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04.“那神全能者大日的”表示当主降临,最后的审判发生时,教会的最后状态。这从“神全能者的大日”的含义清楚可知,“神全能者的大日”是指当主降临,最后的审判发生时,教会的最后状态(参看AE 413节)。圣言经常提到“大日”、“耶和华的日子”、“发怒和忿怒的日子”、“报仇的日子”、“可怕的日子”;在这些经文中,这一切都是指教会的最后状态,以及那时主的降临和最后的审判。
(关于第六诫续)
真正的婚姻之爱只能存在于两个人之间,就像主对天堂的爱,或对教会的爱一样,天堂从主为一,并在主里面;教会和天堂一样,也从主为一,并在主里面。所有在天堂和教会里的人都必须从对主之爱通过相爱而为一。天堂里的一位天使或教会里的一个人若不与其他人构成一体,就既不属于天堂,也不属于教会。此外,整个天堂和整个世界都有两样事物与其它一切事物有关;这两者被称为良善和真理,天堂和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从合而为一的这两者中存在并持续存在。当它们为一时,良善在真理里面,真理在良善里面;真理属于良善,良善属于真理。因此,一方相互和互惠地承认另一方,如同作用者认识自己的反应者,并且是各自交替地。这种普遍婚姻就是夫妻间的婚姻之爱的源头。丈夫如此被造,以至于成为对真理的理解,妻子如此被造,以至于成为对良善的意愿;结果,丈夫是真理,妻子是良善;因此,两者在形式上就是真理和良善,这形式是人,是神的形像。由于自创造以来,真理就应属于良善,良善应属于真理,因而也是相互和交替地,所以一个真理不可能与两种不同的良善结合,反之亦然;一个理解力不可能两种不同的意愿结合,反之亦然;一个属灵的人也不可能与两个不同的教会结合;一个男人同样不可能与两个女人亲密结合。亲密结合或至内在的结合就像灵魂和心的结合。妻子的灵魂是丈夫或男人,丈夫或男人的心是妻子。丈夫或男人通过实际的爱将自己的灵魂与妻子联系并结合起来;灵魂在他的种子或精子中,妻子则从心里接受它。两人由此成为一体,那时一方身体里的一切,无论总体还是细节,都关注另一方身体里的相互之物。这是真正的婚姻,这种婚姻只在两个人之间才有可能。因为自创造以来,属于丈夫或男人的一切,无论心智的一切还是身体的一切,都在妻子的心智和身体中各有相互之物;因此,最细微的事物,或最小的细节都彼此互相注视,渴望被结合。婚姻之爱从这种注视和努力或倾向中存在。
被称为四肢、脏腑和器官的身体的一切,都只是对应于心智的属灵形式的属世的肉体形式。因此,身体的一切,无论总体还是细节,与心智的一切,无论总体还是细节,都有这种对应关系:凡心智所意愿和思考的,身体立刻按它的命令或意愿将其付诸行动。因此,当两个心智行如一体时,两个身体也潜在地如此结合,以至于它们不再是二,而是一体。愿意或意愿成为一体,就是婚姻之爱;意愿如何,这爱就如何,或说这爱取决于这意愿的品质。
可以通过天堂里的奇妙事物来证实这一点。那里有一对夫妇处于这样的婚姻之爱:两人可以成为一体,并且每当他们愿意如此行时,也会成为一体,当时他们看起来就像一个人。我见过他们,也与他们交谈过;他们说,他们有一个生命,就像真理里面的良善的生命,和良善里面的真理的生命;他们又像人里面的成双成对者,也就是说,像被一层脑膜包裹的两个脑半球,又像包裹在一种常见膜或覆盖物里面的两个心室,以及两个肺叶;它们虽是两个,但在生命,以及生命活动,也就是功用上却是一个。他们说,他们如此结合的生命充满天堂,是天堂的真正生命及其无限八福,因为天堂出于主与它的婚姻也是这样。事实上,天堂所有的天使都在主里面,主也在他们里面。
此外,他们说,出于对另外一个妻子或女人的任何意图来思考对他们来说是不可能的,因为这将是把天堂变成地狱。因此,一位天使只是思想这样的事,就会从天堂坠落。他们补充说,属世的灵人不相信像他们那样的结合是可能的,因为对那些纯属世的人来说,来自一个属灵源头,也就是来自良善与真理的婚姻的婚姻是不存在的,只有来自一个属世源头的婚姻。因此,心智的结合是不存在的,只有一个出于肉体淫欲的身体结合;这种淫欲来自一个自创造时就被铭刻、因而植入一切有生命之物和无生命之物的普遍法则。这法则就是,一切有力量的东西,都愿意产生自己的同类,并使自己的种类无限繁殖,直到永远。由于被称为以色列人的雅各的后代是纯属世人,因此他们的婚姻不是属灵的,而是肉欲的,所以他们由于心硬而被允许娶数个妻子。
119.“那自称是犹太人、其实不是的人的毁谤”表示那些认为自己因拥有圣言而处于良善和真理的知识,然而却不是之人的辱骂。这从“毁谤”和“犹太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毁谤”是指指责和辱骂;“犹太人”是指那些处于来自圣言的良善和真理的知识之人;因为“犹大”在圣言的至高意义上表示属天之爱方面的主,在内在意义上表示主的属天国度和圣言,在外在意义上表示取自圣言的教义,这教义属于属天教会(参看《属天的奥秘》,3881, 6363节)。由此可见,“那自称是犹太人、其实不是的人的毁谤”表示那些声称自己因拥有圣言而承认主,在祂的国度和真教义中,然而却不是的人,一般来说,那些声称自己处于来自圣言的良善和真理的知识,其实却处于虚假和邪恶之人的指责和辱骂。
那些对圣言的内义一无所知的人只知道在圣言的预言或先知部分,“犹大”和“犹太人”是指犹大和犹太人;但在那里,这些名字不是指这些人,而是指所有处于教会的真教义,因而处于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之人;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那些处于虚假教义,从而玷污圣言的真理和良善之人。所指的,不是犹大和犹太人,这一点仅从以下考虑就能看出来:圣言的一切细节,以及人名和地名都包含内义在里面。内义只论述天堂和教会的事物,故“犹大”和“以色列”这些名字也表示这些事物。由于一个教会在他们中间建立,教会里的一切事物都代表并表示天上的事物,所以他们的名字表示本质上构成教会之物,即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自己,在内在意义上表示祂的圣言,在外在意义上表示取自圣言的教义,如前所述。由此清楚可知,那些照字面以为犹太人被带回到迦南地,他们被拣选,并注定优先于其他人而上天堂的人犯了多么大的错误;而事实上,犹太民族只有极少数人能得救,因为除了那些信主的人外,没有人能得救;在世上信主的人离世后仍信祂;但这个民族出于其信仰而完全抛弃了祂。
“犹大”表示其国度和圣言方面的主,这一点从以色列对他儿子的预言可以看出来;当内义解开这个预言时,每个支派在教会代表什么就变得显而易见了。犹大支派代表主的国度,或圣言所在的教会,这一点从论到犹大的话很清楚地看出来:
犹大是个狮子的幼崽; 我儿啊, 你捕获了猎物便上去。权杖必不离犹大, 立法者必不离他两脚之间, 直等细罗来到, 万民都必归顺他;犹大把驴驹拴在葡萄树上, 把母驴的崽子拴在上好的葡萄树上;他在葡萄酒中洗了衣服, 在葡萄的血中洗了袍褂。(创世记49:9–11)
所提到的这些细节表示主的国度,或教会,这一点可见于《属天的奥秘》一书,那里解释了它们。
人若知道“犹大”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在内在意义上表示祂的国度和圣言,在外在意义上表示取自圣言的教义,在反面意义上表示那些否认主,玷污圣言的人,就能知道在圣言的众多经文中,“犹大”表示什么,如以下经文:
雅各家啊,你听吧,那称为以色列名下、从犹大的水中出来的。(以赛亚书48:1)
“雅各家”和“以色列”是指教会;“从犹大的水中出来”是指从出于圣言的教义中出来,因为教会来自这教义。“水”是指出于圣言的教义真理(参看AE 71节)。约珥书:
你们把犹大人和耶路撒冷人卖给希腊人,使你们远离他们的边界。到那日,犹大溪河都有水流,必有泉源从耶和华家中流出来,犹大必存到永远。(约珥书3:6, 18, 20)
“把犹大人和耶路撒冷人卖给希腊人”表示歪曲教会的良善和真理;“到那日”表示当那教会结束,一个新教会在外邦人当中建立时;“犹大溪河都有水流”表示对那些在新教会的人来说,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丰盛;“泉源从耶和华家中流出来”表示这些来自圣言。由此清楚可知,“必存到永远的犹大”不是指犹大或犹太民族,而是指所有通过来自圣言的真理而处于良善的人。
在以下经文中,“犹大”表示类似事物:
我要怜悯犹大家,拯救他们。犹大人和以色列人必一同聚集,为自己设立一个头,从这地上来;因为耶和华的日子必为大。(何西阿书1:7, 11)
撒迦利亚书:
那时,必有许多民族归附耶和华,作我的子民,因为我要住在你中间;那时,耶和华必使犹大成为自己的产业,作祂圣地的分,必再度拣选耶路撒冷。(撒迦利亚书2:11, 12)
又:
万军之耶和华眷顾祂的羊群,就是犹大家,必使他们如战场上荣耀的马;我必使犹大家强盛。(撒迦利亚书10:3, 6)
诗篇:
神要拯救锡安,建造犹大的城邑;他们要在那里居住,继承它;祂仆人的种也要继承它;爱祂名的人要住在其中。(诗篇69:35, 36)
以赛亚书:
我必从雅各中领出种来,从犹大中领出承受我众山的,我拣选的人必拥有它。(以赛亚书65:9)
此外还有其它许多经文。在圣言中犹太民族被称为“选民”和“继承者或承受者”的这些和其它地方,所指的,都不是犹太民族,这一点从《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48节)一书引用《属天的奥秘》中关于犹太民族的内容可以看出来。由此可见“那自称是犹太人、其实不是的人的毁谤”表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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