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10.启16:16.“他就把他们聚集在一个地方,希伯来话叫作哈米吉多顿”表示出于反对真理的虚假的一种争战状态,这种状态源于教会之人的自我之爱。这从“把他们聚集在一个地方”的含义清楚可知,“把他们聚集在一个地方”,即去争战,是指出于反对真理的虚假为争战作安排。之所以是指一种争战的状态,是因为“地方”表示一个事物的状态;它是指出于反对真理的虚假,是因为这是指龙把他们聚集起来;因为在第12章,经上说:
龙去与妇人其余的种争战,就是那守神诫命,为耶稣基督作见证的。(启示录12:17)
关于第13章中从海里上来的兽:
又赐予他与圣徒作战,并且胜过他们。(启示录13:7)
此处说出了他们要聚集起来,开始作战所在的地方的名称。人们以为哈米吉多顿是指米吉多,犹大王约西亚在那里与法老作战,并被击败(参看列王纪下23:29, 30; 历代志下35:20–24; 撒迦利亚书12:11)。但人们还不知道那里的“米吉多”在灵义上表示什么,所以要予以说明。“哈米吉多顿”表示对尊荣、统治和显赫的爱。这爱也由古希伯来语中的“米吉多”来表示,这从阿拉伯语中的这个词的含义中明显看出来。在天堂,“哈米吉多顿”没有别的意思,因为圣言所提到的一切地方都表示事物和状态。
当虚假即将与真理斗争时,对尊荣、统治和显赫的爱就是教会的最后状态,因为在教会的末期,这爱即将在教会掌权;当这爱掌权时,来自邪恶的虚假也掌权,并战胜真理。事实上,这爱比其它所有爱都更熄灭天堂之光,引发地狱的黑暗,因为这爱是人真正的自我。只要这爱掌权,无论用什么力量,人都无法从他的自我中拔出来,并被提升到天堂。这爱使人完全沉浸在他的自我中,而这自我无非邪恶和虚假。人出于这种爱在天堂和教会的一切事物上都处在幽暗之中,从而处于纯粹的虚假,这一点没有显现给处于这爱的人,因为他们的属世之光看上去如此明亮,以至于属灵之光被熄灭了,或说属灵之光照着他们属世之光的亮度而被熄灭;但这种明亮的光是虚假的光或幻乐的结果,因为这光是被对荣耀的爱,因而被自我聪明的爱所点燃的;当这自我聪明在天上被观之时,它是疯狂和愚蠢的。因此,当这爱在教会掌权时,教会就全完了,因为无人再有对真理的任何理解,或对良善的任何意愿。尊荣、统治和显赫构成最高的快乐,并被感觉为最大的良善;这最高的快乐和最大的良善就是目的,其它一切都为了这个目的而被考虑或关注。在这种情况下,一切良善和真理,无论文明的、道德的,还是属灵的,都充当手段,这些手段只为了目的并照着它们服务于这目的的程度而被热爱;它们若不提供服务,就被视为可恶,并遭弃绝。这同样适用于一切功用,无论文明的,道德的,还是属灵的。当功用被视为目的时,情况就不同了;人不会将荣耀和尊荣归于他本人,而是照着功用的杰出程度而归于功用本身。这时,尊荣、统治和显赫就是手段,只有当它们作为手段服务于功用时,才会受到尊重。由此可在某种程度上看出,“哈米吉多顿”是什么意思。
此外,我已经活生生地看到,不仅在巴比伦王国,而且在其它所有王国,这爱已经摧毁了教会,玷污了它的一切良善和真理。因为如今,几乎每个人在死后进入灵界时,都从自然界中带来被尊敬、统治和超越他人或显赫的渴望;很少有人为了功用而热爱功用;他们的愿望是,让功用进行服侍,让并非功用的尊荣发号施令;当这尊荣掌权时,就是当它与功用分离而什么都不是时,他们在天堂不可能有份有业,在天堂,唯独功用掌权;因为主的功是功用的国;当这些功用掌权时,就是主在掌权,因为功用就是良善,一切良善都来自主。这就是在理性事物方面所显现的教会状态,这种状态由“第六位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幼发拉底大河上”来表示,并且是此处所论述的主题或状态。
(关于第六诫续)
到目前为止一直考虑的是通奸;现在还要阐明什么是通奸。通奸就是摧毁婚姻之爱的一切淫行。一个丈夫与别人的妻子,或与任何女人,无论寡妇、处女,还是妓女的淫行,当是出于对婚姻的厌恶或憎恶来做的时,就是通奸;同样,一个妻子与一个已婚男人或一个单身男人的淫行,当是出于同样的原因来做的时,就是通奸。再者,任何未婚男子与别人妻子的淫行,或任何未婚女子与别人丈夫的淫行都属于通奸,因为它们通过将他们的心智从婚姻转向通奸而摧毁了婚姻之爱。多样性的快乐,即便与妓女的快乐,都是通奸的快乐,因为多样性的快乐摧毁婚姻的快乐。因此,不以结婚为目的的奸污处女的快乐也是通奸的快乐;因为那些处于这种快乐的人后来渴望婚姻,只是为了奸污;当达到目的时,他们就厌恶婚姻。总之,摧毁婚姻,熄灭婚姻之爱的一切淫行都是通奸,或属于通奸;然而,没有摧毁婚姻,也没有熄灭婚姻之爱的淫行是私通,这种私通是从对出于种种原因还不能步入的婚姻的某种自然本能中涌出的。
76.启1:17.“我一看见祂”表示神性威严的同在。这从前面关于人子的事物清楚可知,这些事物都属于神性威严,这从在内义上对它们的解释清楚看出来。由于祂“身穿长衣,直垂到脚,胸间束着金带”表示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表示在初端和终端的神性;“祂的脚像擦亮的铜,仿佛在炉中发光”表示祂的人身甚至在终端都充满神性之爱;“祂的声音如同多水的响声”表示一切神性真理都来自祂;“祂右手拿着七星”表示天堂和教会的一切良善和真理都由此而来;“从祂口中出来一把两刃的利剑”表示一切虚假都被祂驱散;“祂的脸像日头满有力地发光”表示天堂的一切都来自祂的神性之爱,所以很明显,这些事物是神性,看上去充满神性威严。
“看见”在此表示这些事物的同在,现在是至内层的同在,这一点从经上在此之前说约翰看见它们(启示录1:12),它们也照着这种看见被描述明显看出来;现在经上又说“我看见祂”,并由于这种看见而仆倒在祂脚前,像死了一样。这就是为何“看见”在此表示神性威严的同在。当约翰看见“祂的脸像日头满有力地发光”时,这种同在就被赋予他,因为他由此被光照并在神性面前充满敬畏;事实上,一切神性之光都来自显为太阳的主,神性之光进入内层;因此,这种同在和这种充满敬畏由此而来,这从《天堂与地狱》中的相关内容可以看出来,如:关于显为太阳的主(HH 116–125节);关于由此而来的天堂里的光和热(HH 126–140节);关于转向祂(HH 17, 123, 144—145, 151, 255, 272, 510, 548, 561节)。此外,要知道,人拥有两种看见的形式,一种来自思维之信,另一种来自爱。当他只从思维之信来看见时,他的看见并不伴随着在主的神性威严面前的敬畏;但当看见来自爱时,它伴随着对神性威严的敬畏。这是因为那时人转向主;事实上,爱会使他转过来,而没有爱的思维之信不会,这从前面自《天堂与地狱》所引用的关于转向主的内容可以看出来。事实就是如此,这在灵界是众所周知的。因此,很明显,这第二次的“我看见祂”表示神性威严的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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