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圣典 #7

7.⑴没有人能为自己

第四章 一位无限的神创造了宇宙 

7.⑴没有人能为自己形成神创造宇宙的观念,或感知到神创造了宇宙,除非他首先对灵界及其太阳,以及对应关系和由此实现的属灵事物与属世事物的结合有所了解。

⑵有两个世界:一个是灵人和天使所在的灵界,一个是世人所在的自然界。

⑶灵界有一轮太阳,自然界另有一轮太阳;灵界从自己的太阳存在并持续存在,自然界也从自己的太阳存在并持续存在。

⑷灵界的太阳是来自耶和华神的纯粹的爱,耶和华神就在它中间;自然界的太阳则是纯粹的火。

⑸从灵界的太阳发出的一切都是活的,从自然界的太阳发出的一切都是死的。

⑹因此,从灵界的太阳发出的一切都是属灵的;从自然界的太阳发出的一切都是属世的。

⑺耶和华神通过祂在中间的太阳创造了灵界,又通过这太阳间接创造了自然界。

⑻属灵事物是实质的,属世事物是物质的;后者从前者存在并持续存在,就像在后者从在先者,或外层从内层存在并持续存在。

⑼因此,灵界的一切事物也在自然界,反之亦然,只有完美的不同。

⑽由于属世之物来源于属灵之物,如同物质来源于实质,所以它们处处都在一起;因此,属灵之物通过属世之物进行活动并执行它的功用。

⑾在灵界,创造的概念不断存在,因为那里所存在并发生的一切都是由耶和华神在一瞬间创造的。

⑿天上的每位天使周围都有创造的概念。

⒀灵界的事物与自然界的事物之间存在一种对应关系,并通过对应关系存在结合。

⒁从这些事明显可知,若事先不知道灵界及其太阳,以及对应关系,就决不能明白一位无限的神创造了宇宙;正因如此,有人提出了基于自然主义的关于宇宙创造的假说,这些假说是愚蠢的。

旁注:在灵界,创造是眼睛可以看得见的。在那里,一切都是由主瞬间创造出来的;房屋和家用器具、食物和衣服、田野、花园和平原是被创造出来的,羊群和牛群也是被创造出来的。这些和其它无数事物都是照着天使的情感,及其由此产生的感知而被创造出来的,并出现在他们周围;只要他们处于这些情感,它们就持续存在;一旦这些情感停止,它们就被清除。在地狱,有害的蛇、野兽和鸟类也是被创造出来的;并不说这些是主所创造的,而是说良善被转变成邪恶。由此清楚可知,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是由主创造的,并通过包围它们的属世事物被固定。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85

SS85.从圣言来说

SS85.从圣言来说明以下事实纯粹是浪费时间,即:这种看似重复同一件事的表达方式贯穿整部圣言,因为这会占用大量篇幅。但为了消除疑惑,我想引用有“公义和公平”、“民族和人民或百姓”、“欢喜和快乐”等词语的一些经文。公义和公平(译注:公平经上有时译为典章,审判,判断,判语)成双成对出现的经文如下:

那城从前充满了公平、公义居在其中。(以赛亚书1:21)

锡安必因公平得蒙救赎,其中回转的人必因公义得蒙救赎。(以赛亚书1:27)

惟有万军之耶和华因公平而崇高,圣者神因公义显为圣。(以赛亚书5:16)

祂必坐在大卫的宝座治理他的国,以公平公义使国坚定稳固。(以赛亚书9:7)

耶和华被尊崇,因祂居在高处;祂以公平公义充满锡安。(以赛亚书33:5)

耶和华如此说,你们当守公平、行公义,因我的救恩临近,我的公义将要显现。(以赛亚书56:1)

他们好像行公义的民族,不离弃他们神的典章,向我求问公义的审判。(以赛亚书58:2)

你必凭公平、公义、指着永生的耶和华起誓。(耶利米书4:2)

荣耀的那一位必以此为荣耀,就是耶和华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耶利米书9:24)

你们要施行公平和公义,那以不公义盖房,以不公平造内室的有祸了。你的父亲也施行公平和公义吗?那时他得了福乐。(耶利米书22:3, 13, 15)

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苗裔,他必掌王权,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耶利米书23:5; 33:15)

人若是公义,行公平公义的事。(以西结书18:5)

恶人若转离他的罪恶,行公平公义的事,他们以前的行为必不被记念;他行了公平公义的事;必定存活。(以西结书33:14, 16, 19)

我必聘你永远归我;以公义、公平、慈爱、怜悯聘你归我。(何西阿书2:19)

惟愿公平如水流下,使公义如洪流滔滔。(阿摩司书5:24)

你们却使公平变为苦胆,使公义的果子变为茵陈。(阿摩司书6:12)

耶和华要为我辨屈,为我行审判;祂必领我到光明中,我必得见祂的公义。(弥迦书7:9)

耶和华啊,你的公义好像神的高山;你的公平如同大深渊。(诗篇36:6)

耶和华要使你的公义如光发出,使你的公平明如正午。(诗篇37:6)

耶和华要按公义审判你的民,按公平审判你的困苦人。(诗篇72:2)

公义和公平是你宝座的根基。(诗篇89:14)

我学了你公义的判语。我因你公义的典章一天七次赞美你。(诗篇119:7, 164)

迦得施行耶和华的公义,和他与以色列所立的典章。(申命记33:21)

真理的灵要为公义和为公平指证世人。(约翰福音16:8–10)

还有其它类似经文。经上之所以如此频繁地提到“公平”和“公义”,是因为“公平”论及真理,“公义”论及良善,因此,“行公平公义”表示基于真理和良善行事。“公平”之所以论及真理,“公义”之所以论及良善,是因为主在属灵国度的治理被称为“公平”,在属天国度的治理被称为“公义”。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214—215节)。由于“公平”论及真理,故在一些经文中,我们读到:真理和公义(如以赛亚书11:5; 诗篇85:11; 以及其它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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