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四章 一位无限的神创造了宇宙
7.⑴没有人能为自己形成神创造宇宙的观念,或感知到神创造了宇宙,除非他首先对灵界及其太阳,以及对应关系和由此实现的属灵事物与属世事物的结合有所了解。
⑵有两个世界:一个是灵人和天使所在的灵界,一个是世人所在的自然界。
⑶灵界有一轮太阳,自然界另有一轮太阳;灵界从自己的太阳存在并持续存在,自然界也从自己的太阳存在并持续存在。
⑷灵界的太阳是来自耶和华神的纯粹的爱,耶和华神就在它中间;自然界的太阳则是纯粹的火。
⑸从灵界的太阳发出的一切都是活的,从自然界的太阳发出的一切都是死的。
⑹因此,从灵界的太阳发出的一切都是属灵的;从自然界的太阳发出的一切都是属世的。
⑺耶和华神通过祂在中间的太阳创造了灵界,又通过这太阳间接创造了自然界。
⑻属灵事物是实质的,属世事物是物质的;后者从前者存在并持续存在,就像在后者从在先者,或外层从内层存在并持续存在。
⑼因此,灵界的一切事物也在自然界,反之亦然,只有完美的不同。
⑽由于属世之物来源于属灵之物,如同物质来源于实质,所以它们处处都在一起;因此,属灵之物通过属世之物进行活动并执行它的功用。
⑾在灵界,创造的概念不断存在,因为那里所存在并发生的一切都是由耶和华神在一瞬间创造的。
⑿天上的每位天使周围都有创造的概念。
⒀灵界的事物与自然界的事物之间存在一种对应关系,并通过对应关系存在结合。
⒁从这些事明显可知,若事先不知道灵界及其太阳,以及对应关系,就决不能明白一位无限的神创造了宇宙;正因如此,有人提出了基于自然主义的关于宇宙创造的假说,这些假说是愚蠢的。
旁注:在灵界,创造是眼睛可以看得见的。在那里,一切都是由主瞬间创造出来的;房屋和家用器具、食物和衣服、田野、花园和平原是被创造出来的,羊群和牛群也是被创造出来的。这些和其它无数事物都是照着天使的情感,及其由此产生的感知而被创造出来的,并出现在他们周围;只要他们处于这些情感,它们就持续存在;一旦这些情感停止,它们就被清除。在地狱,有害的蛇、野兽和鸟类也是被创造出来的;并不说这些是主所创造的,而是说良善被转变成邪恶。由此清楚可知,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是由主创造的,并通过包围它们的属世事物被固定。
537.“看哪,有一条大红龙”表改革宗教会中那些将神一分为三,将主一分为二,将仁与信分离,认为拯救人的是信,而非仁连同信的人。此处和下文中的“龙”就表示这些人,因为他们反对新教会的两大基本要素,即:神在本质和位格上是一,祂里面有一个三位一体,主就是这神;仁与信为一,就像本质与其形式为一那样;除了那些照十诫生活,也就是不做那些恶的人外,其他人没有仁与信;人不作恶并避之如反对神的罪到什么程度,就践行属于仁的良善,相信属于信的真理到什么程度。
人若仔细考虑这个问题,就会看出,那些将神一分为三,将主一分为二,将仁与信分离,认为拯救人的是信,而非仁的人反对新教会的这两大基本要素。
我们所说的那些将神一分为三,将主一分为二的人是指那些视三个位格为三位神,将主的人身与其神性分开的人。当照着信条祷告说“父神为了子的缘故会差圣灵来”时,谁会想到别的,或谁能想到别的?他岂不是向作为一位神的父神、为了作为另一位神的子的缘故,又涉及作为第三位神的圣灵而祷告?由此明显可知,他虽在思维上视三位格为一位神,但仍将这三者分别开来,也就是说当他如此祷告时,将自己观念分为三位神。这种信仰模式还将主一分为二,因为他仅思想主的人身,而非同时思想主的神性;“为了子的缘故”意思是为了其遭受十字架苦难的人身的缘故。综上所述,明显可知想吃那妇人的孩子、因这孩子而将妇人追到旷野的“龙”所表示的那些人是谁。
这龙之所以被称为“大”,是因为除了零星的一些人对三位一体和信不是这样思想的外,改革宗的所有教会都将神分为了三个位格,认为唯信得救。他们将神分裂为三个位格,并坚持《亚他那修信经》中这些话:“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一位”,还有这些话:“父是神,子是神,圣灵是神”;我就说,这些人不可能把三者合为一位神;诚然,他们会说他们是一位神,但无法如此思想。同样,那些将主的永恒神性视为神性的第二个位格,视祂在时间中的人身为另一人的人身之人也只能将主一分为二,尽管《亚他那修信经》上说祂的神性与人身为一个位格,如灵魂与身体那样相结合。
经上之所以说这龙是“红”的,是因为“红”表示源于欲望邪恶的虚假,也就是地狱的虚假。由于改革宗教会中这个教义的两大基本要素是虚假,而虚假毁灭教会,因它们夺走教会的真理与良善,所以它们由“龙”来代表。原因在于,在圣言中,“龙”表示教会的毁灭。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我必使耶路撒冷变为乱堆,成为龙的住处,也必使犹大的城邑变为荒场。(耶利米书9:11)
看哪,有大扰乱从北地出来,要使犹大的城邑变为荒凉,成为龙的住处。(耶利米书10:22)
夏琐必成为龙的住处,永远凄凉。(耶利米书49:33)
要作龙的住处,猫头鹰女儿的苑囿。(以赛亚书34:13)
他的榻在龙的住处。(以赛亚书35:7)
我必赤脚露体而行,又要呼号如龙,哀鸣如猫头鹰的女儿。(弥迦书1:8)
我求救,我与龙为兄弟,与鸮鸟的女儿为同伴。(约伯记30:28,29)
豺狼必在他宫中呼应,龙必在殿内吼叫。(以赛亚书13:22)
巴比伦必成为乱堆,为龙的住处,令人惊骇、嗤笑。(耶利米书51:37)
你在龙之地压伤我们,用死荫遮蔽我们。(诗篇44:18,19)
我使以扫的山荒凉,把他的地业交给旷野的龙。(玛拉基书1:3)
此外还有其它地方(如以赛亚书43:20;耶利米书14:6;诗篇91:13,14;申命记32:33)。
“龙”在此表示那些陷入唯信并以律法行为不能拯救而弃绝它们的那些人,在灵界,这一点有时以活生生的经历向我证明。我见过他们有数千人聚集在一起,从远处看,他们就像一条拖拉着长尾巴的龙,龙的脊柱像荆棘,荆棘表示虚假。有一次,我还看见一条更大的龙,拱起背,尾巴向天翘起,试图将天上的星辰拖下来。由此在我眼前显明,“龙”并非表示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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