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神性智慧 #6

6.VI.心与意愿,

6.VI.心与意愿,并肺与理解力之间存在对应关系

这是不为世人所知的事,因为世人不知道什么是对应关系,也不知道世界上的一切事物与天堂里的一切事物之间存在对应关系;同样不知道在人里面,身体的一切事物与心智的一切事物之间存在对应关系,因为属世事物与属灵事物之间存在对应关系。前面(73节)已经说明什么是对应关系及其性质,以及与人体里的哪些事物存在对应关系。在人里面,身体的一切事物与心智的一切事物之间怎样存在对应关系,对心与肺来说,在最初的地方就怎样存在对应关系。这种对应关系是普遍的,因为心脏支配整个身体,肺脏也支配整个身体。心和肺可以说是身体里的一切属世运动的两个源头,而意愿和理解力则是身体里的一切属灵活动的两个源头;身体的属世运动必须对应于其灵的活动,因为除非它们相对应,否则身体的生命,以及心智(较低心智)的生命就会停止。正是对应关系使这两者存在并持续存在。

心对应于意愿,或也可说,对应于爱,这一点从脉搏因情感而变动明显看出来。脉搏的变动在于跳动或慢或快,或强或弱,或易或难,或规律或不规律,等等。因此,在快乐中和在悲伤中,它是不同的;在心灵平安中和在愤怒中,在无畏中和在恐惧中也是不同的;当身体变热时和当身体变冷时,它同样是不同的;它还因疾病而各异,等等。

一切情感都属于爱,因而属于意愿。正因心对应于属于爱,因而属于意愿的情感,所以古代的智者将情感归于心,有些智者甚至认为情感的居所就在那里。这就是一些日常用语的来源,如“仁慈的心”,“胆怯的心”,“欢快的心”,“悲伤的心”,“心软”,“心硬”,“心大”,“心小”,“全心”,“破碎的心”,“肉心”,“石心”,“心情沉重”,“豆腐心”,“卑鄙的心”,“无心”,“把心扑在工作上”,“一心”,“给予一颗新心”,“放在心上”,“铭记于心”,“心未受到触动”,“铁石心肠”,“振奋人心”,“知心朋友”,以及“和谐”,“不和”,和其它许多词语。此外,在圣言的各个地方,“心”都表示意愿或爱,整部圣言完全是通过对应写成的。

肺也是如此,其气息或灵表示理解力;因为正如心对应于爱或意愿,肺的气息或灵,也就是呼吸,对应于理解力。这就是为何圣言说,人必须用“全心全灵魂”来爱神,这表示他必须用全部的意愿和全部的理解力来爱祂;还说,神要在人里面造“一颗新心和一个新灵”,其中“心”表示意愿,“灵”表示理解力,因为当一个人正在重生时,他就是在被新造。出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论到亚当说,“耶和华神将生命的气息吹进他的鼻孔”,使他成了“一个活的灵魂”,这表示神将智慧吹到他里面。此外,“鼻孔”因通过它们所实现的呼吸的对应关系而表示感知;正因如此,一个聪明人可以说“嗅觉敏锐”,一个不聪明的人可以说“嗅觉迟钝”。也正因如此,经上还说:主就向门徒吹气,对他们说,你们受圣灵。(约翰福音20:22)

“向他们吹气”表示他们即将获得聪明,“圣灵”表示教导并启示人的神性智慧。这样做是为了表明,“圣灵”所表示的神性智慧是从祂自己发出的。灵魂和灵论及呼吸,这也从日常用语清楚可知,因为当人死亡时,就说他放弃了魂,或交出了灵,因为那时他停止了呼吸。此外,在大多数语言中,“灵”都表示两样事物,即天上的灵和人的呼吸,以及风。这就是流行在许多人当中的观念的来源,即:天上的灵就像空气,人死后的灵魂也像空气,甚至神自己也是如此,因为祂被称为一个灵;而事实上,神自己是一个人;人死后的灵魂也是一个人,天上的每个灵同样都是一个人。然而,他们被如此称呼,是因为根据对应关系,“灵魂”和“灵”表示智慧。

正如心对应于意愿,肺则对应于理解力,这一点从人的思维和言语进一步看出来。一切思维都属于理解力,一切言语都属于思维。人不能思考,除非他的肺呼吸伴随并和谐一致。因此,当他安静思考时,他的呼吸也是安静的;他若深入思考,就会深入呼吸;他若缓慢、快速、专心、冷静、热切地思考,等等,也会同样如此呼吸;他若完全屏住呼吸,就不能思考,除非在灵里,并通过灵的呼吸,等等。从人的理解力的思维发出的口中的言语与肺呼吸构成一体,并且如此合而为一,以至于若没有肺通过喉和会厌的帮助,他不能发出一丝声音或一个音节;事实就是如此,每个人若愿意,都可以从自己的亲身经验中知道这一点。心对应于意愿,肺对应于理解力,这一点也可从心和肺在整个身体,以及身体的所有和每个部位的普遍统治清楚看出来。

众所周知,心在体内通过动脉和静脉进行统治。任何解剖学家都能看到肺也在那里进行统治;因为肺通过肺呼吸作用于肋骨和横膈膜,又通过这些藉着韧带和腹膜作用于整个身体的所有内脏,也作用于身体的所有肌肉;它们不仅包裹着内脏和肌肉,还一直穿透到它们里面,并且穿透得如此之深,以至于任何内脏或肌肉,从表面到至内层或核心,没有一个最小部分不从韧带,因而从呼吸中获得某种东西。胃尤其如此,因为食道穿过横膈膜,与从肺发出的气管密切联合。由于同样的原因,心本身除了自身运动外,还有一个肺运动,因为它停靠在横膈膜上,位于两肺之间的中心处,通过心房附在肺上,并与它们持续相连;呼吸运动通过这种安排也进入动脉和静脉。因此,心和肺在一个与身体其余部位分离的拱形空间中有一个共同的住处,这个空间被称为胸腔。

敏锐的观察者从上述事实可以看出,被称为行为并通过肌肉存在的一切生命运动都通过心脏运动和肺运动的合作而发生;这种合作,即外在的总体合作与内在的具体合作,一起存在于每个部位中。此外,凡头脑清晰、拥有洞察力的人都能看出,身体运动的这两个源头对应于意愿和理解力,因为它们是由这两者产生的。这一点也从天堂得到证实,我被恩准与那些以活生生的方式将它呈现出来的天使在一起。通过一种无法用语言来描述的流入漩涡的奇妙流动,他们形成了一个心脏和两个肺的形像,连同它们所包含的一切内外结构;然后跟随天堂的流动,因为天堂由于来自主的爱和智慧的流注而不断努力趋向于这些形式。通过这种方式,这些天使代表了心肺的细节,以及它们的结合,他们称这种结合为爱与智慧的婚姻。此外,他们还说,在整个身体及其具体的肢体、器官和内脏中,属于心脏的事物与属于肺脏的事物之间都存在一个类似的婚姻;他们进一步说,这些在哪里都不起作用,各自独立履行各自的职责,哪里就不可能有源于意愿的生命运动,也不可能有源于理解力的生命感觉。

凡渴望参透原因、获得智慧的人都能从目前为止所说的这一切中得到教导,还能得知意愿如何与理解力结合,理解力如何与意愿结合,它们又是如何联合行动的;意愿如何从心脏如此行,理解力如何从肺脏如此行,从心与肺的结合得知意愿与理解力的相互结合是什么样。前面章节的真理从这一切得到证实,即:对人来说,出生之后,爱的器皿就变成了意愿,智慧的器皿就变成了理解力,因为出生之后,肺就被打开了,它们与心脏一起开启属于人的意愿的主动生命和属于其理解力的感觉生命。这两种生命都不是靠单独的心脏运动,或单独的肺运动存在的,而是靠它们的合作存在的;它们也不脱离对应关系,或在昏厥或无意识的状态下,或在窒息的情况下而存在。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85

SS85.从圣言来说

SS85.从圣言来说明以下事实纯粹是浪费时间,即:这种看似重复同一件事的表达方式贯穿整部圣言,因为这会占用大量篇幅。但为了消除疑惑,我想引用有“公义和公平”、“民族和人民或百姓”、“欢喜和快乐”等词语的一些经文。公义和公平(译注:公平经上有时译为典章,审判,判断,判语)成双成对出现的经文如下:

那城从前充满了公平、公义居在其中。(以赛亚书1:21)

锡安必因公平得蒙救赎,其中回转的人必因公义得蒙救赎。(以赛亚书1:27)

惟有万军之耶和华因公平而崇高,圣者神因公义显为圣。(以赛亚书5:16)

祂必坐在大卫的宝座治理他的国,以公平公义使国坚定稳固。(以赛亚书9:7)

耶和华被尊崇,因祂居在高处;祂以公平公义充满锡安。(以赛亚书33:5)

耶和华如此说,你们当守公平、行公义,因我的救恩临近,我的公义将要显现。(以赛亚书56:1)

他们好像行公义的民族,不离弃他们神的典章,向我求问公义的审判。(以赛亚书58:2)

你必凭公平、公义、指着永生的耶和华起誓。(耶利米书4:2)

荣耀的那一位必以此为荣耀,就是耶和华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耶利米书9:24)

你们要施行公平和公义,那以不公义盖房,以不公平造内室的有祸了。你的父亲也施行公平和公义吗?那时他得了福乐。(耶利米书22:3, 13, 15)

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苗裔,他必掌王权,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耶利米书23:5; 33:15)

人若是公义,行公平公义的事。(以西结书18:5)

恶人若转离他的罪恶,行公平公义的事,他们以前的行为必不被记念;他行了公平公义的事;必定存活。(以西结书33:14, 16, 19)

我必聘你永远归我;以公义、公平、慈爱、怜悯聘你归我。(何西阿书2:19)

惟愿公平如水流下,使公义如洪流滔滔。(阿摩司书5:24)

你们却使公平变为苦胆,使公义的果子变为茵陈。(阿摩司书6:12)

耶和华要为我辨屈,为我行审判;祂必领我到光明中,我必得见祂的公义。(弥迦书7:9)

耶和华啊,你的公义好像神的高山;你的公平如同大深渊。(诗篇36:6)

耶和华要使你的公义如光发出,使你的公平明如正午。(诗篇37:6)

耶和华要按公义审判你的民,按公平审判你的困苦人。(诗篇72:2)

公义和公平是你宝座的根基。(诗篇89:14)

我学了你公义的判语。我因你公义的典章一天七次赞美你。(诗篇119:7, 164)

迦得施行耶和华的公义,和他与以色列所立的典章。(申命记33:21)

真理的灵要为公义和为公平指证世人。(约翰福音16:8–10)

还有其它类似经文。经上之所以如此频繁地提到“公平”和“公义”,是因为“公平”论及真理,“公义”论及良善,因此,“行公平公义”表示基于真理和良善行事。“公平”之所以论及真理,“公义”之所以论及良善,是因为主在属灵国度的治理被称为“公平”,在属天国度的治理被称为“公义”。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214—215节)。由于“公平”论及真理,故在一些经文中,我们读到:真理和公义(如以赛亚书11:5; 诗篇85:11; 以及其它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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