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四章 一位无限的神创造了宇宙
7.⑴没有人能为自己形成神创造宇宙的观念,或感知到神创造了宇宙,除非他首先对灵界及其太阳,以及对应关系和由此实现的属灵事物与属世事物的结合有所了解。
⑵有两个世界:一个是灵人和天使所在的灵界,一个是世人所在的自然界。
⑶灵界有一轮太阳,自然界另有一轮太阳;灵界从自己的太阳存在并持续存在,自然界也从自己的太阳存在并持续存在。
⑷灵界的太阳是来自耶和华神的纯粹的爱,耶和华神就在它中间;自然界的太阳则是纯粹的火。
⑸从灵界的太阳发出的一切都是活的,从自然界的太阳发出的一切都是死的。
⑹因此,从灵界的太阳发出的一切都是属灵的;从自然界的太阳发出的一切都是属世的。
⑺耶和华神通过祂在中间的太阳创造了灵界,又通过这太阳间接创造了自然界。
⑻属灵事物是实质的,属世事物是物质的;后者从前者存在并持续存在,就像在后者从在先者,或外层从内层存在并持续存在。
⑼因此,灵界的一切事物也在自然界,反之亦然,只有完美的不同。
⑽由于属世之物来源于属灵之物,如同物质来源于实质,所以它们处处都在一起;因此,属灵之物通过属世之物进行活动并执行它的功用。
⑾在灵界,创造的概念不断存在,因为那里所存在并发生的一切都是由耶和华神在一瞬间创造的。
⑿天上的每位天使周围都有创造的概念。
⒀灵界的事物与自然界的事物之间存在一种对应关系,并通过对应关系存在结合。
⒁从这些事明显可知,若事先不知道灵界及其太阳,以及对应关系,就决不能明白一位无限的神创造了宇宙;正因如此,有人提出了基于自然主义的关于宇宙创造的假说,这些假说是愚蠢的。
旁注:在灵界,创造是眼睛可以看得见的。在那里,一切都是由主瞬间创造出来的;房屋和家用器具、食物和衣服、田野、花园和平原是被创造出来的,羊群和牛群也是被创造出来的。这些和其它无数事物都是照着天使的情感,及其由此产生的感知而被创造出来的,并出现在他们周围;只要他们处于这些情感,它们就持续存在;一旦这些情感停止,它们就被清除。在地狱,有害的蛇、野兽和鸟类也是被创造出来的;并不说这些是主所创造的,而是说良善被转变成邪恶。由此清楚可知,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是由主创造的,并通过包围它们的属世事物被固定。
第20章 找情妇或纳妾
462.上一章(淫行)也提到了找情人,意思是一个未婚男子与一个女人的私通。我们所说的找情妇或纳妾是指一个已婚男子与另一个女人的私通。若不对这二者加以区分,人们会混用这两个词,仿佛它们是一个意思,因而是指一回事。然而,它们是两种不同的关系:“找情人”这个术语适合第一种,因为情人是指堕落的女人;而“找情妇或纳妾”这个术语适合第二种,因为情妇或妾是指床上的额外性伴侣。所以,为了区分它们,我们指定“找情人”来表示婚前与一个女人的私通,指定“找情妇或纳妾”来表示婚后与一个女人的私通。
此处论述“找情妇或纳妾”需条理分明,只有条理分明,才能一方面揭示婚姻的性质,另一方面揭示通奸的性质。婚姻与通奸是对立面,这在前面有关它们对立的那一章(18章)已经先说明了。至于它们的对立何等之大,以及对立的性质,这只能凭它们之间的中间状态来理解,其中,“找情妇或纳妾”就是一个中间状态。不过,“找情妇或纳妾”有两种方式,必须先把这两种方式彻底区分开,所以和前几章一样,本章也要分为如下若干节:
⑴找情妇或纳妾有两种方式,这两种方式彼此截然不同,一种与妻子联结,一种与妻子分离。
⑵对基督徒来说,与妻子联结的找情妇或纳妾是完全不合法的、可憎的。
⑶它是在基督教界被定罪并逐出的一夫多妻。
⑷它是摧毁婚姻原则,即基督徒生命珍宝的淫乱。
⑸与妻子分离的找情妇或纳妾若出于合法、正当、纯正重大的理由,就不是违法的。
⑹找情妇或纳妾的合法理由和离婚的合法理由是一样的,只是妻子仍留在家中。
⑺找情妇或纳妾的正当理由和分床的正当理由是一样的。
⑻找情妇或纳妾的重大理由既有纯正的,也有不纯正的。
⑼重大理由若基于公义,就是纯正的。
⑽重大理由若非基于公义,即便表面看似公义,也是不纯正的。
⑾出于合法、正当、纯正重大理由找情妇或纳妾的男人有可能同时拥有婚姻之爱。
⑿在与情妇或妾的关系存续期间,与妻子发生性关系是不合法的。
现逐一解读上述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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