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启1:2.“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表示那些从心里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人。这从“作见证”、“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的含义清楚可知:“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对此,下文将详述);“圣言”,或神的话语,是指神性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4692, 5075, 9987节);“耶稣基督的见证”是指对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承认。“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一点,是因为“见证”表示从心里承认,从心里承认耶稣基督就是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事实上,凡承认主,同时却不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之人都不承认主;因为祂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而不是在它外面;神性在它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因此,思想主的人身或人性,同时却不思想祂的神性,就像是思想一个从其灵魂或生命中抽象出来的人,这不是在思想这个人。
主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它们一起是一个位格,整个基督教界都接受的教义教导了这一点;该教导如下:基督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彼为一,非由于变神为血肉,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位格为一。如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摘自《亚他那修信经》)。由此明显可知,那些将神性分为三个位格的人当想到作为第二个位格的主时,应该一起想到人性和神性这两者;因为信经上说它们是一个位格,它们如灵与身那样为一。因此,不这样想的人不思想主;不以这种方式思想主的人不能思想被称为父之神性的神性,因为主说: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由于“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种承认,所以经上说:
为耶稣作见证的,乃是预言的灵。(启示录19:10)
“预言的灵”是指教义的生命和灵魂。就圣言的内义而言,“灵”表示生命或灵魂,这一点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一书(5222, 9281, 9818节);“预言”表示教义(AC 2534, 7269节);对主的承认是教会中的一切教义的真正生命或灵魂。关于这些事,下文将详述。
“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因为所论述的是属灵事物;若不从心里,没有人能为属灵事物作见证,因为他不从其它源头感知它们是这样。为存在于世上的事物作见证就是从知识,或记忆和思维作见证,因为这个人就是如此看见或听见的;但对属灵事物来说则不然,因为这些充满整个生命并构成它。人的生命主要住在他的灵里面,这灵无非是他的意愿或爱,以及由此而来的他的理解力和信;在圣言中,“心”表示意愿和爱,以及由此而来的理解力和信。由此明显可知为何“作见证”在灵义上表示从心里承认。由于“心”表示爱之良善,唯独这良善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还由于这良善由“约翰”来表示,所以约翰又说他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在别处也是如此:
那看见的人作了见证,他的见证是真的;并且他知道自己所说的是真的,好让你们也信。(约翰福音19:35)
在另一处:
这就是那为这些事作见证,并将这些事写下来的门徒;我们知道他的见证是真的。(约翰福音21:24)
978.启16:7.“我又听见另一位从祭坛中说”表示来自主的属天国度的对主公义的传讲。这从“从祭坛中出来的天使”的含义清楚可知,“从祭坛中出来的天使”是指主的属天国度;因为“祭坛”表示神性良善方面的主,因而也表示处于神性良善的天堂;这个天堂,或这些天堂构成主的属天国度。“祭坛”表示神性良善方面的主(可参看AE 391, 490, 915节)。“从祭坛中”说话的天使表示主的属天国度,因为第五节经文所描述的说话的“众水的天使”表示主的属灵国度(参看AE 971节)。由于主的公义在此从天堂中传讲,而天堂由两个国度,即属灵国度和属天国度组成,所以才有来自每个国度的传讲;“众水的天使”是指一个国度,“祭坛的天使”是指另一个国度。
(关于第五诫续)
以商人为例:只要他们不将非法所得和非法高利贷,以及欺诈和诡计视为罪,从而避之如罪,他们的作为就都是邪恶;因为这些作为不可能是从主而做的,而是从人自己而做的。他们越从内在擅长欺诈、狡猾和规避同伴,他们的作为就越邪恶。他们越擅长打着诚实、公义和虔诚的幌子将这些手段付诸实施,他们的作为还要更邪恶。一个商人越在这些事中感受到快乐,他的作为就越来源于地狱。但如果他行事诚实、公义,是为了获得名声,并通过名声获得财富,甚至似乎出于对诚实和公义的爱而行事,却不是出于对神性律法的情感或服从而行事诚实、公义,那么他内心仍不诚实和不公义,他的作为就是偷盗,因为他打着诚实和公义的幌子而寻求偷盗。
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在死后会变得显而易见,那时人出于其内在意愿和爱,而不是出于外在意愿和爱行事;因为那时他只思想和策划狡猾的手段和抢劫,从那些诚实的人中退出,要么前往森林,要么前往荒漠,在那里沉迷于计谋。总之,这种商人都变成了强盗。而那些避开如罪的各种偷盗,尤其避开通过诡计和欺诈所实施的更内在、更隐蔽的那种偷盗的商人则不然。他们的作为都是良善,因为它们来自主;完成这些事或作为的来自天堂的流注,也就是经由天堂来自主的流注,被刚才所提到的邪恶拦阻了。对这些商人来说,财富不会造成伤害,因为对他们来说,财富是功用的手段。他们的贸易是他们用来服务国家和同胞的功用;他们通过自己的财富处于履行这些功用的状态,或说财富也能使他们履行这些功用,而对良善的情感把他们引向这些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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