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六章 一位无限的神出于神性之爱通过神性智慧创造宇宙
9.⑴被光照的理性可以看出,世界上的一切事物的最初起源是爱,世界是出于爱通过智慧被创造出来的。正是由于这个原因,而不是其它原因,世界从其最初事物到最后事物,都是一件连贯到永恒的作品。
⑵世界是出于爱通过智慧,因而通过耶和华神在中间的纯粹为爱的太阳被创造出来的,这一点从爱与热,并智慧与光的对应关系可以看出来。世界靠这两者,即热和光持续存在,地面上的一切事物年复一年地被创造出来;如果这两者都被收回,世界就会陷入混乱,从而陷入虚无。
⑶有三样事物按顺序相随,并以不可分离的配偶关系发出,即爱、智慧和功用。
⑷爱通过智慧在功用中存在并持续存在。
⑸这三者在神里面,这三者从神发出。
⑹被造宇宙由这三者的无限容器构成。
⑺由于爱和智慧在功用中存在并持续存在,所以被造宇宙是一个功用的容器,功用因其源头而是无限的。
⑻由于一切良善都来自神,良善和功用为一,还由于被造宇宙是形式上的功用的完全,所以可知,被造宇宙是神的完全。
⑼创造是出于神性之爱通过神性智慧实现的,这一点由约翰福音中的这些话来表示:
起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万物都是藉着祂造的;世界也是藉着祂造的。(约翰福音1:1, 3, 10)
此处“神”表示爱的神性良善;“圣言”,也就是神,表示智慧的神性真理。
⑽邪恶,或邪恶的功用,直到创世之后才存在。
351.⒂在这些人当中,那些承认神,并出于宗教信仰按照正义的世间法律生活的人会得救。全世界所有承认神,并出于宗教信仰照世间法律生活的人都会得救。我们所说的世间法律是指包含在十诫中的那类戒律。这些戒律是:不可杀人,不可通奸,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这些戒律成为地上所有国家的世间法律,因为没有它们,国家就无法维系。
不过,有些人照这些戒律生活,是出于对法律制裁的畏惧,有些人则出于对世间权力的顺服,也有些人是出于宗教信仰。得救的,正是那些出于宗教信仰如此行的人。原因在于,神在他们里面,有神在里面的人就得救了。谁看不出,以色列人在离开埃及之前,他们的法律也禁止杀人、通奸、偷盗、作假见证?因为没有这些法律,他们的团体或社会就无法维系。然而,在西乃山上,耶和华神在惊心动魄的奇迹中却颁布了同样的律法。但颁布它们为的是使这些法律也变成宗教律法;这样,人们遵守它们就不再只是为了社会利益,还为了神的缘故;当他们出于宗教信仰为了神的缘故服从这些法律时,就得救了。
由此明显可知,承认神并照公义的世间法律生活的异教徒得救了。因为对主一无所知,因而对与一位妻子的婚姻贞洁一无所知,并非他们的过错。事实上,将那些承认神,出于规定当避开邪恶,因它们违反神,当行善事,因它们讨神喜悦的宗教信仰,照公义的法律生活之人定罪,那才叫违背神的公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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