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07.“看守衣服的”表示照祂的神性真理生活的。这从“衣服”的含义清楚可知,“衣服”是指遮盖良善的真理(参看AE 64—65, 195, 271, 395, 637节);因此,“看守衣服”表示照真理生活,在此表示照主在圣言中的神性真理生活。
(关于第六诫续)
总之,在灵界,从邪恶与虚假的结合中发出一种通奸的气场,但只是从那些处于教义的虚假和生活的邪恶之人身上发出的,而不是从那些处于教义的虚假,却处于生活的良善之人身上发出的,因为后者没有将邪恶与虚假结合起来,只有前者如此行。这种气场尤其从那些教导虚假,生活邪恶的牧师身上流出来,因为这些牧师玷污和歪曲了圣言。即便这些牧师在世上不是通奸者,他们也激起通奸;不过,这是一种被称为司祭通奸(sacerdotal adulter:或神职人员的通奸)的通奸,这种通奸有别于其它通奸。这一切清楚表明,通奸的起源是对邪恶与虚假的爱,以及随之而来的邪恶与虚假的结合。
397.(1)意愿和理解力。
(a)人有两种官能构成他的生命;一种被称为意愿,另一种被称为理解力。它们彼此不同,但被如此创造,以至于成为一体。当它们合而为一时,它们被称为心智。因此,这些构成人类心智;在它们里面,人的整个生命就在它的最初原则中,或说拥有它的最初开始,并由此而存在于身体中。
(b)正如宇宙中所有符合秩序的事物都与良善和真理有关,人里面的所有事物都与意愿和理解力有关。人里面的良善属于意愿,真理属于理解力;因为这两种官能,或人的这两种生命,是它们的容器和主体:意愿是良善的所有事物的容器和主体,理解力是真理的所有事物的容器和主体。人里面的良善和真理只在这里;由于人里面的良善和真理不在别的地方,所以爱和信仰也不在别的地方,因为爱属于良善,良善属于爱,而信仰属于真理,真理属于信仰。
(c)意愿和理解力也构成人的灵,因为他的智慧和聪明、爱和仁爱,以及总体上的生命,就居住在它们里面。身体只是服从,是它们的被动器官。
(d)没有什么比知道意愿和理解力如何构成一个心智更重要的了。它们构成一个心智,就像良善和真理构成一体一样;因为意愿和理解力之间有一种婚姻,就像良善和真理之间有一种婚姻一样。这种婚姻的性质从接下来关于良善和真理的阐述明显看出来,即:正如良善是事物的存在(实体)本身,真理是由此产生的事物的显现(出现),人的意愿则是他生命的存在本身,他的理解力是由此产生的他生命的显现;因为属于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取得形式,并在那里使自己被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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