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003

1003.“出去到地

1003.“出去到地上和全世界的列王那里,召集他们去赴争战”表示在所有属于教会的人中间挑起反对真理的纷争和争战。这从“列王”、“地和全世界”、“争战”的含义清楚可知:“列王”是指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真理之人,在抽象意义上是指来自良善的真理(参看AE 29, 31, 553, 625节);“地和全世界”是指在真理和良善方面的教会,因而是指整个教会(参看AE 741b节);“争战”是指关于真理和良善的纷争,以及属灵的争战(参看AE 573, 734节)。这一切清楚表明,“出去到地上和全世界的列王那里,召集他们去赴争战”表示在所有属于教会的人中间挑起反对真理的纷争和争战。

教会正是通过唯信而在真理和良善上陷入争论,陷入与它们的争战,最后陷入纷争,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当唯信被接受时,理解力就不再被允许去检查良善和真理了,因为唯信意味着必须相信一件事,无论它如何显现给理解力。当理解力被排除在信之外时,光照是不可能的,或说也被夺去;当情况是这样时,盲目和愚蠢就进入了教会的一切。在这种状态下,关于圣言意义的纯粹争论就会产生,圣言能被用来确认任何东西。这就是为何教会分裂为如此多的教会或教派,又为何这些教会或教派中有如此多的异端。“鬼魔的灵施行迹象,出去到地上和全世界的列王那里,召集他们去赴争战”表示关于真理和良善的这些纷争和争战来自地狱。

(关于第六诫续)

从所列举和描述的由贞洁的婚姻产生的良善可以推断出由通奸产生的邪恶是什么样;因为这些邪恶是这些良善的对立面。也就是说,那些处于通奸的人所拥有的地狱和魔鬼的爱,取代了那些活在贞洁婚姻中的人所拥有的属灵和属天的爱。那些处于通奸的人所拥有的疯狂和愚蠢取代了那些贞洁地活在婚姻中的人所拥有的聪明和智慧;那些处于通奸的人所拥有的欺诈和不平安,取代了那些活在贞洁婚姻中的人所拥有的纯真和平安;与那些活在通奸中的人同在的十足的阿斯蒙蒂斯恶魔和地狱,取代了那些贞洁地活在婚姻中的人所拥有的对抗地狱的能力和保护;那些活在通奸中的人所拥有的丑陋或畸形(这种丑陋或畸形照着他们的品质而显得可怕),取代了那些贞洁地活在婚姻中的人所拥有的美丽。他们的最终命运是,他们因最后所陷入的极端性无能而失去了生命的一切火和光,孤独地住在旷野中,仿佛对自己的生活感到迟钝和厌倦。 


诠释启示录 #76

76.启1:17.“

76.启1:17.“我一看见祂”表示神性威严的同在。这从前面关于人子的事物清楚可知,这些事物都属于神性威严,这从在内义上对它们的解释清楚看出来。由于祂“身穿长衣,直垂到脚,胸间束着金带”表示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表示在初端和终端的神性;“祂的脚像擦亮的铜,仿佛在炉中发光”表示祂的人身甚至在终端都充满神性之爱;“祂的声音如同多水的响声”表示一切神性真理都来自祂;“祂右手拿着七星”表示天堂和教会的一切良善和真理都由此而来;“从祂口中出来一把两刃的利剑”表示一切虚假都被祂驱散;“祂的脸像日头满有力地发光”表示天堂的一切都来自祂的神性之爱,所以很明显,这些事物是神性,看上去充满神性威严。

“看见”在此表示这些事物的同在,现在是至内层的同在,这一点从经上在此之前说约翰看见它们(启示录1:12),它们也照着这种看见被描述明显看出来;现在经上又说“我看见祂”,并由于这种看见而仆倒在祂脚前,像死了一样。这就是为何“看见”在此表示神性威严的同在。当约翰看见“祂的脸像日头满有力地发光”时,这种同在就被赋予他,因为他由此被光照并在神性面前充满敬畏;事实上,一切神性之光都来自显为太阳的主,神性之光进入内层;因此,这种同在和这种充满敬畏由此而来,这从《天堂与地狱》中的相关内容可以看出来,如:关于显为太阳的主(HH 116–125节);关于由此而来的天堂里的光和热(HH 126–140节);关于转向祂(HH 17, 123, 144—145, 151, 255, 272, 510, 548, 561节)。此外,要知道,人拥有两种看见的形式,一种来自思维之信,另一种来自爱。当他只从思维之信来看见时,他的看见并不伴随着在主的神性威严面前的敬畏;但当看见来自爱时,它伴随着对神性威严的敬畏。这是因为那时人转向主;事实上,爱会使他转过来,而没有爱的思维之信不会,这从前面自《天堂与地狱》所引用的关于转向主的内容可以看出来。事实就是如此,这在灵界是众所周知的。因此,很明显,这第二次的“我看见祂”表示神性威严的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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