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008

1008.“免得赤身

1008.“免得赤身而行”表示免得他没有真理,从而没有良善。这从“赤身”的含义清楚可知,“赤身”是指没有真理,从而没有良善(参看AE 240节)。事实上,那些没有真理的人也没有良善,因为一切良善都是通过真理获得的。此外,没有真理的良善不是良善,没有良善的真理不是真理;真理若要存在,就必须与良善结合,良善若要存在,就必须与真理结合。诚然,没有良善的真理和没有真理的良善可能存在;但没有良善的真理是死的,没有真理的良善也是死的。因为真理从良善中拥有自己的存在(或实体),良善通过真理拥有自己的实存(或显现)。这一切清楚表明,“赤身而行”表示没有真理,从而没有良善。“行”表示是或存在和生活(可参看AE 787节)。

(关于第六诫续)

基督徒比外邦人,事实上比一些野蛮民族更不憎恶通奸,因为如今基督教界没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只有邪恶与虚假的婚姻。事实上,与善行分离之信的宗教和教义就是与良善分离的真理的宗教和教义;与良善分离的真理不是真理,当从内在被检查时,它就是虚假;与真理分离的良善不是良善,当从内在被检查时,它就是邪恶。因此,基督教有虚假和邪恶的教义,对来自地狱的通奸的欲望和倾向就是从这个源头流入的。这就是为何在基督教界,通奸被认为是允许的,并毫无羞耻地被行了出来。因为如前所述,邪恶与虚假的结合是属灵的通奸,属世的通奸照着对应关系从属灵的通奸中存在。由于这个原因,在圣言中,通奸和淫行表示对良善的玷污和对真理的歪曲。因此,在启示录,巴比伦被称为“淫妇”;在旧约圣言,耶路撒冷也被如此称呼,主将犹太民族称为“一个通奸的民族”、“从他们的父,魔鬼”。关于这个主题,可从圣言来看(AE 141节)。


诠释启示录 #546

546.“惟独要伤害

546.“惟独要伤害额上没有神印记的人”表示只可伤害那些没有处于来自主、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感知。这从“人”和“额上有神印记”的含义清楚可知:“人”是指对真理的情感,以及由此而来的聪明和智慧(参看AE 280节),在此是指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感知(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额上有神印记”是指处于来自主、源于良善的真理(参看AE 427节)。

“人”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感知,因为一个人正是凭这些而为人;因此,当圣言提到“人”时,它在灵义上表示人凭它们而为人,因为这是他的属灵部分。人拥有两种官能构成他的整个生命,即理解力和意愿。因此,理解力和意愿的品质如何,这个人就如何。他若拥有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意愿,就是一个真正的人,因为真理和良善来自主,人唯独从主那里而为人,这一点可从《天堂与地狱》(59–102节)的说明清楚看出来。但他若没有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意愿,而是有取代真理的虚假和取代良善的邪恶,诚然仍被称为一个人,但他却不是一个人,只在这一点上而为人,即:他拥有理解真理和感知良善的官能(在下文,我们会提到这种能力)。由此可见,在圣言中,“人”表示诸如构成人的那类事物,在此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感知。

“人”在此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感知,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经上论到蝗虫说,它们可以伤害人,但不可伤害地上的草、青物和树木;“蝗虫”表示被称为感官层的人生命的终端。当人阅读或聆听圣言,而这感官层处于虚假的说服时,它仍不会伤害或损害字义上的圣言的任何东西,因为这字义是供给感官-属世人,或属世-感官人的;他相信它,尽管他把它用来确认他的虚假;但它的确会伤害和损害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感知。因为感官人不能将他的思维提升到圣言字义之上,他若试图提升它,要么陷入虚假,要么他对圣言的说服性信仰灭亡。由此可知,“蝗虫不可伤害地上的草和任何青物,并任何树木;惟独要伤害额上没有神印记的人”这些话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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