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002

1002.“施行迹象

1002.“施行迹象”表示通过谬论和诡辩来说服。这从“迹象”的含义清楚可知,“迹象”是指证明和说服,因而是指确认(参看AE 706, 824节),在此是指通过谬论和诡辩实现的说服,因为此处论述的主题是那些通过推理确认与生活分离之信的人。由于这是通过谬论和诡辩做到的,简单人被这些谬论和诡辩说服,所以“施行迹象”在此表示通过谬论和诡辩实现的说服和确认。说服是通过谬论或谬误实现的,这在前面已经说明,那里论述了“从海里上来的兽”(启13:1–13);这兽表示通过来自属世人的推理所实现的确认。这就是“迹象”的含义,因为经上补充说,他们要“出去到地上和全世界的列王那里,召集他们去争战”,这句话表示在整个教会挑起反对真理的纷争和争战。

(关于第六诫续)

从到目前为止所阐述的可以推断出,由婚姻的贞洁产生的良善是什么;因此,一个避开通奸如反对神的罪之人所做的贞洁善行是什么。贞洁的善行要么涉及婚姻伴侣自己,要么涉及他们的子孙后代,要么涉及天堂社群。涉及婚姻伴侣自己的贞洁善行是属灵和属天的爱,聪明和智慧,纯真和平安,以及对抗地狱,并由此而来的邪恶和虚假的能力和保护;它们是多种多样的永恒喜乐和幸福。那些活在贞洁婚姻中的人,如前所述,就拥有这一切。涉及子孙后代的贞洁善行是,如此多又如此大的邪恶不会在家族中变成与生俱来的。因为父母的主导爱会传给子女,有时传给遥远的后代,成为他们的遗传性质。这种遗传性质在那些避开通奸如地狱之物,并热爱婚姻如天堂之物的父母身上被打破和软化或缓和。

涉及天堂社群的贞洁善行是,贞洁的婚姻就是天堂的快乐,它们是天堂的发源地和保证或支撑。它们通过交流向天堂提供快乐,通过生育后代成为天堂的发源地,通过对抗地狱的能力成为天堂的保证或支撑;因为在婚姻之爱面前,魔鬼灵变得暴怒、疯狂、精神虚弱,并把自己投入深渊。


诠释启示录 #228

228.“这些事是阿

228.“这些事是阿们,忠信真实的见证人说的”表示一切真理和信的一切都来自祂。这从“阿们”和“忠信真实的见证人”的含义清楚可知:“阿们”是指真实或真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忠信真实的见证人”当论及主时,是指来自祂的信的一切;“见证”当论及主时,表示来自祂的神性真理,因而表示信的一切,因为信属于真理,真理属于信。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被称为“见证人”,是因为它就是主在天堂和教会里的神性,祂就在这神性中,这神性就是那里的祂自己;事实上,这神性从祂的神性人身发出,充满整个天堂,形成并构成它;这就是为何天堂整体上类似一个人。神性真理因在源头和品质上是这种情况,故在此被称为“见证人”,因为它为主的神性人身作见证,并把它显明给所有从主接受神性真理的人。正因如此,高层天堂的天使对其它任何神性都没有感知,也不可能有任何感知,只对主的神性人身有感知;这是由于整个天堂进入他们心智的流注。由此可见为何当论及主时,“见证人”表示在天堂和教会里的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又为何当论及那些从主接受神性真理的人时,“作见证”表示从心里承认主在其人身中的神性(参看AE 27节)。天堂无论整体还是每个部分都类似一个人,这是由于主的神性人身(参看《天堂与地狱》,59–86等节,101节);从主发出的神性形成天堂,并将天使塑造成天堂的形像;这神性就是神性真理(HH 13, 133, 139–140节)。

这神性真理被主称为“保惠师,真理的灵”;对此,经上说它要“为祂作见证”,它来自祂;它为祂作见证,这一点在约翰福音已经声明了:

当保惠师,真理的灵来到时,祂要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15:26)

它从祂发出,这一点也在约翰福音声明了:

保惠师,真理的灵要引导你们进入一切的真理;因为祂不是凭自己说的,乃是把祂所听见的都说出来。祂要荣耀我,因为祂必从我领受,而传告你们。凡父所有的,都是我的,所以我说,祂要将受于我的,传告你们。(约翰福音16:13–15)

“祂不是凭自己说的,祂必从我领受,而传告你们”表示神性真理来自主;“凡父所有的,都是我的,所以我说,祂要将受于我的,传告你们”表示神性真理来自主的神性人身;“祂要荣耀我”表示神性真理显明主的神性人身;“荣耀”是指使主的神性人身被认识。当论及主时,“荣耀”就是这个意思(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94节)。

主的这些话所表相同:

我将真理告诉你们;我去是与你们有益的;我若去,就差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到你们这里来。(约翰福音16:7)

由此清楚可知,神性真理来自主的神性人身。主自称“阿们”,是因为“阿们”表示真实,因而表示主自己;祂在世时就是神性真实本身,或神性真理本身;这也是为何祂经常说“阿们”,和“阿们,阿们,或实实在在”(如在马太福音5:18, 26; 6:16; 10:23, 42; 17:20; 18:3, 13, 18; 24:2; 28:20; 约翰福音1:51; 3:11; 5:19, 24, 25; 6:26, 32, 47, 53; 8:34, 51, 58; 10:1, 7; 12:24; 13:16, 20, 21; 21:18, 25)。

主在世时就是神性真理本身,祂在约翰福音教导了这一点: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约翰福音14:6)

同一福音书:

我为他们的缘故,使自己分别为圣,叫他们也因真理成圣。(约翰福音17:19)

在圣言中,“圣”论及神性真理,“分别为圣,或成圣”论及那些接受神性真理的人(参看AE 204节);因此,主使自己分别为圣,或成圣是指使祂的人身或人性成为神性。关于这些事,详情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一书的说明,以及《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303–306节)从《属天的奥秘》摘录的相关内容。此外,“阿们”表示神性确认(参看AE 34节);在旧约也是(申命记27:15–26; 列王纪上1:36; 以赛亚书65:16; 耶利米书11:5; 28:6; 诗篇41:13; 72:19; 89:52; 10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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