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神性智慧 #4

4.IV.人在子宫里

4.IV.人在子宫里的形成与他的改造、重生之间有一种相似和类比性

人的改造完全就像他在子宫里的形成,唯一不同之处在于:一个要改造的人必须拥有意愿和理解力,而他在子宫里没有意愿和理解力。但这种不同并不排除相似和类比性。因为当改造和重生一个人时,主以同样的方式引导他的意愿和理解力。但由于意愿和理解力被赐给他,所以就有了一个表象,即:这个人自己引导自己,也就是说,他从自己意愿和行动,从自己思考和说话。然而,他从圣言,从源于圣言的教义知道,不是他自己,而是主如此行;因此,这一切只是一个表象。他还可以知道,这种表象是为了他能接受和拥有,因为没有这个表象,他里面就没有任何相互的东西,使得他可以像主爱他那样爱主,或如同从自己爱邻舍,如同从自己信主。没有这种相互性,人就会像一台机器,主不能存在于一台机器中,因为主渴望被爱,因此将渴望爱祂的能力赐予人。由此清楚可知,意愿和理解力都不是人的;相反,这两者就本身而言,就像它们在子宫中的人里面一样,也就是说,它们不是他的;这两种官能被赋予人,是为了他可以如同从自己意愿和思考,以及行动和说话,然而又知道、理解并相信,它们不是来自他自己。通过这种方式,一个人被改造和重生,在意愿中接受爱,在理解力中接受智慧,他也在子宫里从这两者被形成。

此外,通过这种方式,人生命的两个更高层级在他里面被打开;在形成他的过程中,这两个更高层级是主的居所,如前所述。另外,最低层级也被改造;这最低层级是颠倒和向后弯曲的,也如前所述。从这种类比和相似性清楚可知,在重生的过程中,一个人可以说重新成孕、形成、出生并受到教育;这是为了他可以在爱方面成为主的一个样式,在智慧方面成为主的一个形像;若你愿意相信,一个人的确通过这种方式成为一个新人;他不仅被赋予一个新意愿和一个新理解力,他的灵甚至还被赋予一个新的身体。以前的东西实际上并没有完全被抹去,只是被移走,以至于不再出现;新的东西则通过爱和智慧,也就是主,在重生之人里面如同在一个子宫里被形成。因为一个人的意愿和理解力如何,他在每一个事物上就如何;事实上,人从头到脚的每一个事物都是它们的产物,如前所示。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87

SS87.这同样适用

SS87.这同样适用于其它词,如凡提到“欢喜”的地方,也会提到“快乐”:

看哪,人倒欢喜快乐,宰牛。(以赛亚书22:13)

他们必得着欢喜快乐,忧愁叹息尽都逃避。(以赛亚书35:10; 51:11)

欢喜快乐从我们神的家被剪除了。(约珥书1:16)

欢喜的声音和快乐的声音都止息了。(耶利米书7:34; 25:10)

十月的禁食必变为犹大家的欢喜和快乐。(撒迦利亚书8:19)

求你使我们快乐,好叫我们终日都欢喜。(诗篇90:14–15)

你们要以耶路撒冷为快乐,以她为欢喜。(以赛亚书66:10)

以东的女儿哪,只管欢喜快乐。(耶利米哀歌4:21)

愿天欢喜,愿地快乐!(诗篇96:11)

求你使我听见欢喜和快乐。(诗篇51:8)

在锡安必有欢喜、快乐、称谢和歌唱的声音。(以赛亚书51:3)

你必快乐,许多人因祂出世必欢喜。(路加福音1:14)

我必使欢喜的声音和快乐的声音,新郎的声音和新妇的声音,都止息了。(耶利米书7:34; 16:9; 25:10)

在这地方必听见欢喜的声音和快乐的声音,新郎的声音和新妇的声音。(耶利米书33:10–11)

还有其它经文。

经上之所以一起提到“欢喜”和“快乐”,是因为“欢喜”论及良善,“快乐”论及真理;或说“欢喜”论及爱,“快乐”论及智慧。事实上,欢喜属乎心,快乐属乎灵魂,或说欢喜属乎意愿,快乐属乎理解力。这些词也包含主与教会的一个婚姻,这一点从经上的话明显看出来:

欢喜的声音和快乐的声音,新郎的声音和新妇的声音。(耶利米书7:34; 16:9; 25:10; 33:10–11)

主是“新郎”,教会是“新妇”。主是新郎(可参看马太福音9:15; 马可福音2:19–20; 路加福音5:34–35);教会是新妇(启示录21:2, 9; 22:17)。这就是为何施洗约翰论到耶稣说:

娶新妇的是新郎(约翰福音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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