声和尊敬的道德谋杀,以及属于身体的属世谋杀,就像原因和结果那样在一个系列中一个接着一个。
272.“头上戴着金冠冕”表示被神性良善按顺序排列的一切真理,因而也表示一切先前的天堂。这从“身穿白衣坐在二十四个宝座上的二十四个长老”和“金冠冕”的含义清楚可知:“身穿白衣坐在二十四个宝座上的二十四个长老”是指众天堂的一切真理,因而是指所有天堂,无论高层的,还是低层的,如刚才所解释的(AE 270—271节);“金冠冕”是指真理所源自的神性良善,如下文所述。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真理都源于神性良善;不来自这个源头的真理不是真理。不来自良善的真理就像没有核仁的外壳,也像不是人居住,而是野兽居住的房屋;这就是被称为没有仁之良善的信之真理的真理;仁之良善是来自主的良善,因而是神性良善。由于“宝座上的长老”表示天堂的真理,“金冠冕”表示这些真理所来自的良善,所以只见长老戴着这种冠冕。国王的冠冕所表相同,因为“王”在代表意义上表示真理,他们头上的“冠冕”表示真理所来自的良善,“王”表示真理(参看AE 31a节)。因此,冠冕是金的,因为“金”以同样的方式表示良善(参看AE 242a,d,e节)。
“冠冕”表示良善和由此而来的智慧,真理则是那加冕之物,这一点从以下经文可以看出来。诗篇:
我要使大卫的角发出来;我为我的受膏者预备一盏灯;我要使祂的仇敌披上羞耻;但他的冠冕要在他自己身上发旺。(诗篇132:17, 18)
此处“大卫”和“受膏者”表示主(参看AE 205节);“角”表示祂的能力;“灯”是指神性聪明所来自的神性真理;“冠冕”表示神性智慧和主的管理所来自的神性良善;要披上羞耻的“仇敌”是指邪恶和虚假。
又:
你对你的受膏者发怒。你将他的冠冕判定在地上。(诗篇89:38, 39)
此处“受膏者”也表示主,“怒”表示一种试探的状态,当与地狱争战时,祂就处于试探的状态。“怒”和“判定”描述了那时的哀叹,如主在十字架上的最后试探,那时主哀叹祂被离弃了。因为十字架是祂最后的试探,或与地狱的争战;这最后的审判之后,祂就披上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从而将神性人身与祂里面的神性本身合一。
以赛亚书:
到那日,万军之耶和华必作祂余剩之民的荣冠华冕。(以赛亚书28:5)
此处“荣冠”表示属于来自神性的良善的智慧;“华冕”表示属于来自那良善的真理的聪明。
同一先知书:
我因锡安必不静默,为耶路撒冷必不休息,直到她的公义如光辉发出,她的救恩如灯燃烧;你在耶和华的手中要作为华冠,在你神的掌上必作为王冕。(以赛亚书62:1, 3)
此处“锡安”和“耶路撒冷”表示教会;“锡安”表示处于良善的教会,“耶路撒冷”表示处于来自那良善的真理的教会;因此,它被称为“耶和华手中的华冠”和“神掌上的王冕”;“华冠”是指属于良善的智慧,“王冕”是指属于真理的聪明。由于“冠”(crown)表示属于良善的智慧,所以经上说它在“耶和华的手中”;由于“冕”(tiara)表示属于真理的聪明,所以经上说它在“神的掌上”;因为“耶和华”用在论述良善的地方,“神”用在论述真理的地方(参看《属天的奥秘》,2586, 2769, 6905节)。
耶利米书:
你要对君王和太后说,要自己谦卑,坐在下边;因为你们的头饰,就是你们华美的冠冕下来了。(耶利米书13:18)
“华美的冠冕”表示属于良善的智慧,因为“华美”是指教会的神性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9815节)。
耶利米哀歌:
我们心中的喜乐止息;我们的舞蹈变为哀悼;我们头上的冠冕掉落。(耶利米哀歌5:15, 16)
掉落的“头上的冠冕”表示那些属教会的人通过神性真理所拥有的智慧,这智慧,连同内在的祝福已经止息。
以西结书:
我将珠宝戴在你鼻子上,将耳环戴在你耳朵上,将华冠戴在你头上。(以西结书16:12)
此处论述的是耶路撒冷,也就是教会,是建立之初的教会;“戴在鼻子上的珠宝”表示对良善的感知;“戴在耳朵上的耳环”表示对真理的感知,和服从;“戴在头上的冠冕”表示由此而来的智慧。约伯记:
祂剥去我的荣耀,摘去我头上的冠冕。(约伯记19:9)
“荣耀”表示源于神性真理的聪明,“头上的冠冕”表示由此而来的智慧。
启示录:
我就观看,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拿着弓,并有冠冕赐给他;他便出来,胜了又要胜。(启示录6:2)
“白马”和“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弓”是指祂争战所用的真理之教义;由此清楚可知,“冠冕”因论及主,或被归于主,故是指祂甚至在人身方面作为胜利的赏赐而披上的神性良善。
又:
后来我又观看,见有一片白云,云上坐着一位好像人子,头上戴着金冠冕,手里拿着快镰刀。(启示录14:14)
“一片白云”表示圣言的字义(参看《属天的奥秘》,4060, 4391, 5922, 6343, 6752, 8281, 8781节);“人子”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金冠冕”表示神性真理所来自的神性良善;“快镰刀”表示对邪恶和虚假的驱散。
“冠冕”是指神性真理所来自的神性良善,这一点由亚伦所戴的冠冕面前的金牌来代表,这牌子也被称为冠冕(crown)和礼冠(coronet);对此,出埃及记如此描述:
你要作一面金牌,在上面按印章的刻法刻上,归耶和华为圣;要用一条蓝细带子将牌系住,它要在冠冕上,要在冠冕的面前。(出埃及记28:36, 37)
这个牌子被称为“圣冠”和“礼冠”(参看出埃及记29:6; 39:30; 利未记8:9)。至于由此尤其表示什么,可参看《属天的奥秘》(9930–9936节),那里解释了这些词语或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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