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004

1004.“那神全能

1004.“那神全能者大日的”表示当主降临,最后的审判发生时,教会的最后状态。这从“神全能者的大日”的含义清楚可知,“神全能者的大日”是指当主降临,最后的审判发生时,教会的最后状态(参看AE 413节)。圣言经常提到“大日”、“耶和华的日子”、“发怒和忿怒的日子”、“报仇的日子”、“可怕的日子”;在这些经文中,这一切都是指教会的最后状态,以及那时主的降临和最后的审判。

(关于第六诫续)

真正的婚姻之爱只能存在于两个人之间,就像主对天堂的爱,或对教会的爱一样,天堂从主为一,并在主里面;教会和天堂一样,也从主为一,并在主里面。所有在天堂和教会里的人都必须从对主之爱通过相爱而为一。天堂里的一位天使或教会里的一个人若不与其他人构成一体,就既不属于天堂,也不属于教会。此外,整个天堂和整个世界都有两样事物与其它一切事物有关;这两者被称为良善和真理,天堂和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从合而为一的这两者中存在并持续存在。当它们为一时,良善在真理里面,真理在良善里面;真理属于良善,良善属于真理。因此,一方相互和互惠地承认另一方,如同作用者认识自己的反应者,并且是各自交替地。这种普遍婚姻就是夫妻间的婚姻之爱的源头。丈夫如此被造,以至于成为对真理的理解,妻子如此被造,以至于成为对良善的意愿;结果,丈夫是真理,妻子是良善;因此,两者在形式上就是真理和良善,这形式是人,是神的形像。由于自创造以来,真理就应属于良善,良善应属于真理,因而也是相互和交替地,所以一个真理不可能与两种不同的良善结合,反之亦然;一个理解力不可能两种不同的意愿结合,反之亦然;一个属灵的人也不可能与两个不同的教会结合;一个男人同样不可能与两个女人亲密结合。亲密结合或至内在的结合就像灵魂和心的结合。妻子的灵魂是丈夫或男人,丈夫或男人的心是妻子。丈夫或男人通过实际的爱将自己的灵魂与妻子联系并结合起来;灵魂在他的种子或精子中,妻子则从心里接受它。两人由此成为一体,那时一方身体里的一切,无论总体还是细节,都关注另一方身体里的相互之物。这是真正的婚姻,这种婚姻只在两个人之间才有可能。因为自创造以来,属于丈夫或男人的一切,无论心智的一切还是身体的一切,都在妻子的心智和身体中各有相互之物;因此,最细微的事物,或最小的细节都彼此互相注视,渴望被结合。婚姻之爱从这种注视和努力或倾向中存在。

被称为四肢、脏腑和器官的身体的一切,都只是对应于心智的属灵形式的属世的肉体形式。因此,身体的一切,无论总体还是细节,与心智的一切,无论总体还是细节,都有这种对应关系:凡心智所意愿和思考的,身体立刻按它的命令或意愿将其付诸行动。因此,当两个心智行如一体时,两个身体也潜在地如此结合,以至于它们不再是二,而是一体。愿意或意愿成为一体,就是婚姻之爱;意愿如何,这爱就如何,或说这爱取决于这意愿的品质。

可以通过天堂里的奇妙事物来证实这一点。那里有一对夫妇处于这样的婚姻之爱:两人可以成为一体,并且每当他们愿意如此行时,也会成为一体,当时他们看起来就像一个人。我见过他们,也与他们交谈过;他们说,他们有一个生命,就像真理里面的良善的生命,和良善里面的真理的生命;他们又像人里面的成双成对者,也就是说,像被一层脑膜包裹的两个脑半球,又像包裹在一种常见膜或覆盖物里面的两个心室,以及两个肺叶;它们虽是两个,但在生命,以及生命活动,也就是功用上却是一个。他们说,他们如此结合的生命充满天堂,是天堂的真正生命及其无限八福,因为天堂出于主与它的婚姻也是这样。事实上,天堂所有的天使都在主里面,主也在他们里面。

此外,他们说,出于对另外一个妻子或女人的任何意图来思考对他们来说是不可能的,因为这将是把天堂变成地狱。因此,一位天使只是思想这样的事,就会从天堂坠落。他们补充说,属世的灵人不相信像他们那样的结合是可能的,因为对那些纯属世的人来说,来自一个属灵源头,也就是来自良善与真理的婚姻的婚姻是不存在的,只有来自一个属世源头的婚姻。因此,心智的结合是不存在的,只有一个出于肉体淫欲的身体结合;这种淫欲来自一个自创造时就被铭刻、因而植入一切有生命之物和无生命之物的普遍法则。这法则就是,一切有力量的东西,都愿意产生自己的同类,并使自己的种类无限繁殖,直到永远。由于被称为以色列人的雅各的后代是纯属世人,因此他们的婚姻不是属灵的,而是肉欲的,所以他们由于心硬而被允许娶数个妻子。


诠释启示录 #222

222a.“我又要将

222a.“我又要将我神的名都写在他上面”表示他们在植入生命的神性真理方面的品质。这从“写在一个人上面”、“名”和“神”的含义清楚可知:“写在一个人上面”当论及主时,是指植入生命(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名”是指状态的品质或性质(参看AE 148节);“神”是指从天堂里的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因而是指天堂里的主(对此,参看AE 220a节),因为主在众天堂之上,向那些在天堂里的人显为一轮太阳(参看《天堂与地狱》,116–125节)。由此而来的神性发出被称为神性真理,并构成天堂,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神性发出就是那在圣言中“神”所表示的;正因如此,天使被称为神(gods),神(God)在希伯来语用的是复数形式耶洛因。这清楚表明为何主在此说“我神的名”,在前面说“我要叫他在我神殿中作柱子”(AE 219节),在下面又说“我又要将我神城的名,就是从天上从我神那里降下来的新耶路撒冷,写在他上面”(AE 223节)。

“写在一个人上面”表示植入生命,因为写是指把来自记忆、思维或心智的东西写在纸上,也就是保存下来,故在灵义上表示在人的生命中持久,铭刻在它上面并植入它的东西。这句话的属世意义就这样转变为属灵意义;因为写在纸上或写在一本书里是属世的,而铭刻在生命上是属灵的;当有东西被植入信和爱时,它就铭刻在生命上了,因为爱和信构成人的属灵生命。由于“写”表示植入生命,所以论到耶和华或主,经上说“祂写”,“祂写在册子上”意思被主铭刻在人的灵,也就是他的心和灵魂,或也可说,铭刻在他的爱和信上的东西。因此,在诗篇:

我在暗中受造时,我的骨头就没有向你隐藏;它们形成的一切日子都写在你的册上,它们无一缺少。(诗篇139:15, 16)

又:

愿他们从生命册上被涂抹,不得记录在义人之中。(诗篇69:28)

但以理书:

百姓凡记录在册上的,必得拯救。(但以理书12:1)

摩西五经:

求你从你所写的册上把我涂抹掉吧。耶和华说, 谁得罪我, 我就从我的册上涂抹谁。(出埃及记32:32, 33)

启示录:

有书卷里外都写着字,用七印封严了,除了羔羊外,没有人能展开。(启示录5:1)

又:

凡名字没有写在羔羊生命册上的人,都要拜那兽。(启示录13:8; 17:8)

又:

我看见案卷展开了;并且另有一卷展开,就是生命册;死了的人都凭着这些案卷所记载的,照他们的作为受审判。若发现有人没记在生命册上,他就被扔在火湖里。(启示录20:12, 13, 15)

又:

只有写在羔羊生命册上的才得进入新耶路撒冷。(启示录21:27)

在这些经文中,意思不是说他们被写在册子上,而是说信和爱的一切都被铭刻在人的灵上(这从《天堂与地狱》,461–469节所说明的事可以看出来)。

222b.在圣言中,“写”表示铭刻在生命上并植入生命,这一点从提到“写”的其它经文清楚看出来;因此,在耶利米书:

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中间,写在他们心上。(耶利米书31:33)

“将律法放在他们中间”表示在他们里面的神性真理;“在中间”表示从内心与人同在(参看《属天的奥秘》,1074, 2940, 2973节);“写在心上”是指印在爱上,因为“心”表示爱(参看《属天的奥秘》,7542, 9050, 10336节)。以西结书:

先知见有一书卷内外都写着字,其上写的是哀伤、悲叹和灾祸。(以西结书2:9, 10; 3:1–3)

“内外都写着字的书卷”表示那时教会的状态,因而教会成员有着怎样的生命;因此,“书卷”与前面提到的“生命册”意思是一样的;由于他们的生命缺乏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所以经上说:“其上写的是哀伤、悲叹和灾祸。”律法刻在石版上,是神用手指头写的(出埃及记31:18; 申命记4:13; 9:10),这表示它必须被印在生命上(《属天的奥秘》,9416节);因为“律法”在严格意义上表示十诫,但在广泛意义上表示整部圣言(参看《属天的奥秘》,6752, 7463节);“石头”表示真理,在此表示神性真理(《属天的奥秘》,643, 1298, 3720, 6426, 8609, 10376节)。他们把律法的话写在从约旦河取出的十二块石头上(申命记27:2–4, 8; 约书亚记4:3等)所表相同。

以西结书:

人子啊,你要取一根木杖,上面写上,为犹大和他的同伴以色列人;又取一根木杖,上面写上,为约瑟,就是为以法莲和他的同伴以色列全家的木杖;你要将这两根木杖彼此相接,连成一根木杖,使它们在我手中合而为一。(以西结书37:16, 17)

没有人能知道这些事物表示什么,除非他知道“犹大”代表什么,“约瑟”又代表什么。“犹大”代表主的属天国度,“约瑟”代表祂的属灵国度;“把它们写在两根木杖上”表示每个人的爱和由此而来的生命之状态。它们结合进入天堂由“将这两根木杖彼此相接,连成一根木杖,使它们在我手中合而为一”来表示。这些话的含义类似主的这些话的含义:

我另外有羊,不是这圈里的;我必须领它们来;这样,将只有一个羊群,一个牧人。(约翰福音10:16)

字要写在一根木杖上,是因为“木杖”表示良善,正是良善进行结合。这些事从《属天的奥秘》一书的说明看得更清楚,即:属灵国度在主降临之前与在祂降临之后是不同的(AC 6372, 8054节);主降世主要拯救属灵人,那时他们与那些属于主的属天国度的人结合进入一个天堂(AC 2661, 2716, 2833—2834, 3969, 6854, 6914, 7035, 7091, 7828, 7932, 8018, 8159, 8321, 9684节)。有两个国度,即属天国度和属灵国度,有三层天堂,这些天堂合而为一个天堂(参看《天堂与地狱》,20–28, 29-40节)。“犹大”在代表意义上表示主的属天国度(《属天的奥秘》,3654, 3881, 5583, 5603, 5782, 6363节);“约瑟”表示主的属灵国度(AC 3969, 39714669, 6417节);“以法莲”表示属灵教会的理解力(AC 3969, 5354, 6222, 6234, 6238, 6267, 6296节);“木头”表示爱之良善(AC 643, 3720, 8354节)。

以赛亚书:

这一个要说,我属于耶和华;那一个要以雅各的名自称;又一个要亲手写归耶和华,并将以色列的名字作为自己的姓。(以赛亚书44:5)

这些事论及主和祂的神性人身。“雅各”和“以色列”在论述主的地方表示祂的人身;这人身是耶和华,这一点由“这一个要说,我属于耶和华”和“他要亲手写归耶和华”来表示。“以色列”和“雅各”在至高意义上是指主(参看《属天的奥秘》,4286, 4570, 6424节)。

耶利米书:

耶和华以色列的盼望啊,凡离弃你的,必致蒙羞;离开我的,必写在地上,因为他们离弃耶和华,这活水的泉源。耶和华啊,求你医治我,我便痊愈。(耶利米书17:13, 14)

“写在地上”是指由于生活状态而定罪,因为“地”表示被定罪的东西(参看《属天的奥秘》,2327, 7418, 8306节)。

这清楚表明在约翰福音,主用手指在地上写字表示什么:

文士和法利赛人把一个行淫时被捉的妇人带到殿内耶稣这里;他们说,这妇人是正行淫之时被捉到的。他们问按照摩西律法,她应不应该用石头打死。耶稣却弯下腰用指头在地上写字;祂直起腰来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于是又弯下腰在地上写字。他们听见这话,就一个一个都出去了,只剩下耶稣一人和那妇人;耶稣对她说,妇人,控告你的人在哪里呢?没有人定你的罪吗?祂说,去吧,不要再犯罪了。(约翰福音8:2–11)

主“在地上写字”和前面耶利米书中的话,“离开我的,必写在地上”所表相同,即表示他们也因奸淫而被定罪;所以祂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主在殿里两次在地上写字表示他们因灵义上的奸淫而被定罪;因为文士和法利赛人是那些玷污圣言、因而教会的良善,歪曲圣言、因而教会的真理之人;“奸淫”在灵义上是指对良善的玷污和对真理的歪曲(参看AE 141, 161节);因此,这个民族也被主称为淫乱罪恶的世代(马可福音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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