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

启示录1

启示录1

1.耶稣基督的启示,就是神赐给祂,叫祂将必须快发生的事指示祂的众仆人;祂差遣祂的天使指明给祂的仆人约翰,

2.约翰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凡他所看见的,都作见证。

3.读的人和那些听见这预言的话又遵守其中所记载的,都是有福的,因为时候近了。

4.约翰写信给亚细亚的七个教会:但愿恩典、平安归与你们,就是来自那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和祂宝座眼前的七灵,

5.并那忠信作见证的,从死里头生,为地上诸王元首的耶稣基督的。归于那爱我们,用自己的血洗去我们罪的;

6.又使我们归向神和祂的父作王和祭司:但愿荣耀、权能归给祂,直到时代的时代。阿们!

7.看哪,祂驾云而来;众目要看见祂,包括刺祂的人;地上的众支派都要因祂哀哭。的确这样;阿们。

8.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全能者,主说,我是阿拉法和俄梅戛,是始和终。

9.我约翰,也就是你们的弟兄,和在耶稣基督的患难、国度、忍耐期待里有份的,为神的圣言,并为给耶稣基督作的见证,曾在那名叫拔摩的海岛上。

10.当主日,我在灵里;听见在我后面有大声音,好像号筒的响声,

11.说,我是阿拉法和俄梅戛,是首先的和末后的;你所看见的,当写在书上,寄给亚细亚的教会;就是给以弗所、士每拿、别迦摩、推雅推喇、撒狄、非拉铁非、老底嘉。

12.我转过身来,要看那与我说话的声音。既转过来,就看见七个金灯台,

13.七灯台中间有一位好像人子,身穿长衣,直垂到脚,胸间束着金带。

14.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祂的眼睛如同火焰。

15.祂的脚像擦亮的铜,仿佛在炉中发光;祂的声音如同多水的响声。

16.祂右手拿着七星;从祂口中出来一把两刃的利剑;祂的脸像日头满有力地发光。

17.我一看见祂,就仆倒在祂脚前,像死了一样。祂用右手按着我,对我说,不要惧怕;我是首先的和末后的;

18.又是那存活的;我曾死过;看哪,我是活着的,直到时代的时代,阿们;并且我拿着地狱和死亡的钥匙。

19.所以你要把所看见的和现在的事,并今后将发生的事都写下来。

20.你所看见、在我右手中的七星和七个金灯台的奥秘:那七星就是七个教会的天使;你所看见的七灯台就是七个教会。

1.许多人已经详解了这部名为《启示录》的预言书,但他们没有一个人明白圣言的内义或灵义。因此,他们将这本书所包含的细节应用于教会的连续状态,他们从历史获知这些状态;此外,他们还将许多东西应用于民事。因此,这些解释大多都是猜测,永远不会出现在这样的光中,以至于被确认为真理。所以一读到它们,它们就作为推测被搁置一边。现存的对《启示录》的解释之所以具有这种性质,是因为如前所述,他们的作者对圣言的内义或灵义一无所知。而事实上,《启示录》所记载的一切都是以类似旧约预言和整部圣言的风格来写的。圣言在字面上是属世的,但在其内在内容上是属灵的;因此,它包含一种根本没有出现在字面上的意义在里面。这两种意义之间的区别的性质从取自《属天的奥秘》的《白马》和《白马附录》的阐述和说明可以看出来。


揭秘启示录 #468

468.“两脚像火柱

468.“两脚像火柱”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的属世神性,这属世神性支撑一切事物。这一点从前面的解释(AR 49节)也明显看出来,在那里,论到人子,经上说:“祂的脚像擦亮的铜,仿佛在炉中发光。”祂的脚之所以看起来像“火柱”,是因为主的属世神性(这属世神性本身是主在世上所取的神性人身)自永恒就支撑着祂的神性,就像身体支撑着灵魂,以及圣言的属世意义支撑着其属灵和属天意义一样;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27-49节)。“脚”表示属世之物(可参看AR 49节);“柱”表示支撑(AR 191节)。“火”表示爱,因为属灵之火不是指别的;因此,在敬拜中,人们习惯祷告说,“愿天上的火点燃内心”,也就是说,愿天上的爱点燃(敬拜者的)内心。火与爱之间存在一种对应关系,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可以得知:人因爱而变得温暖,因爱的缺乏或丧失而变得寒冷;除了两种意义上的爱以外,没有什么东西能产生生命之热。对应关系的起源来自两轮太阳,一轮太阳在天堂,是纯粹的爱,另一轮太阳在世界上,是纯粹的火;这也是一切属灵事物和属世事物之间存在对应关系的原因。
由于“火”表示神性之爱,所以:摩西在何烈山上看到耶和华在烧着的荆棘中(出埃及记3:1-3);祂在火中降临西乃山(申命记4:36);会幕里的七个灯台上的灯每晚都点着,以便在耶和华面前燃烧(利未记24:2-4);坛上的火要常常烧着,不可熄灭(利未记6:13);他们从坛上取火盛在香炉上烧香(利未记16:12, 13; 民数记16:46, 47);耶和华夜间在火柱中走在以色列人前面(出埃及记13:21, 22);夜间有火在居所以上(出埃及记40:38; 诗篇105:39; 以赛亚书4:5, 6);从天上来的火烧尽祭坛上的燔祭,作为美意的一个迹象(利未记9:24; 列王纪上18:38);燔祭被称为献给耶和华的火祭,是献给耶和华为安息之气或馨香之气的火祭(出埃及记29:18; 利未记1:9, 13, 17; 2:2, 9-11; 3:5, 16; 4:31, 35; 5:12; 6:18; 21:6; 民数记28:2; 申命记18:1);主的眼睛看起来就像火焰(启示录1:14; 2:18; 19:12; 但以理书10:5, 6);七盏火灯在宝座前燃烧(启示录4:5)。由此明显可知,有油的灯和无油的灯分别表示什么(马太福音25:1-11);“油”是指火,因而是指爱。此外还有其它许多地方。“火”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地狱之爱,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这些经文数量太多,无需引用。关于这个主题的相关内容,可参看于伦敦出版的《天堂与地狱》(566-575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