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四章 一位无限的神创造了宇宙
7.⑴没有人能为自己形成神创造宇宙的观念,或感知到神创造了宇宙,除非他首先对灵界及其太阳,以及对应关系和由此实现的属灵事物与属世事物的结合有所了解。
⑵有两个世界:一个是灵人和天使所在的灵界,一个是世人所在的自然界。
⑶灵界有一轮太阳,自然界另有一轮太阳;灵界从自己的太阳存在并持续存在,自然界也从自己的太阳存在并持续存在。
⑷灵界的太阳是来自耶和华神的纯粹的爱,耶和华神就在它中间;自然界的太阳则是纯粹的火。
⑸从灵界的太阳发出的一切都是活的,从自然界的太阳发出的一切都是死的。
⑹因此,从灵界的太阳发出的一切都是属灵的;从自然界的太阳发出的一切都是属世的。
⑺耶和华神通过祂在中间的太阳创造了灵界,又通过这太阳间接创造了自然界。
⑻属灵事物是实质的,属世事物是物质的;后者从前者存在并持续存在,就像在后者从在先者,或外层从内层存在并持续存在。
⑼因此,灵界的一切事物也在自然界,反之亦然,只有完美的不同。
⑽由于属世之物来源于属灵之物,如同物质来源于实质,所以它们处处都在一起;因此,属灵之物通过属世之物进行活动并执行它的功用。
⑾在灵界,创造的概念不断存在,因为那里所存在并发生的一切都是由耶和华神在一瞬间创造的。
⑿天上的每位天使周围都有创造的概念。
⒀灵界的事物与自然界的事物之间存在一种对应关系,并通过对应关系存在结合。
⒁从这些事明显可知,若事先不知道灵界及其太阳,以及对应关系,就决不能明白一位无限的神创造了宇宙;正因如此,有人提出了基于自然主义的关于宇宙创造的假说,这些假说是愚蠢的。
旁注:在灵界,创造是眼睛可以看得见的。在那里,一切都是由主瞬间创造出来的;房屋和家用器具、食物和衣服、田野、花园和平原是被创造出来的,羊群和牛群也是被创造出来的。这些和其它无数事物都是照着天使的情感,及其由此产生的感知而被创造出来的,并出现在他们周围;只要他们处于这些情感,它们就持续存在;一旦这些情感停止,它们就被清除。在地狱,有害的蛇、野兽和鸟类也是被创造出来的;并不说这些是主所创造的,而是说良善被转变成邪恶。由此清楚可知,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是由主创造的,并通过包围它们的属世事物被固定。
339.⑹娶数个妻子的基督徒不但犯了属世的通奸,还犯了属灵的通奸。照主的话说,凡娶数个妻子的基督徒就犯了属世的通奸。祂规定,人不可休妻,因为他们自起初就被造为一体;凡没有正当理由休妻另娶的,就是犯通奸了(马太福音19:3-11)。因此,凡未休妻,而是留着她又另娶的,更是犯通奸。主对婚姻所规定的这条律法有一个源于属灵婚姻的内在因素;因为凡主所说的话本身都是属灵的。这就是下面这句话的含义:
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约翰福音6:63)
这句话的灵义是:在基督教界,一夫多妻的婚姻亵渎了主与教会的婚姻,同样亵渎了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还亵渎了圣言,以及与圣言同在的教会。亵渎这些就犯了属灵的通奸。出于圣言亵渎教会的良善与真理就对应于通奸,因此,这是属灵的通奸;对此,可参看《揭秘启示录》(134节)一书中的论证。歪曲良善与真理也一样,只是没那么严重。
对基督徒来说,一夫多妻的婚姻之所以亵渎主与教会的婚姻,是因为神性婚姻与基督徒的婚姻之间存在一种对应关系(对此,参看83-102节)。如果一个妻子加到另一个妻子上,这种对应关系就被彻底摧毁;当它被摧毁时,这个已婚之人就不再是一个基督徒了。对基督徒来说,一夫多妻的婚姻之所以亵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是因为地上的婚姻就源于这属灵的婚姻。基督徒的婚姻不同于其他民族的婚姻就在于此,即:正如良善爱真理,真理爱良善,它们成为一体,丈夫与妻子同样如此。因此,一个基督徒若把一个妻子加到另一个妻子上,就会使自己里面那属灵的婚姻分裂,因而会亵渎其婚姻的源头,以至于犯下属灵的通奸。关于地上婚姻源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可参看前文(116-131节)。一个基督徒之所以会通过一夫多妻的婚姻亵渎圣言与教会,是因为就本身而言,圣言是良善与真理的一个婚姻,教会只要建立在圣言的基础上,同样如此(参看128-131节)。
既然一个基督徒因认识主而拥有圣言,既然主通过圣言将教会安置在他里面,那么显而易见,他比非基督徒更能重生,从而变得属灵,获得真正的婚姻之爱,因为这二者是连在一起的。既然在基督徒当中,那些娶数个妻子的人不仅犯了属世的通奸,同时还犯了属灵的通奸,那么可知,死后,一夫多妻的基督徒所受的刑罚比仅犯属世通奸的一夫多妻者还要严重。当我打听他们死后的状况时,得到的答复是:天堂向他们完全关闭;他们在地狱中看似躺在盛有热洗澡水的浴缸里。从远处看,他们就是这样子,即使他们正站着行走。我被告知,这是他们内在疯狂的结果。其中有些人被投入位于他们世界边缘的深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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