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04.“那神全能者大日的”表示当主降临,最后的审判发生时,教会的最后状态。这从“神全能者的大日”的含义清楚可知,“神全能者的大日”是指当主降临,最后的审判发生时,教会的最后状态(参看AE 413节)。圣言经常提到“大日”、“耶和华的日子”、“发怒和忿怒的日子”、“报仇的日子”、“可怕的日子”;在这些经文中,这一切都是指教会的最后状态,以及那时主的降临和最后的审判。
(关于第六诫续)
真正的婚姻之爱只能存在于两个人之间,就像主对天堂的爱,或对教会的爱一样,天堂从主为一,并在主里面;教会和天堂一样,也从主为一,并在主里面。所有在天堂和教会里的人都必须从对主之爱通过相爱而为一。天堂里的一位天使或教会里的一个人若不与其他人构成一体,就既不属于天堂,也不属于教会。此外,整个天堂和整个世界都有两样事物与其它一切事物有关;这两者被称为良善和真理,天堂和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从合而为一的这两者中存在并持续存在。当它们为一时,良善在真理里面,真理在良善里面;真理属于良善,良善属于真理。因此,一方相互和互惠地承认另一方,如同作用者认识自己的反应者,并且是各自交替地。这种普遍婚姻就是夫妻间的婚姻之爱的源头。丈夫如此被造,以至于成为对真理的理解,妻子如此被造,以至于成为对良善的意愿;结果,丈夫是真理,妻子是良善;因此,两者在形式上就是真理和良善,这形式是人,是神的形像。由于自创造以来,真理就应属于良善,良善应属于真理,因而也是相互和交替地,所以一个真理不可能与两种不同的良善结合,反之亦然;一个理解力不可能两种不同的意愿结合,反之亦然;一个属灵的人也不可能与两个不同的教会结合;一个男人同样不可能与两个女人亲密结合。亲密结合或至内在的结合就像灵魂和心的结合。妻子的灵魂是丈夫或男人,丈夫或男人的心是妻子。丈夫或男人通过实际的爱将自己的灵魂与妻子联系并结合起来;灵魂在他的种子或精子中,妻子则从心里接受它。两人由此成为一体,那时一方身体里的一切,无论总体还是细节,都关注另一方身体里的相互之物。这是真正的婚姻,这种婚姻只在两个人之间才有可能。因为自创造以来,属于丈夫或男人的一切,无论心智的一切还是身体的一切,都在妻子的心智和身体中各有相互之物;因此,最细微的事物,或最小的细节都彼此互相注视,渴望被结合。婚姻之爱从这种注视和努力或倾向中存在。
被称为四肢、脏腑和器官的身体的一切,都只是对应于心智的属灵形式的属世的肉体形式。因此,身体的一切,无论总体还是细节,与心智的一切,无论总体还是细节,都有这种对应关系:凡心智所意愿和思考的,身体立刻按它的命令或意愿将其付诸行动。因此,当两个心智行如一体时,两个身体也潜在地如此结合,以至于它们不再是二,而是一体。愿意或意愿成为一体,就是婚姻之爱;意愿如何,这爱就如何,或说这爱取决于这意愿的品质。
可以通过天堂里的奇妙事物来证实这一点。那里有一对夫妇处于这样的婚姻之爱:两人可以成为一体,并且每当他们愿意如此行时,也会成为一体,当时他们看起来就像一个人。我见过他们,也与他们交谈过;他们说,他们有一个生命,就像真理里面的良善的生命,和良善里面的真理的生命;他们又像人里面的成双成对者,也就是说,像被一层脑膜包裹的两个脑半球,又像包裹在一种常见膜或覆盖物里面的两个心室,以及两个肺叶;它们虽是两个,但在生命,以及生命活动,也就是功用上却是一个。他们说,他们如此结合的生命充满天堂,是天堂的真正生命及其无限八福,因为天堂出于主与它的婚姻也是这样。事实上,天堂所有的天使都在主里面,主也在他们里面。
此外,他们说,出于对另外一个妻子或女人的任何意图来思考对他们来说是不可能的,因为这将是把天堂变成地狱。因此,一位天使只是思想这样的事,就会从天堂坠落。他们补充说,属世的灵人不相信像他们那样的结合是可能的,因为对那些纯属世的人来说,来自一个属灵源头,也就是来自良善与真理的婚姻的婚姻是不存在的,只有来自一个属世源头的婚姻。因此,心智的结合是不存在的,只有一个出于肉体淫欲的身体结合;这种淫欲来自一个自创造时就被铭刻、因而植入一切有生命之物和无生命之物的普遍法则。这法则就是,一切有力量的东西,都愿意产生自己的同类,并使自己的种类无限繁殖,直到永远。由于被称为以色列人的雅各的后代是纯属世人,因此他们的婚姻不是属灵的,而是肉欲的,所以他们由于心硬而被允许娶数个妻子。
325a. “就是众圣徒的祈祷”表示出于敬拜之物。这从“众圣徒的祈祷”是指出于属灵良善的敬拜;“祈祷(或祷告)”在内义上表示敬拜的一切事物;“圣徒(或圣民)”表示属灵事物;因为在圣言中,那些在主的属灵国度的人被称为“圣徒(或圣民)或圣的”,那些在主的属天国度的人被称为义人或义的(参看前文AE 204节)。但在圣言的内义上,“圣徒”不是指圣徒,或圣人,而是指神圣事物,因为“圣徒”这个词涉及人,人的一切在内义上都被脱去,因为唯独事物构成内义(参看AE 270节);天使因是属灵的,故从人抽象出来思考(也可参看前文,AE 99—100节)。这就是那将圣言的内在意义与外在意义,也就是字义区分开的;“圣徒”因此表示神圣事物,在圣言中,“神圣”表示从主发出,并构成其属灵国度的神性真理(可参看前文,AE 204节),所以“圣徒(或圣民)”表示属灵事物,“圣徒的祈祷”表示出于属灵良善的敬拜。“圣徒的祈祷”表示出于属灵良善的敬拜,这一点从以下考虑明显看出来:经上说“他们拿着盛满了香的金炉,就是众圣徒的祈祷。”“香”表示出于属灵良善的敬拜的一切事物(如前一段所说明的);由此可知,“圣徒的祈祷”具有类似含义。
如诗篇:
我求告你的时候,求你侧耳听我的声音!愿我的祷告如香在你面前蒙接纳!愿我的手举起如献晚上的素祭!求你把守我嘴唇的门户;求你不叫我的心偏向邪恶,以致和作孽的人同行恶事;正在他们行恶的时候,我仍要祈祷。(诗篇141:1–5)
此处“祷告(或祈祷)”被称为“香”、“我的手举起”被称为“素祭”;这是因为“祷告(或祈祷)”和“香”具有相似的含义,“手举起”和“素祭”也是。“香”表示属灵良善,也就是对邻之仁的良善;“素祭”表示属天良善,也就是对主之爱的良善;因此,两者都表示敬拜。由于祷告(或祈祷)不是来自口,而是通过口来自心,来自心的一切敬拜都来自爱与仁之良善,因心表示这一点,所以经上还说:“求你把守我嘴唇的门户;求你不叫我的心偏向邪恶,以致行恶事。”由于大卫在哀叹,邪恶仍拥有反对他的能力,所以他说:“正在他们行恶的时候,我仍要祈祷。”
“祈祷(或祷告)”与“香”具有相似的含义,这一点从启示录中的其它经文也明显看出来:
另有一位天使拿着金香炉,来站在祭坛旁边;有许多香赐给他,要和众圣徒的祈祷一同献在金坛上。那香的烟,和众圣徒的祈祷,一同升到神面前。(启示录8:3–4)
由于“祈祷(或祷告)”和“香”在此具有相似的含义,即表示出于属灵良善的敬拜,所以经上说“有许多香赐给他,要和众圣徒的祈祷一同献上”,同样说“那香的烟,和众圣徒的祈祷,一同升到神面前”。首先解释一下出于属灵良善的敬拜是什么意思,然后解释祈祷或祷告表示这种敬拜。敬拜并不在于祷告和外在的虔诚,而是在于仁爱的生活;祷告只是这种生活的外在,因为它们从人那里通过他的嘴口发出,因此,人们的祷告就是他们自己在生活方面的样子。一个人在祷告的时候使自己谦卑下来,跪下叹息,这并不重要;因为这些是外在,除非外在从内在发出,否则它们只是没有生命的姿势和声音。一个人所说的每句话都有情感在里面,每个世人、灵人和天使都是他自己的情感,因为他们的情感就是他们的生命;正是这情感本身,而不是没有情感的人在说话;因此,情感如何,祷告就如何。属灵情感就是那被称为对邻之仁的;处于这种情感就是真正的敬拜;祷告就是那发出之物。由此可见,敬拜的本质就是仁爱的生活,敬拜的工具是姿势和祷告;或敬拜的首要是仁爱的生活,敬拜的次要是祷告。由此清楚可知,那些将一切神性敬拜都置于口头的虔诚,却不置于实际虔诚的人,大错特错了。
实际的虔诚就是在每项工作和每项职责上都出于诚实和正直、公义和公平行事,这是因为主在圣言中就是如此吩咐的;事实上,人就这样在他的每项工作中仰望天堂和主,并这样与祂结合。不过,只是出于对法律、对丧失名声,或荣誉和利益的惧怕行事,却没有想到神性律法、圣言的诫命和主,然而又在教会虔诚祷告,是外在的虔诚;无论这种虔诚显得多么神圣,它都不是虔诚,相反,它要么是伪善,要么是源于习惯所披上的某种东西,要么是来自神性敬拜仅在于此的虚假信仰的一种说服;因为这种人不是用心,只是用眼睛来仰望天堂和主;心仰望自我和世界,而嘴只出于身体的习惯及其记忆说话;人由此与世界结合,而不是与天堂结合,与自我结合,而不是与主结合。由此可见,什么是虔诚,什么是神性敬拜,实际的虔诚就是敬拜本身。对此,也可参看《天堂与地狱》(222, 224, 358–360, 528–530节),《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123–129节)中所说的,那里有这些话:虔诚就是虔诚地思考和说话;花大量时间祷告;在这种时候,要使自己谦卑下来;常去教会,在那里虔诚地听道;每年都要经常遵守圣餐礼,以及教会所约定的其它敬拜仪式。但仁爱的生活是对邻舍有好的意愿和行为,在每项工作,以及每项职责上都出于公义和公平,良善和真理行事;总之,仁爱的生活在于履行功用。神性敬拜主要在于这种生活,其次在于虔诚的生活;因此,人若将这一个与那一个分离,也就是说,过着一种虔诚的生活,同时却没有过一种仁爱的生活,就不是在敬拜神。因为虔诚的生活只要与仁爱的生活结合,就是有价值的;事实上,仁爱的生活是首要的,并且仁爱的生活如何,虔诚的生活就如何(124, 128节)。
325b. 主使天堂慢慢进入人的实际虔诚,而不是使天堂进入与实际虔诚分离的口头或外在虔诚,这一点已通过大量经历向我证明了。因为我已经看见许多人将一切敬拜都置于口头和外在的虔诚,而在实际生活中,他们不思想主在圣言中的诫命,以为不得从宗教的角度,因而从一个属灵的动机,只可从文明法律和道德法律的角度来行诚实和正直,公义和公平,好叫他们可以为了名声的缘故显得诚实和公义,这也是为了荣耀和利益的缘故,他们以为这会把他们先于其他人带到天堂。因此,根据他们的信仰,他们被提升到天堂;但当天使发觉他们只用嘴,而不是用心来敬拜神,他们的外在虔诚不是从属于生活的实际虔诚发出时,就把他们扔了下去;后来,这些人与那些在生活中类似他们自己的人联系在一起,在那里被剥夺虔诚和神圣,因为这些从内层被生活的邪恶玷污了。由此也清楚可知,神性敬拜主要在于仁爱的生活,其次在于外在的虔诚。
由于神性敬拜本身主要在于生活,而不在于祷告,所以主以下面这些话说,祷告不可用许多重复话:
你们祷告,不可像外邦人,用许多重复话。他们以为话多了必蒙垂听。所以你们不可效法他们。(马太福音6:7–8)
由于神性敬拜主要在于仁爱的生活,其次在于祷告,所以在圣言的灵义中,“祷告或祈祷”表示出于属灵良善,也就是来自仁爱生活的敬拜,因为首要之物就是灵义上所表示的,而字义由系结果,并且相对应的次要之物构成。
此外,圣言的许多经文提到祷告(或祈祷);但由于祷告是从心发出的,而人的心就是他的爱与仁之生活的样子,所以“祷告(或祈祷)”在灵义上表示这种生活和来自它的敬拜,如以下经文。路加福音:
你们要时时警醒,常常祷告,使你们能逃避这一切要来的事,得以站立在人子面前。(路加福音21:36; 马可福音13:33)
“你们要时时警醒”表示为自己获得属灵生活(参看AE 187节);因此,经上也提到祷告,因为“祷告”是这种生活的一个结果或它的外在,这种结果或外在只要从生活发出,就是有益的,因为这两者就像灵魂和身体,内在和外在一样为一。
马可福音:
耶稣说,凡你们祷告祈求的一切事,只要信你们得着了,就必给你们成就。你们站着祷告的时候,若想起有人得罪你们,就该饶恕他。(马可福音11:24–25)
此处“祷告”、“祈求”和“恳求”在灵义上表示爱与仁的生活;因为那些处于爱与仁之生活的人所求的,都从主被赐给他们;因此,他们只求良善,这必给他们成就;由于信也来自主,所以经上说:“只要信你们得着了。”由于祷告从仁爱的生活发出,并取决于它,好叫它可以照着祷告而成就,所以经上说:“你们站着祷告的时候,若想起有人得罪你们,就该饶恕他。”
“你们站着祷告的时候”表示当处于神性敬拜时,这也可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在马太福音,如此处论及那些祷告之人的话也适合论及那些献礼物在祭坛上的人:
你在祭坛上献礼物的时候,若想起有弟兄对你怀恨,就把礼物留在坛前,先去跟弟兄和好,然后来献礼物。(马太福音5:23–24)
“在祭坛上献礼物”表示一切神性敬拜,因为在这个民族中间的神性敬拜主要在于献燔祭和祭物,所以燔祭和祭物表示敬拜的一切事物(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14, 221节)。由此可见,“祷告”或“恳求”,“在祭坛上献礼物”具有相似的含义,即表示出于爱与仁之良善的敬拜。
同一福音书:
耶稣说,经上记着,我的房屋要称为祷告的房屋,你们倒使它成为强盗的巢穴了。(马太福音21:13; 马可福音11:17; 路加福音19:46)
主的“房屋”表示教会,“祷告”表示其中的敬拜;“强盗的巢穴”表示对教会和敬拜的亵渎;从这种反面意义也明显可知,祷告表示出于爱与仁之良善的敬拜。
诗篇:
我曾用口求告神。我若心里注重罪孽,主必不听;但神实在听见了,祂留心听了我祷告的声音。(诗篇66:17–19)
由于祷告是人心的样子,因而当心是恶的时,它不是任何敬拜的祷告,所以经上说“我若心里注重罪孽,主必不听”,这表示祂不会接受这种敬拜。人的“心”就是他的爱,人的爱就是他真正的生活,因此一个人的祷告就是他爱的样子,也就是他生活的样子;由此可知,“祷告”表示他的爱与仁之生活,或“祷告”在灵义上表示这种生活。
可以引用更多经文;但由于人不知道他的生活和祷告构成一体,因而只感觉在圣言提到“祷告”的地方,“祷告”只表示祷告,所以此处将省略这些经文。此外,当人处于仁爱的生活时,他就在不断祷告,前提是用心而不是用口祷告;因为属爱之物不断在思维中,甚至在人没有意识到它的时候(正如《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55–57节所说的);由此也清楚可知,“祷告”在灵义上是指出于爱的敬拜。但那些将虔诚置于祷告,却不置于生活的人不喜欢这个真理;事实上,他们的思维与之相反;这种人甚至不知道什么是实际的虔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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