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五章 神里面的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
8.⑴爱和智慧是生命的两个本质和共性;爱是生命的存在,智慧是来自这存在的生命的实存。
⑵神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因为祂正是存在本身和实存本身。
⑶除非神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否则天上的天使或世上的世人就没有任何爱或任何智慧。
⑷天使和世人通过爱和智慧与神结合到何等程度,他们就在何等程度上处于真正的爱和真正的智慧。
⑸两样事物,即热和光,从耶和华神通过祂在中间的太阳发出;从它发出的热是爱,光是智慧。
⑹从它发出的光是爱的光辉,在圣言中由“荣耀”来表示。
⑺这光是生命本身。
⑻天使和世人在他们从神处于源自爱的智慧的程度内而活着。
⑼无论你说神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还是说爱本身和智慧本身,都是一样的;因为一切良善都属于爱,一切真理都属于智慧。
⑽爱与智慧是不可分离、不可分割的;良善与真理同样如此;因此,爱如何与天使和世人同在,智慧就如何与他们同在;或也可说,良善如何,真理就如何;但反过来不行。
101.⑿它们在最内层就是这种形像,并且随着心智内层被打开,该形像会从最内层降至随后各层。人皆由三部分组成,依次是:灵魂,心智和身体。其最内层是灵魂,居间层是心智,最外层是身体。从主流入人内的一切皆流入其最内层,也就是灵魂,由此降至居间层,也就是心智,再由居间层流入最外层,也就是身体。来自主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正是以这种方式流入人内的。它直接流入他的灵魂,由此继续流入接下来的各个部分,再由这各部分流入最外面的部分。所有这些以这种方式联合构成婚姻之爱。从这种流注的概念明显可知,一对夫妻在其最内层和由此而来的随后各层上,就是良善与真理之婚姻的一个形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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