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

启示录11.耶稣

启示录1

1.耶稣基督的启示,就是神赐给祂,叫祂将必须快发生的事指示祂的众仆人;祂差遣祂的天使指明给祂的仆人约翰,

2.约翰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凡他所看见的,都作见证。

3.读的人和那些听见这预言的话又遵守其中所记载的,都是有福的,因为时候近了。

4.约翰写信给亚细亚的七个教会:但愿恩典、平安归与你们,就是来自那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和祂宝座眼前的七灵,

5.并那忠信作见证的,从死里头生,为地上诸王元首的耶稣基督的。归于那爱我们,用自己的血洗去我们罪的;

6.又使我们归向神和祂的父作王和祭司:但愿荣耀、权能归给祂,直到时代的时代。阿们!

7.看哪,祂驾云而来;众目要看见祂,包括刺祂的人;地上的众支派都要因祂哀哭。的确这样;阿们。

8.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全能者,主说,我是阿拉法和俄梅戛,是始和终。

9.我约翰,也就是你们的弟兄,和在耶稣基督的患难、国度、忍耐期待里有份的,为神的圣言,并为给耶稣基督作的见证,曾在那名叫拔摩的海岛上。

10.当主日,我在灵里;听见在我后面有大声音,好像号筒的响声,

11.说,我是阿拉法和俄梅戛,是首先的和末后的;你所看见的,当写在书上,寄给亚细亚的教会;就是给以弗所、士每拿、别迦摩、推雅推喇、撒狄、非拉铁非、老底嘉。

12.我转过身来,要看那与我说话的声音。既转过来,就看见七个金灯台,

13.七灯台中间有一位好像人子,身穿长衣,直垂到脚,胸间束着金带。

14.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祂的眼睛如同火焰。

15.祂的脚像擦亮的铜,仿佛在炉中发光;祂的声音如同多水的响声。

16.祂右手拿着七星;从祂口中出来一把两刃的利剑;祂的脸像日头满有力地发光。

17.我一看见祂,就仆倒在祂脚前,像死了一样。祂用右手按着我,对我说,不要惧怕;我是首先的和末后的;

18.又是那存活的;我曾死过;看哪,我是活着的,直到时代的时代,阿们;并且我拿着地狱和死亡的钥匙。

19.所以你要把所看见的和现在的事,并今后将发生的事都写下来。

20.你所看见、在我右手中的七星和七个金灯台的奥秘:那七星就是七个教会的天使;你所看见的七灯台就是七个教会。

1.许多人已经详解了这部名为《启示录》的预言书,但他们没有一个人明白圣言的内义或灵义。因此,他们将这本书所包含的细节应用于教会的连续状态,他们从历史获知这些状态;此外,他们还将许多东西应用于民事。因此,这些解释大多都是猜测,永远不会出现在这样的光中,以至于被确认为真理。所以一读到它们,它们就作为推测被搁置一边。现存的对《启示录》的解释之所以具有这种性质,是因为如前所述,他们的作者对圣言的内义或灵义一无所知。而事实上,《启示录》所记载的一切都是以类似旧约预言和整部圣言的风格来写的。圣言在字面上是属世的,但在其内在内容上是属灵的;因此,它包含一种根本没有出现在字面上的意义在里面。这两种意义之间的区别的性质从取自《属天的奥秘》的《白马》和《白马附录》的阐述和说明可以看出来。

诠释启示录 #990

990.“他们因痛苦

990.“他们因痛苦就咬自己的舌头”表示他们因厌恶而不愿感知和知道真正的良善和真理。这从“咬自己的舌头”和“痛苦”的含义清楚可知:“咬自己的舌头”是指不愿感知和知道真正的良善和真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痛苦”是指厌恶。“咬自己的舌头”之所以表示不愿感知和知道真正的良善和真理,是因为“舌头”表示对真理的感知,“咬舌头”是指压制它。事实上,舌头具有各种含义,因为它既是发音器官,又是味觉器官;作为发音器官,它表示表白或称谢、思维、教义和宗教;作为味觉器官,它表示对良善和真理的属世感知;而嗅觉对应于对良善和真理的属灵感知。因为舌头品尝并享受饮食,饮食表示滋养属世心智的良善和真理。“咬自己的舌头”表示不愿拥有这种感知,或不愿感知真正的良善和真理。这些话论及那些将信与生活的良善分离的人,因为他们将教会或宗教的一切都汇集成一条信仰,并声称人凭这一条信仰就能称义。由于人仅凭这一条信仰就能称义并得救,所以可推知,他们厌恶信仰的其它一切,也就是教会的真理,以至于不愿感知或知道它们。他们心里说:“既然仅凭这一点,即父神差圣子来通过十字架受难把我从地狱中救赎出来,就能得救,那么这些还有什么用处呢?因此,律法的作为既不定我的罪,也不拯救我,因为我仅凭怀着信心思想并相信这一点就能得救。”这就是为何他们出于厌恶不愿感知或知道真正的真理和良善。这些真理和良善也让他们恶心,因为那些处于唯信的人从内心反对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真理;还因为这些良善和真理是内在思维的对象,因此超越他们的物质观念。这种厌恶和恶心在此由“痛苦”来表示。

(关于第六诫续)

前面说过,婚姻之爱与通奸之爱之间的区别就像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区别。这两种爱的快乐之间也有一种类似的区别,因为快乐从它们所源于的爱中获得自己的一切品质。通奸之爱的快乐从行邪恶的功用、因而作恶的快乐中获得自己的品质;婚姻之爱的快乐从行良善的功用、因而行善的快乐中获得自己的品质。因此,恶人在作恶中所拥有的快乐如何,他们对通奸的爱之快乐就如何,因为通奸之爱就是从那里降下来的。几乎没有人相信它是从那里降下来的;然而,这就是它的起源。由此明显可知,通奸的快乐从最低层的地狱升上来;相反,婚姻之爱的快乐因来自对良善与真理的结合的爱,并来自对行善的爱,所以是一种天堂的快乐;它从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降下来,来自主的对主之爱在第三层天堂掌权。

由此可见,这两种快乐之间的区别就像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区别。然而,令人惊奇的是,人们以为婚姻的快乐和通奸的快乐是相似的;而它们之间的区别就如刚才所描述的那样。不过,只有那些处于婚姻之爱的快乐之人才能辨别并感知到这种区别。一个处于这种快乐的人很清楚地感觉到婚姻的快乐里面没有任何不洁和不贞,因而没有任何淫欲;而通奸的快乐里面却只有不洁、不贞和淫欲。他感觉不贞洁是从下面上来的,贞洁是从上面下来的。但处于通奸快乐的人感受不到这些东西,因为他感觉地狱的东西如同天堂一般。由此可知,婚姻之爱甚至在其最终行为上都是纯净本身和贞洁本身;通奸之爱在其行为上则是不洁本身和不贞本身。由于这两种爱的快乐表面上很相似,尽管它们因是对立面而从内在完全不同,所以主规定,通奸的快乐不可升到天堂,还规定,婚姻的快乐不可降至地狱。然而,天堂与通奸所产生的繁衍仍有某种对应关系,但它与通奸的快乐本身没有任何对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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