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启1:2.“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表示那些从心里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人。这从“作见证”、“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的含义清楚可知:“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对此,下文将详述);“圣言”,或神的话语,是指神性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4692, 5075, 9987节);“耶稣基督的见证”是指对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承认。“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一点,是因为“见证”表示从心里承认,从心里承认耶稣基督就是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事实上,凡承认主,同时却不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之人都不承认主;因为祂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而不是在它外面;神性在它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因此,思想主的人身或人性,同时却不思想祂的神性,就像是思想一个从其灵魂或生命中抽象出来的人,这不是在思想这个人。
主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它们一起是一个位格,整个基督教界都接受的教义教导了这一点;该教导如下:基督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彼为一,非由于变神为血肉,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位格为一。如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摘自《亚他那修信经》)。由此明显可知,那些将神性分为三个位格的人当想到作为第二个位格的主时,应该一起想到人性和神性这两者;因为信经上说它们是一个位格,它们如灵与身那样为一。因此,不这样想的人不思想主;不以这种方式思想主的人不能思想被称为父之神性的神性,因为主说: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由于“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种承认,所以经上说:
为耶稣作见证的,乃是预言的灵。(启示录19:10)
“预言的灵”是指教义的生命和灵魂。就圣言的内义而言,“灵”表示生命或灵魂,这一点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一书(5222, 9281, 9818节);“预言”表示教义(AC 2534, 7269节);对主的承认是教会中的一切教义的真正生命或灵魂。关于这些事,下文将详述。
“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因为所论述的是属灵事物;若不从心里,没有人能为属灵事物作见证,因为他不从其它源头感知它们是这样。为存在于世上的事物作见证就是从知识,或记忆和思维作见证,因为这个人就是如此看见或听见的;但对属灵事物来说则不然,因为这些充满整个生命并构成它。人的生命主要住在他的灵里面,这灵无非是他的意愿或爱,以及由此而来的他的理解力和信;在圣言中,“心”表示意愿和爱,以及由此而来的理解力和信。由此明显可知为何“作见证”在灵义上表示从心里承认。由于“心”表示爱之良善,唯独这良善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还由于这良善由“约翰”来表示,所以约翰又说他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在别处也是如此:
那看见的人作了见证,他的见证是真的;并且他知道自己所说的是真的,好让你们也信。(约翰福音19:35)
在另一处:
这就是那为这些事作见证,并将这些事写下来的门徒;我们知道他的见证是真的。(约翰福音21:24)
748.后来,天使向导与宾客们谈论了他的同伴,说他奉命带领他们,并向他们展示了君主宫殿的壮丽和它里面的奇观;他们还与君主共进午餐;后来与社群的智者交谈。然后,他问:“他们可以和你们聊一会儿吗?”他们就走近,开始交谈。一位智者是宾客之一,他说:“你们明白你们所看到的东西的含义吗?”他们回答说:“稍微明白一点。”然后他们问他:“新郎,即现在的丈夫,为什么穿成这样?”他回答说:“新郎,即现在的丈夫,代表主;而新娘,即现在的妻子,代表教会,因为天上的婚姻代表主和教会的婚姻。这就是为何新郎头上戴着法冠,穿着外袍、内袍和以弗得,像亚伦(出埃及记28章)一样;而新娘,即现在的妻子,头上戴着冠冕,穿着长袍,像女王一样;但明天他们的穿戴就不同了,因为这种代表只持续到今天。”
他们又问:“既然新郎代表主,新娘代表教会,那么为什么新娘坐在新郎的右边?”智者回答说:“因为有两样事物构成主和教会的婚姻,即爱和智慧;主是爱,教会是智慧;智慧在爱的右边,因为教会之人貌似凭自己有智慧,随着他变得智慧,他从主那里接受爱,或说他从主那里接受爱,与他变得智慧成正比。此外,右手表示能力,爱通过智慧拥有能力。但如前所述,结婚之后,这种代表就变了,因为这时,丈夫代表智慧,妻子代表对他智慧的爱。然而,这后一种爱不是我之前提到的爱,而是第二种或次要的爱;因为这是妻子通过丈夫的智慧从主那里得来的爱。对主之爱,就是先前或前面提到的爱,是对变得智慧的爱,这爱存在于丈夫里面;因此,结婚之后,两个人,即丈夫和妻子一起代表教会。”
他们又问:“为什么你们男人不站在新郎,即现在的丈夫旁边,而六个童女却站在新娘,即现在的妻子旁边呢?”智者回答说:“因为今天我们自己也被归入童女之列,数字六表示一切或全部和完整。”但他们说:“这是什么意思?”他回答说:“童女表示教会,教会由男女组成;因此,就教会而言,我们也是童女。事实就是如此,这一点从启示录中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这些人是未曾沾染妇女的;因为他们是童身。这些人是跟随羔羊的,无论祂往哪里去。(启示录14:4)
由于‘童身(即童女)’表示教会,所以主把教会比作被邀请参加婚礼的十个童女(马太福音25:1-13);由于以色列、锡安和耶路撒冷表示教会,所以在圣言中,经上经常提到以色列、锡安和耶路撒冷的童女(或处女)和女儿(或女子)。主还以大卫诗篇中的这些话来描述祂与教会的婚姻:
王后佩戴上好的俄斐金,站在你右手边;她的衣服是金线绣的;她要穿锦绣的衣服,被引到王前;随从她的童女,她的同伴,要进入王宫。(诗篇45:9-15)”
最后,他们问:“让牧师出席并主持仪式不是更合适吗?”智者回答说:“这在地上是合适的,但在天堂,由于主自己和教会的代表,这是不合适的。在地上,人们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尽管如此,在我们这里,牧师确实会主持订婚仪式;他们听取、接受和确认同意,并为它祝圣。同意是婚姻的本质,一切后续仪式,或接下来婚姻的其它一切方面,都是这同意所采取的各种形式。”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