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六章 一位无限的神出于神性之爱通过神性智慧创造宇宙
9.⑴被光照的理性可以看出,世界上的一切事物的最初起源是爱,世界是出于爱通过智慧被创造出来的。正是由于这个原因,而不是其它原因,世界从其最初事物到最后事物,都是一件连贯到永恒的作品。
⑵世界是出于爱通过智慧,因而通过耶和华神在中间的纯粹为爱的太阳被创造出来的,这一点从爱与热,并智慧与光的对应关系可以看出来。世界靠这两者,即热和光持续存在,地面上的一切事物年复一年地被创造出来;如果这两者都被收回,世界就会陷入混乱,从而陷入虚无。
⑶有三样事物按顺序相随,并以不可分离的配偶关系发出,即爱、智慧和功用。
⑷爱通过智慧在功用中存在并持续存在。
⑸这三者在神里面,这三者从神发出。
⑹被造宇宙由这三者的无限容器构成。
⑺由于爱和智慧在功用中存在并持续存在,所以被造宇宙是一个功用的容器,功用因其源头而是无限的。
⑻由于一切良善都来自神,良善和功用为一,还由于被造宇宙是形式上的功用的完全,所以可知,被造宇宙是神的完全。
⑼创造是出于神性之爱通过神性智慧实现的,这一点由约翰福音中的这些话来表示:
起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万物都是藉着祂造的;世界也是藉着祂造的。(约翰福音1:1, 3, 10)
此处“神”表示爱的神性良善;“圣言”,也就是神,表示智慧的神性真理。
⑽邪恶,或邪恶的功用,直到创世之后才存在。
486.⑹一级通奸出于无知;犯这种通奸的,是那些年龄尚小,或不能运用理解力,以至于无法抑制它们的人。就本身而言,一切邪恶,因而包括一切通奸都是内在人和外在人同时做出的行为。内在人形成意图,外在人则将其付诸实践。因此,就本身而言,行为的性质取决于谋划外在人行为的内在人的性质。但是,由于内在人及其意图无法被人看到,所以在法庭上,每个人必须根据其言行按照法律法规接受审判;法官也必须关注法律的内在含义。举例说明:如犯通奸的是以下几种人:青春期的男孩,他们尚不知通奸是一种比行淫更严重的罪恶;头脑极端简单的人;因疾病丧失清晰判断力的人;或以下情形所犯的通奸,处于发狂或精神极度亢奋时期,在这种情况下,人实实在在陷入了精神错乱;因酗酒而神志不清等等。显然,在这些情况下,内在人或内在心智仅存在于处在非理性状态下的外在人里面。理性之人根据上述情况只将这类行为定性为通奸。然而,同样是这个人,法官会判他有罪,并根据法律惩罚他。但死后,这些通奸行为会照着存在于通奸者意愿里面的理解的同在、性质和能力而被归罪。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