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五章 神里面的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
8.⑴爱和智慧是生命的两个本质和共性;爱是生命的存在,智慧是来自这存在的生命的实存。
⑵神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因为祂正是存在本身和实存本身。
⑶除非神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否则天上的天使或世上的世人就没有任何爱或任何智慧。
⑷天使和世人通过爱和智慧与神结合到何等程度,他们就在何等程度上处于真正的爱和真正的智慧。
⑸两样事物,即热和光,从耶和华神通过祂在中间的太阳发出;从它发出的热是爱,光是智慧。
⑹从它发出的光是爱的光辉,在圣言中由“荣耀”来表示。
⑺这光是生命本身。
⑻天使和世人在他们从神处于源自爱的智慧的程度内而活着。
⑼无论你说神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还是说爱本身和智慧本身,都是一样的;因为一切良善都属于爱,一切真理都属于智慧。
⑽爱与智慧是不可分离、不可分割的;良善与真理同样如此;因此,爱如何与天使和世人同在,智慧就如何与他们同在;或也可说,良善如何,真理就如何;但反过来不行。
372.“祝福、荣耀、智慧、感谢”表主的神性属灵事物。一切对主的承认和告白总体上包括这二者:祂是神性之爱本身和神性智慧本身,因此那些在天堂和教会中的人所具有的爱及其所属一切都来自祂;智慧及其所属一切也一样。凡从主的神性之爱发出之物,都被称为属天神性;从祂的神性智慧发出之物,被称为属灵神性。主的属灵神性以“荣耀、智慧、感谢”来表示,其属天神性以随后“尊贵、权柄、大力”来表示。之前的“颂赞”表示这二者(参看289节)。“荣耀”论及神性真理,因而论及属灵神性(参看249节)。显然,“智慧”也与此相关。“感谢”也是,因为它通过神性真理来表达;人通过并凭着真理而献上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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